云南省紀委14日通報6起涉及扶貧資金違規違紀典型問題,12人因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國家扶貧資金等受到“雙開”、黨內嚴重警告等處分。(新華網 3月17日)
扶貧本來是件好事。于困難群眾而言,接受資助奮力發展,摘掉貧困的帽子共奔小康何等快事。于干部而言,正是大展拳腳提升業務能力的好機會。但就在眼下,扶貧往往到最后變成了扶貪,扶貧基金甚至變成某些官員干部的私人金庫,簡直不可饒恕。
云南省紀委通報的幾起貪污扶貧金問題,相信在眼下風風火火的扶貧運動之中并非個例。一些官員干部借扶貧之名,行齷齪之事,自恃天高皇帝遠,能貪一點是一點。將貪腐的觸角伸向了困難群眾的發展“蛋糕”,是絕不能輕易原諒的事。
犯事之后被懲罰,或警告或雙開或直接刑罰,就夠了嗎?恐怕遠遠不足。扶貧金被挪用的實例已經數不勝數,難道也防不勝防了?扶貧金挪用何時能休?靠的不僅僅是事后的嚴罰。首先,要建立起扶貧金的專項管理。何人何事何時對扶貧金有過如何的使用,必須嚴格記錄,定時公布,要有明確的扶貧金使用流程,絕不能讓任何別有用心的蛀蟲肆意挪用。其次,是要建立起透明的監督機制和嚴格的問責制。監督不僅僅要考自我監督,更要靠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實時監督,要公開扶貧金的陽光使用流水單;除此以外,嚴格落實問責制,避免官官相護,更要避免某些官員沆瀣一氣,狼狽為奸。最后,是要加強官員干部的服務意識。扶貧是國家大計,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偉大中國夢的實現,絕不能含糊,更不能因為個人微小的錯誤導致不可彌補的損失。加強官員干部的思想教育,樹立官員干部們一心為人民,一心想人民的服務意識,才能從根本上有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的可能。
扶貧不易,但貪腐卻是一念之間的事情。層出不窮的扶貧金被挪用事件必須引起重視,要重拳整治挪用扶貧金的劣行,更要繼續堅定不移的走群眾路線持續扶貧。扶貧事關大計,扶貧金挪用惡劣影響不容小覷,此害必除,以共奔小康共建和諧。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陳家壩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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