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陽縣黃關鎮聯德村村委主任周某,在扶貧項目中‘撈油水’。”接到線索,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決定:直查直辦!僅用4天,案情便水落石出——2014年,周某申報扶貧項目時虛報面積,多得補助1.89萬元;2016年8月,侵占道路建設資金3.5萬元。最終,周某被開除黨籍,違紀所得被追繳。
俗話說“有錢好辦事”,脫貧攻堅更是如此,各級政府、社會組織不斷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資金支援,修道路、建水利、改危房、興產業,助當地早日激活自身“造血”功能,順利實現脫貧目標。扶貧資金來路清、使用明,村干部自當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公平公正合理使用每一分錢。可在個別地方,還是有干部奉行“近水樓臺先得月”,揩油、套取、濫用扶貧資金現象時有發生,透支脫貧成效,也浪費了資金。
養豬扶持政策到了,村干部先把自家空房當豬圈,報上申請名單騙補;產業發展資金到了,先成立個“空殼”專合社,重點“補貼”自家;危房改造行動中,先滿足親朋好友需求,再考慮其他危房戶。到頭來,上級撥款花得一分不剩,產業發展卻在“原地踏步”,危房改造“冷熱不均”,專合社“懸空運轉”,肥了“干部田”,卻虧了“村民心”,未真正扶到“貧困”上。
扶貧資金都是“救命錢”,一分一厘不得亂花,一點一滴不能亂用,個別村干部明里暗里亂分配、私套用,主要源于資金績效管理“一片空白”。有的上級撥款部門只關心“錢是否用完”,有的監督部門只注重“干部有沒有截留”,而對“資金使用對不對,分配恰不恰當”,不暇過問,也不想多事。變相擴大了村干部的自由裁量權,助長了頂風違紀僥幸,“蠶食”扶貧資金不遺余力,演變出各種“新花樣”。
加大扶貧領域資金投入,避免幫扶發展成“無米之炊”,是脫貧的信心來源,但管好資金的使用分配,同樣不可忽視或缺席。如同烹飪一樣,有了必備的素材,如果不掌握烹飪的技巧方法,缺少對整個過程的管控,同樣難以炒出鮮味可口的菜。資金使用不當、分配錯位,不僅于群眾脫貧無益,反而會助長腐敗歪風,最終事與愿違。但管理并非越嚴越好,否則就可能滋生“為了不做錯,寧愿不做事”心態,打擊村干部的主動做事積極性。
既要規范扶貧資金的使用分配行為,又要讓村干部放心大膽用錢,在評估管理中,不妨做好“兩個區分開來”:一是將“好心辦壞事”與“故意做錯事”區別開來,原諒寬容一些探索性的資金使用行為,問責亂作為干部;二是將“重點照顧”與“優親厚友”區分開來,支持對貧困群眾的重點照顧行為,處罰“肥水不流外人田”干部。
(作者地址:江油市三合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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