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去外地跑生意了”“村主任外出放羊了”……近日,有媒體在基層調研時發現,一些村莊或社區的干部雖然掛著書記、主任的頭銜,卻與群眾接觸較少,有些人甚至常年不在村中,靠“遙控”其他村干部或親戚代為處理村中事務,群眾辦事找不到人的現象時有發生。(人民日報,2018年04月11日)
村干部,是通過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的,游離于國家行政干部體制之外的、不在編、不脫產的邊緣化干部,是區別于國家公務員的特殊群體。村干部是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村干部,村里的大事小事都需要通過他們來解決,一個村發展的怎么樣,農民們富裕不富裕,和村干部有很大的關系。
村干部是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直接推動者、組織者和實踐者,是黨中央在農村經濟工作中的中堅力量,是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者和實施者,發揮著維護國家穩定的重要堡壘作用。同時,村干部還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骨干力量,是基層群眾訴求的首選通道和依托對象,在群眾心中扮演重要角色。
村干部不是全職工作人員,多為村民兼業,由于一直工資低,在承擔村務工作的同時,還需要從事農業及其他產業經營以養家糊口,平時忙農活,村里有事就忙村里的,“不在崗”往往是村干部們的常態。但村民有事找村干部,村干部卻不在崗,一次兩次也許是小事,但次數多了,會讓村干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不僅會疏遠干群關系,還會拖累農村各項事業發展。筆者認為,要讓村干部留在村上全心全意服好務,還需從用制度來吸引。
今年以來,國家進一步加大了對農村的支持力度,出臺了更多的惠農政策來保障大部分農村人的基本生活,提高村干部的各項福利待遇,目的就是要讓村干部擔負起國家賦予的責任,踏踏實實的為人民服務。
今年出臺的一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里面,提出了要“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這句話給了優秀的村干部們三條仕途上升途徑:入事業單位編制,入公務員編制,擔任鄉鎮領導。這就意味著,今后村干部有了更加光明的仕途,改變了由于鄉鎮、街道是政府層級的最末一級,于是村一級的干部不在編制之內、沒有太多仕途前景的現狀。
有了這類制度保障,定將增強更多青年農民返鄉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吸引一些農村的有志青年返鄉參選村干部,為實現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更加堅強的人才保障。
(作者單位:四川省江安縣桐梓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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