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中縣什運鄉黨委副書記陳誠在有關涉農扶貧工程項目管理中不審核把關,造成超額支付財政資金問題……”日前,海南省紀委監委將此案作為扶貧領域失職失責典型案例予以公開通報。(5月16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黨員干部是貧資金的“搬運工”,需認識到“扶貧資金”是貧困群眾的“救命錢”,積極做好自己的“搬運工”職責,把扶貧資金“快速安全”送到群眾身邊。但個別黨員干部因業務不熟導致扶貧資金的“半路流失”,干部責任心的缺失,著實讓人心寒。
擔當是一種精神,更是一種能力,黨員干部是脫貧的“主力軍”,是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引路人”,需要有強大的責任心和勇于擔當精神做好扶貧工作。然而,面對沉重的民生發展任務時,部分黨員干部卻是身在心不在、得過且過,這是責任心在偷懶,為監管走形式埋下的“禍根”。
扶貧工作無小事,黨員干部既要有“想干事”的心志,“敢干事”的膽識,更需要有“會干事”的能力,嚴把扶貧資金關,守住扶貧資金的“錢袋子”,不讓扶貧資金在去往貧困群眾家時“半路流失”,合理的運用扶貧資金為貧困群眾群眾謀福利。
規范扶貧資金使用管理需“對癥下藥”,首先要讓扶貧資金全程置于陽光下,進一步加大扶貧資金的管理、審計、監管力度,讓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其次要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責任意識,提高業務能力水平,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行為,在扶貧資金使用過程中強化責任心,合理運用扶貧資金為貧困群眾謀福利;最后要強化問責,通過問責促進擔當,充分運用一系列問責制度,通過問責激發黨員干部責任意識,促進責任擔當。
織密“監管制度網”,強化對扶貧資金監管;編好“責任意識網”,強化對扶貧資金管理責任心,才能讓“扶貧資金”用在實處,為貧困群眾脫貧致富助力。
(作者地址:四川省三臺縣)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