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5部門聯合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領公民踐行生態環境責任,攜手共建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06月06日 人民網)
在長沙啟動的“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上,揭曉并頒授了“2016—2017年綠色中國年度人物”,發布了《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從保護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等10個方面對公眾行為進行了規范,激勵人民群眾爭當美麗中國的踐行者。
在宣傳教育中增強責任感。主題活動三年目標,分三步走,離不開群眾的參與。社會群眾既是優美生態環境的享有者,更是生態環境建設的參與者。因而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要把環境保護的法規教育與《規范》的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引導公民關注環境質量,參與生態修復治理行動,學習生態環境科學、法律法規和政策等知識,樹立良好的生態價值觀,提升自身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文明素養。
在主題實踐活動中增強行為自覺。把主題實踐活動開展與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重要時間節點有機結合,開展《規范》等環保法規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在小手拉大手、城鄉融合中強化社會公眾的責任擔當。節約能源資源,從選擇綠色產品入手,不跟風購買更新換代快的電子產品,外出自帶購物袋、水杯等,閑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
在濃厚社會氛圍中培育文明新風。結合主題實踐活動,村(社區)在貫徹落實《規范》中,把生態文明建設的責任細化到村居民公約中,把黨和政府的行為變為社會公眾的行動。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引導群眾掌握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知識,并在鄉村場鎮設立文明勸導崗,糾正亂丟垃圾、紙屑、煙頭等行為,讓損害環境的行為得到有效治理,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變為全民的自覺行動。
(作者單位:鹽亭縣商務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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