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多名廳級干部“假裝治污”被問責,貴州通報4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問題,江西開展扶貧領域專項治理問責1180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頒布實施兩周年之際,各地公開曝光部分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不力被問責的典型案例。(人民日報,2018年08月02日)
近年來,各地持續(xù)加大對失職失責黨組織以及黨員干部的問責力度,以敢問責、嚴問責、常問責的實際行動,倒逼責任落實。但卻有人認為,問責限制了干部的作為空間,使得干部不敢為。其實不然,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不作為會被問責,怎能因問責就不作為呢?問責只是對責任淡化、對權力放任的對象開展的懲治,只要權力在籠子里,該如何作為就如何作為,也必須作為,怎么就成了“不敢為”的借口。筆者認為,問責切忌“心太軟”,就該持續(xù)切實傳導壓力,始終保持高壓態(tài)勢。
少擔當、不敢真碰硬、奉行“好人主義”的問責方式,就是對違法違紀行為的縱容。必須強化追責問責,把重點放在推諉扯皮、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干部身上,一旦調查核實到其違法違規(guī)行為后,就要該通報的嚴厲通報、該處理的從嚴處理、該處分的堅決處分,真正起到問責一人、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震懾作用。細想,如若在問責時雷聲大雨點小,對違法違紀黨員干部“心太軟”,會有什么后果?那就是一種將權力的籠子私自打開的行為,久而久之,就會讓權力失控。
問責就是要約束權力任性,要不要問責,問什么責,依據(jù)的是《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而不是人情、面子和職位。今年以來,廣西把該打的問責“板子”狠狠打下去,僅上半年,全區(qū)就問責問題523個,問責551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層面通報典型案例5起,持續(xù)釋放出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全國嚴格落實《條例》的一個縮影。問責時,干部寄希望于“放一馬”,還不如在權力使用中講規(guī)矩;而領導想對其管理的干部“心軟”,看似是保護干部,實則擔心“家丑外揚”壞了名聲,還不如解決好日常管理中“寬松軟”問題。
“事業(yè)心不強,上班混日子”、“效率不高,執(zhí)行力不強”等現(xiàn)象,雖看似干部的小問題,但唯有進行嚴肅問責處理,才能使之不成為“主流”,形成壞的風氣,才能避免大問題的滋生。問責不是目的,督促干部將責任的擔子挑起來才是。權力就是責任,權力在哪里,問責的板子就立在哪里,“心太軟”的問責沒有用,唯有嚴問責,才能促使想作為、敢作為、善作為的良好氛圍形成。
(作者單位:四川省江安縣桐梓鎮(zhèn)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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