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保持戰略定力,以釘釘子精神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強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復”。這一重要指示,為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推進鄉村振興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既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要看到,農村生態建設周期較長,大氣、土壤和水的治理有其內在規律,修復遭到污染的土地、水域和受到破壞的草地、森林,少則需要數年,多則需要數十年甚至更長時間。因此,推進農村生態文明建設來不得半點虛假,沒有捷徑可走,必須摒棄急功近利思想,穩扎穩打。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要求,需要我們發揚釘釘子精神,牢固樹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理念,科學編制農村生態文明建設中長期專項規劃,一茬接著一茬干,一張藍圖繪到底。
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需要抓緊抓好促進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配套制度的建立,用制度來保障工作的進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農村是自然資源的富集地,守好農村的自然生態資源,要樹立生態紅線意識,嚴守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我們在對一些“國家級生態鄉鎮”“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的調研中了解到,近年來,一些地方探索推行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制,加強保護森林資源的責任落實和源頭治理;一些地方劃定“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革完善生態環境信訪工作機制,出臺重點環保問題督察制度等,并依制依規對入圍問題進行管理,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要強化統籌意識,在打基礎、利長遠的事情上下功夫。一些農村的域內自然資源可能涉及集體、國家所有制兩種類型,需處理好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處置權、收益權等多種權益的分離與統一。要在充分考慮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特殊性的基礎上,把中央要求與地方實際結合起來,將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黨的建設統一起來,系統推進。同時,還要因地、因事、因時制宜,運用文化、法律、道德和經濟等多種手段推進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比如,一些地方堅持以推進“鄉村文化禮堂”建設為支點,將農村生態修復和環境整治等多項工作統一謀劃、統一推進,產生了巨大的“撬動效應”,實現了鄉風民風和生態環境的根本好轉,為鄉村振興貢獻了寶貴經驗。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建設好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讓廣大農民在鄉村振興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立足國情,實事求是,按照既定部署處理好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以及發展與安全的關系,才能有序有效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鄉村振興,力爭到2022年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到2035年農村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到2050年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目標全面實現。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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