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國家審計署在對浙江省體育彩票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過程中發(fā)現,杭州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在2013年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借考察之機增設公款旅游項目問題。(新華網1月25日)
“公款旅游”算是官場的一個痼疾,在國家三令五申禁止打著“開會”、“考察”、“學習”等的幌子隨意揮霍人民的血汗時,仍有不少官員忘乎所以地“頂風作案”。官員們“公款旅游”的享樂行為得以實現,牽連出政府機構在管理體制上的疏漏。
無論申請“開會”、“考察”還是“學習”,都需要經過上級領導的報告審批,財政部門的經費撥出和紀檢部門的檢查核實,公款就是人民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官員在使用公費的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上,都需要做到“一個釘子一個眼兒”,不容疏忽。徐磊在擔任杭州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期間,先后2次借考察之機增設公款旅游項目,公費為之支出1.5899萬元。這類“化妝”后的公款使用,談不上什么技巧,只需要在以上三個環(huán)節(jié)中,仔細對比檢查就可看出端倪。人民群眾不怕貪官來勢多么兇猛,就怕上級官員、監(jiān)督機構對此心照不宣,任其發(fā)展;更怕官員心里“風水輪流轉”的危險思想和利益共享的變相和諧。
中國共產黨就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制定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共中央紀委又隨即印發(fā)了《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目的就是為了讓官員進一步明確相關政策界限,讓官員明白無論公款旅游如何巧立名目、翻新花樣,都會受到黨的嚴懲、人民的背棄。如果在這樣大力整治和高度宣傳的情況下仍有類似事件頻繁發(fā)生,是否說明政府的管理、機構的監(jiān)督仍然存在疏漏,那么是否也應該向審批和檢查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問責呢?
“公款旅游”是官場的一個痼疾,但也非無藥可醫(yī)。想要完全扼殺官員“濫用公款,滿足私欲”的僥幸心理,還需要審批領導多長個心眼兒,需要紀檢部門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和紀律。
(作者地址:四川北川羌族自治縣擂鼓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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