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大會作工作報告時說,針對一些地方虛報冒領、克扣侵占惠農扶貧資金的嚴重問題,部署開展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查辦“三農”領域相關職務犯罪11839人,3年查辦扶貧開發領域職務犯罪2000多人。(中國網> 2016-03-29 來源: 新華社 )
“用心良苦”。扶貧開發工作是黨和國家的一項中心工作,中央投入了大量的項目資金用于扶貧開發,目的就是為了數千萬群眾能夠早日脫貧,與其他群眾一道過上小康生活。
部分扶貧開發政策資金成了“唐僧肉”。不能說每一筆資金都被“蠅貪”侵吞,但至少有一少部分扶貧資金在下達前,就被一幫人“惦記著”“盤算著”,在下達后,遭到了涉農部門、鄉村干部的侵犯,有一部分惠農資金沒有到位,而是“到胃”了。3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依法查辦扶貧開發領域職務犯罪2295人,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和村組干部犯罪占較大比例。
扶貧開發項目惠農資金被貪占,屢禁不止,原因主要有四,其一,基層干部、村社區干部良莠不齊,許多人公仆意識、宗旨觀念淡薄,利欲熏心;其二,資金項目制度不完善,漏洞多,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鉆空子”;其三,對扶貧開發資金項目使用各個環節的財政資金監督、媒體監督、群眾監督力度不夠,存在監督“盲區死角”;其四,頂層設計有問題,一些項目資金需要基層配套實施,并且沒有項目實施的各種管理費用,基層配套難、實施難,容易發生扶貧資金跑偏的情形。3年來,全國查辦扶貧開發領域職務犯罪2000多人,雖力度不小,但“蠅貪”仍層出不窮,“蠶食鯨吞”著扶貧款項,可見是“沉疴已久”“毛病深沉”。
“凡是預則立,不預則廢”。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2020年全面脫貧的決策部署,還得高舉“蒼蠅拍”,為扶貧開發“保駕護航”,打贏脫貧攻堅戰。筆者認為,一要高舉黨紀、政紀、法治“三大”反腐利器,“有貪必查,凡貪必懲”,形成“合圍”打擊涉農案件的高壓態勢;二要完善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科學設置使用報銷流程,堵塞各種“漏洞”,讓“蒼蠅”“蚊子”無從下口;三要做好扶貧資金使用公示,在每個環節都要接受黨政監督、紀檢監督、財政監督、媒體監督、群眾監督,把扶貧資金“暴曬”在“陽光”下,鏟除“蠅貪”產生的土壤;四要加強對基層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好各個風險點的防控,讓他們“不能貪”;加強警示教育,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時時“敲警鐘”,增強部門、基層站所、鄉村干部的“紅線”意識,讓他們“不想犯”;五要建立巡查機制,以組建省級扶貧開發資金專項巡視組,根據扶貧資金項目使用渠道、時間、規模、受益人等情況,“一竿子插到底”,不定期直奔基層查驗;六要加大項目資金審計,對于不符合支出標準的要堅決剔除,防止扶貧開發資金流失;七要科學規劃好扶貧開發項目資金,由國家全資金投入,并要配套一定的工作經費作工作保障,讓基層有能力做好扶貧項目實施前前后后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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