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土豪,分田地,這句口號我想兩大家都不陌生,而這一切也伴隨著紅軍的建立和長征的過程中,以及建國初年也在施行,可見土豪劣紳是貶義詞是多么的深入人心,不過最近土豪已經變成了褒義詞,是對有錢人的戲稱了,不過為什么清朝末年以及民國有那么多土豪劣紳呢?幾千年的封建社會一直有土豪劣紳嗎?
想搞清楚這些問題,首先要了解鄉紳這個群體,鄉紳階層是中國封建社會一種特有的階層,主要由科舉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當地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鄉或長期賦閑居鄉養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鄉村社會有影響的人物構成。他們近似于官而異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所謂皇權不下鄉就是這個道理,自從秦始皇統一中國,取消分封制,采用郡縣制之后,皇權就只到縣一級,而鄉以及村是通過士紳來治理的,當然還有宗族,我們看電視的時候經常會看到,祖宗的家法要大過國家的法律,這也是在鄉村治理過程中的體現。
鄉紳的角色就相當于村長級別的,縣里面任務下來,比如要征召民夫、繳納稅款、收公糧,這些都需要鄉紳階層去完成,然后繳納給縣官,由縣里運送到省里,然后送到京城。
當然鄉紳也是普通老百姓的代言人,在相對穩定的封建統治秩序下,鄉村民眾對朝廷政令及各種賦稅的服從或抗爭,首先反饋到鄉紳那里,并聽從鄉紳的建議,爭取鄉紳的認同,再經鄉紳向官府反映民意。
由于鄉紳階層的角色比較特殊,近似于官而異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所以鄉紳都很注重自己的名望,而且一般比較重視老百姓的呼聲,并且時常會做下好事,比如修個橋,建個學堂什么的,這樣在鄉里才能有威望,才能處理這些事情。
一般來講除非極端情況下,鄉紳是不會魚肉百姓的,因為鄉紳和百姓是共生的,鄉紳的土地需要老百姓去種植,老百姓需要租鄉紳的土地,這跟現代的企業很相似,大頭肯定是企業賺走了,但是員工也要能夠活下去,這樣才會互惠互利,共同生存,所以一般不會出現讓百姓處于水深火熱,而且又有鄉紳的帶頭作用和做的好事,一般名聲也比較好。
但是到了晚清,也就是宣統帝在位,清朝為了挽救危亡的局面,開始全面的資本主義改革,我們都知道改革一般具有三個條件:人、錢、權,這樣改革才能成功,但是清朝簽訂了那么多不平等條約,要賠外國人很多錢,特別是《辛丑條約》,賠款4.5億兩白銀,那么改革啟動資金就沒有,為了能夠有啟動資金,清政府一般都讓地方自己解決,也就是給你開了政策的口子,而這讓一些鄉村的流氓土匪黑社會抓住,開始積極的成為官府斂財的狗腿子,而鄉紳階層為了自己的聲望,是不會去做這些缺德的事情的,所以一大批土豪劣紳迅速崛起,開始魚肉鄉里,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民國都沒有好轉,鄉村徹底成了土豪劣紳的天堂,這也是為什么我們看起來土豪劣紳那么多的原因。
不過,在打土豪分田地的運動中,肯定誤傷了很多不錯的鄉紳,這個魯速君不過多的做評價,大家可以自己去思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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