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文化旅游的熱度不斷上升,各地刮起了“復古”風潮。歷史文化街區開始“推陳出新”,人造古城猶如“雨后春筍”,我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似乎為旅游開發提供了取之不盡的資源。然而,當仿古建筑幾乎成為城市建設的“標準配置”時,同質化嚴重、低端業態盛行、文化遺產遭破壞等諸多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面對文化保護的要求和旅游業龐大的市場需求,該如何權衡?(5月19日光明日報)
無論是明清一條街還是唐宋古城,無論是文化街區修繕改造還是新古城開發建設,在與商業密切結合的過程中,許多古街巷原來的風貌逐漸缺失,淪為同質化嚴重、售賣著相似紀念品和小吃的商業街,與當地的特色文化相背離,成為千城一面的“流水線商品”。由于我國古文化建設不易保存,出現嚴重破損情況,無法吸引游客,當地政府為了保護古文化建筑和振興當地旅游業,對古文化建筑進行修繕、復原。但在改造過程中往往因依據不足、急功近利,甚至盲目跟風攀比,最終導致整個項目變成徒有虛名的“噱頭”,與文化初衷背離。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外出旅游成為眾人放松心情、享受生活的重要方式,這就促使了我國旅游資源得到充分挖掘。很多地方政府由于當地一些古建筑沒有得到妥善保護,已經破損不堪,對游客沒有吸引力。為了發展當地旅游業,當地政府不惜花費重金,雇請專業團隊,模仿古建筑原型進行重建,雖說在外表看來有濃重的古代氣息,但隨著人們知識水平和欣賞水平的提升,這種仿古建筑不僅得不到游客的青睞,反而會給當地帶來負面影響。畢竟,打著保護真文化的幌子,拿仿古建筑來騙錢,可不是一頂好看也難摘的帽子。
為了提升當地知名度,為當地旅游創收,很多地方政府起發刮起了一陣陣“復古風”,吹醒了一批批仿古建筑,卻也逐漸吹走了古文化的內涵。
我國歷史源遠流長,古人留給了我們豐富多彩的文化資源,對其開發利用和修繕加固有其必要的價值。畢竟文化資源能夠提高人們的生活情趣,加之因為年代久遠,有必要對其進行維護。但如果憑空捏造出古文化建筑,沒有任何歷史依據,及時能在短期內獲得一定效益,但這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不僅得不到社會的認可,反而會受到輿論的指責。
保護古文化建筑是我們共同的職責,但別讓這股“復古風”刮得太猛,因為,真文化已沒有強健身軀來經手任何風吹雨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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