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主持召開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座談會,強調要用擔當詮釋忠誠、釋放失責必問強烈信號。要求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干部要帶頭堅守底線,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
近年來,一些黨員干部沒有把權力看成是一種責任,而是倚權自重,把權力當作個人的私有財產,當成實現個人利益的工具,出現這些現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這些人沒有擺正權力與責任的關系,只講享受,不講奉獻,從而最終背棄了責任,損害了黨和人民的利益。
黨員干部的一切權力均來自于人民,理所當然應該服務于人民,并接受人民的監督。行使手中權力就意味著必須肩負起與之相當的責任,權力越大,責任就越重,義務就越多。如果只有權力而沒有責任,必然導致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就會濫用權力,滋生腐敗。如果只有責任,而沒有權力,那么這個責任將因沒有權力而無法實現。只有擺正權力與責任的關系,才能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和使命。
有責任就要有擔當。而擔當是對黨、對祖國、對人民忠誠的最好詮釋。如果不敢于擔當、遇到矛盾繞道走,遇到難題往外推、出了問題卸責任,就辜負了黨的期望,人民的期望,忠誠從何談起呢?面對矛盾敢于迎難而上,面對挑戰敢于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于承擔責任,不怕犧牲個人利益,敢于較真碰硬,負重拼搏、奮發有為,這樣才是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應有的境界和氣度。
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才能確保責任落地。對失責者要敢于不留情面,嚴格依紀依法,嚴肅問責,才能發揮震懾效應。要進一步完善法規,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問責機制,防止一些人鉆法規的空子,成為問責的“漏網之漁”。
要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就要必須權責分明,確定那些事可為,那些事不可為,用法規為權力“劃界”, 守住秉公用權的底線,用法紀和道德來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避免因濫用權力而損害人民的利益;就要牢固樹立宗旨意識,真正做到為官一任,富民一方,為群眾做好事、解難事、辦實事;就要明確責任,弄清楚自己應該擔當的責任范圍,不失責,不推諉,不計較個人得失,不攬功推過,在大事大非面前要主動承擔責任,習慣于清貧,耐得住寂寞,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高燈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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