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昨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網新聞中心6月29日)
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是加強黨內監督、促進黨員科學履職的重要“利器”。《條例》的出臺,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有利于在全社會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愿腐的健康環境。
不管是黨員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都要正確行使權力,落實相應責任,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要做到正確行使權力,認真履行職責,還必須增強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務實創新意識、廉政意識。但“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在強化問責的同時,還要健全容錯機制,旗幟鮮明地支持那些對黨負責、敢于擔當、富于創新、一心為民的黨員干部大膽開展工作,實施“三個區別”。一要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二要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三要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當然,適度容錯并不意味著能夠混水摸魚,在嚴格問責和保護改革創新的前提下,要堅決懲治借改革創新之名徇私舞弊、貪污受賄、假公濟私以及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等行為,凈化政治生態,營造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環境。
(作者地址:四川省蓬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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