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能源公司發生多名中高層管理及相關人員違紀問題,相關領導被問責。(《人民網》8月8日)
為了加強追責、問責工作,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先后制定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厘清了工作職責,明確了責任清單。制定出臺責任追究辦法和“一案雙查”辦法,明確了適應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的14種情形和適應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的12種情形。建立典型違紀問題通報曝光制度,為問責建立了基本的制度遵循。
翻閱各地新聞報道,在各種會議和活動中,“主體責任”、“責任追究”、“一案雙查”等成為各地黨委書記口中的高頻詞。去年以來,全國各地黨委召開落實主體責任相關會議,舉辦黨政主職干部落實主體責任研討班,召開落實主體責任工作會議,組織黨政主職領導干部兩次“夜談”主體責任。各級黨委、紀委主要領導逢會必講、反復強調主體責任,確保追責問責工作落實處、見成效。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地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用權受監督,失責受追究。黨風廉政建設出了問題,黨委的主體責任不可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也難辭其咎。哪怕離開原崗位了也要問責,這是向那些“明哲保身”的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發出的強烈信號。
追責問責工作,要做到規范化、制度化,把落實責任成常態并嚴格和健全的制度是倒逼責任落實的有效保障。不少地方列出“責任清單”,明確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具體內容。并追責內容“清單”化,追責方式也更具體化。要對領導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將以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等方式嚴肅追究責任。對集體的追責方式包括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整處理;對個人追責,“輕”者批評教育、書面檢查、公開道歉、停職檢查,“重”者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
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匿情不報、不處理就是瀆職。只有樹立多扛責才能少追責,不扛責就要被追責的意識,才能真正把責任扛起來,擔負起從嚴治黨的歷史使命。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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