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為“貧困縣摘帽”不僅是兌現對人民群眾承諾的需要,更是我國改革發展大局的必然要求。
扶貧開發是我們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點工作,是無比艱巨的任務。能不能實現黨對人民的莊嚴承諾?能不能把“精準扶貧、不落一人”這個硬責任、硬任務擔當起來?歸根結底取決于我們有沒有扎實過硬的作風、有沒有舍我其誰的擔當,要真正實現脫貧,關鍵還是要加強產業扶貧,而扶貧產業重在“對路子”,而不是“花架子”,使之既符合當地實際,又能與市場對接,著眼長遠是根本,推進脫貧攻堅,既要解決好老百姓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更要增強貧困地區的自我發展能力。
面對急難險重任務,是直面矛盾、正視困難?還是繞著道走、消極對待?是敢于上陣,靠前指揮?還是推脫躲閃,打退堂鼓?是極端認真、一抓到底?還是漫不經心、抓抓停停?責任和擔當,就體現在對這些“選擇題”的解答中。干部作風要嚴實,要懷著真摯的感情,把貧困群眾當作自己的親人,常思群眾疾苦,善謀幫助群眾致富之策;要增強高度的使命感,努力讓貧困群眾早日過上美好幸福生活;要保持頑強的工作作風,朝著既定工作目標,要一抓到底、久久為功,不達目的絕不罷休;要按照“三嚴三實”、“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要求,執政為民、求真務實,絕不能用“平均數”掩蓋“貧困數”;要牢牢把握精準扶貧總要求,做到準確識別、精準施策、精準幫扶,解決好“要扶誰”、“怎么扶”、“誰來扶”的問題,不斷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徹底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
“路不行不到,事不為不成”。黨員干部要時刻把貧困群眾記在心頭,多了解困難群眾的期盼,多解決困難群眾的問題,滿懷熱情為困難群眾辦實事。同時要將扶貧干部隊伍打造成一支素質高、戰力強、作風實、紀律嚴、敢擔當、講奉獻的脫貧攻堅隊伍,也要在“接地氣”中了解到真正的民情,用自己的“苦”換鄉親的“甜”,使一批人拔掉“窮根”。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錫林郭勒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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