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經驗,就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作出了具體規定。筆者認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要在監督上下功夫,防微杜漸,選拔出“身強體健”的干部。
干部監督工作既是黨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高素質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組織部門作為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工作的職能部門,肩負著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的雙重職能,要根據新形勢不斷創新干部監督工作,加強干部的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不斷地拓展監督范圍、強化監督手段、增強監督效能,打造一支講黨性、重品性、作表率的干部隊伍。
一是要堅持思想政治教育。習近平總書記曾說:理想信念就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干部監督工作要深入細致地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干部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增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意識,進一步提高黨性修養水平,補足精神上的“鈣”,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二是要堅持預防性監督。干部監督工作一方面要加大懲治查處力度,嚴肅黨的紀律,另一方面要著眼于干部監督的“綜合治理”,堅持正面教育為主,預防為主,增強防范意識。加強事前監督,摒棄事后監督,把監督的“關口”前移,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是要堅持全程監督。要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與干部監督工作結合起來,始終貫穿于干部工作的全過程,強化事前監督,嚴格執行干部任前四個凡必”審查制度,做到干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信訪舉報必查;在干部選拔考察過程中跟蹤督查,全程督查,對違規任命的人和事,嚴肅查處。
作者單位:滄源自治縣委組織部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