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安順市紀委通報了一起問責典型案例。因分管的水利系統發生多人嚴重違紀問題,時任安順市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副縣長潘興隆和李志剛,分別被給予通報批評和黨內警告處分。(人民網,11月28日)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十條規定,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貴州省安順市紀委對離任的兩位副縣長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和黨內警告處分,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即使調離崗位也要追究責任!雖然具有極大的震懾性和一定的典型性,但是,在筆者看來,問責離任縣長不“典型”。
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早已成為一種常態。在此之前,因對群眾反對建設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事件處置不及時、導致事態惡化,時任湖北省仙桃市委書記的馮云喬被免去職務,并終止其提拔為“省直單位正廳職領導干部”程序;因交通系統發生多起違紀違法問題,時任福建省福州市交通委黨組副書記、紀檢組組長的李錚,雖然已經退休2年多,但仍被問責。身處崗位卻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不管是重要崗位的市委書記,還是已經賦閑在家的退休干部,都將追究責任,沒有例外。
權力是秤,問責是砣,秤不離砣,問責時刻制衡權力。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貫穿于業務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確保形成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氛圍。要堅持“一崗雙責”,管事、管人、管思想,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貫穿于干事創業的全過程、各環節,確保每一位干部職工既干事又干凈,構建清清爽爽的上下級關系和以“清”、“親”二字為內涵的政商關系。堅決杜絕只要權力不要責任、只管事不管人,對侵占群眾利益、吃拿卡要、貪污腐敗等行為,決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庸、懶、散、浮、拖等現象,決不能熟視無睹、姑息遷就;對低級、庸俗、消極等話語,決不能聽之任之、放任不管。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以終身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問責離任縣長不“典型”,充分說明終身問責已經深入人心,從嚴治黨、嚴管干部只有進行時,沒有休止符!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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