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9日發布的兩個關于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強調,合理把握征收征用適用的公共利益范圍,堅決防止公共利益擴大化。對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顯偏低的,要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進行公平合理補償。(中國新聞網,11月29日)
一說到拆遷,估計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一個大大的拆字,然后緊跟著就是一群大型設備的身影。但是沒有切身體會的人很少去關心拆遷補償款的問題。拆遷補償款的話,有的地方會相對比較高,但是也有些地方卻低的可憐。
現在,最高法規定,拆遷補償款和土地征收款比較低的地方,應該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進行公平合理的補償。不然的話,不同地域進行卻別對待的話,這樣很容易激起民憤,不利于國家的穩定與團結。
征地拆遷問題不應該成為問題,畢竟征地拆遷都是為了國家建設,都是為了市政建設。既然同樣是為國家服務,就不應該再分一個三六九等。應該統管通賠,不然的話,很容讓人有一種高高在上或者是身份卑微的錯覺。當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國家的內部矛盾也會進一步的激化,嚴重影響國家的穩定團結。
現在最高法要求補償,其實并不是單純的補償賠款,更多的是補償這些人心中的那份不忿,只有填補了不忿,這樣才能夠讓我國的內部更加的團結,才能夠讓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更上一層樓。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縣馬槽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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