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農村,不動產權是農民的主要的財產權,而且不動產財產權對于農民更加重要。因為大家都知道,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土地是不動產中最重要的不動產。
在現實生活中,農民有許多的不動產權利,最普遍的是兩種:一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二是宅基地使用權。
除了這兩個主要的權利之外,各個地方的情況也不太一樣,有的地方像在山區農民家里可能還有自留山,這也是一個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有的地方還保留著自留地,它也是集體土地使用權。在進行了林權改革的地方,農民還擁有集體林地的使用權,或者是國有林地的使用權,也有這種情況。在草原地帶,有的牧民還有草地,實際上它也是集體土地使用權,只不過是草地,有的還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
在很多地方,特別是長三角、珠三角,在城鄉接合部這些地方,許多農民、企業家還擁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還有在一些西部地區,九十年代的時候開展四荒地的拍賣,許多農戶還擁有著集體的四荒地的使用權,等等。
所以,應該說農民擁有的土地權利也是非常普遍,對農民來說也是非常重要,因此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對保護農民的土地權利顯得尤為重要。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土地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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