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收入低于自己的心理預期時,很多人在生活的壓力下就選擇找一份兼職,在正常的工資收入外獲得另一份收入貼補家用。一些白領白天上班、晚上開車去擺地攤,這種事屢見不鮮。最近,關于公務員兼職的新聞突然多了起來,引發了公眾的圍觀和議論。
在擁有“徽墨之都”“歙硯之鄉”“徽劇之鄉”等一系列榮譽稱號的安徽省歙縣,最近因為一則官員兼職的新聞而備受關注:王村鎮副鎮長洪升在前往縣城辦事的途中,通過“滴滴”軟件,駕駛自己的私家車順路拉了個“私活”。可不走運的是,或許早被人盯上,也或許是正好碰上,正在載客的副鎮長洪升被幾名出租車司機堵住并舉報。因為副鎮長的標簽,這則貌似普通的私家車通過“滴滴”軟件載客的事件在網絡上持續發酵。
公務員兼職開“滴滴”,洪升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后一個,只不過恰逢其會,成了“出頭的椽子”。2016年年初,筆者去陜西省西安市出差,晚上六點通過“滴滴”打了輛車,接單的司機自稱是當地政府部門的一名副處長。該副處長認為加班到這么晚了還沒加班費,開自己的私家車回家,拉個順風車貼補下油費,何樂而不為?在短短20分鐘的車程中,這名副處長司機介紹了西安市的夜景與注意事項,讓人對西安的好感大增。
從規矩上來說,無論是副鎮長洪升還是這位副處長,通過“滴滴”拉活,都是一件違反相關規定的事。公務員法第53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在國法、黨紀之前,公務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當是嚴格紅線。否則,這和辦事中心公務員嗑瓜子聊天卻不接待辦事群眾有何區別?退一步說,公務員利用業余時間干私活,導致上班時間哈欠連天,豈不是另一種形式的瀆職?
然而,在規矩之外,副鎮長開“滴滴”專車卻獲得了輿論的同情和寬容。往大里說,當前反腐進入“深水期”,無論對于“老虎”還是“蒼蠅”,公眾均深惡痛絕。相對于那些動輒貪污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腐敗官員來說,公眾對副鎮長開“滴滴”的寬容程度更高,甚至認為這是另類清廉的表現。往小處說,副鎮長洪升身上是基層公務員生存現狀的生動反映:來自農村、離異、貸款看病、上有老下有小、房貸還了十來年、半年工資只有1.8萬元……這種個體式的悲情很容易得到公眾同情,開“滴滴”補貼家用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從某種程度上說,公務員兼職不是件新鮮事。湖南省桃江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尹楚奇兼職律師,河南省濟源市財政局PPP管理中心負責人張嫣嫣請病假搞微商,二人均被嚴肅處理,這同樣引發輿論關注。但與尹楚奇、張嫣嫣事件不同的是,洪升開“滴滴”卻給管理部門出了個難題:到底該嚴肅處理還是該靈活處理?
借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毛壽龍的話來說,反腐敗政策需要考慮秩序維度的因素,不能簡單講規則不講道理,而要把緩沖地帶變成反腐敗的同盟力量。具體到“滴滴”副鎮長這一案例,是否可以“網開一面”交由相關部門處理。不論如何處理,本事件仍然存有一個大大的問題,那就是如何對基層公務員“精準扶貧”,幫助他們改變窘境,解決基層公務員的后顧之憂,讓其有尊嚴地為群眾提供服務。這恐怕是我們更應該深思的問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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