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提出的‘實施七大群體激勵計劃’可以看作是‘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在新時期的表述,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讓一部分人收入增長得更快。這幾個群體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呂之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以其中的新型職業農民來說,這個群體受教育程度較高,具有更突出的經營能力,是農業生產的生力軍,也是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核心。新型職業農民收入的快速上升能夠穩定農業生產隊伍,保證糧食安全,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對重點群體實施激勵計劃,帶動城鄉居民實現總體增收。其中,在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中明確提出,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渠道。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支持農民工、大學生等人員返鄉創業,推進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將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加快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多渠道增加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權收益、資產收益。
華泰證券高級宏觀分析師宋雪濤表示,“在美國家庭資產構成中金融資產和房地產占比相當,而中國居民資產構成中房地產占了絕大部分。所以增加股權資產收益的核心是房地產,房地產的核心是土地,房地產是城市的股票,土地就是股本。對農民集體而言,增值收益就是要在征地過程建立公平的補償機制。從城鎮化角度來說,核心是讓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能夠買得起房,從而城鎮化帶來的資產升值收益。”宋雪濤表示。
呂之望認為,《意見》中的實施六大支撐行動可以看作是政府在未來的時間里要落實的具體任務。通過促進就業和勞動技能的提升來提高勞動報酬,同時增加財產性收入。對于貧困人群,尤其是不具有明顯增收潛力的人口,需要以轉移支付來托底。如近年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精準扶貧政策。同時,稅制的改革也必須要發揮調整收入格局的作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證券日報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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