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村務公開都該公開哪些內容?這些事跟自身利益太相關,一定要知道
村務公開,既涉及到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又關系到對村民權益的保障、對村干部工作的監督。它是村民委員會按照法律法規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規定,以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對村民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向全體村民公開的制度。
村里事情辦得對不對、好不好,一公開就知道。不過,你知道村務公開都應該公開些什么內容?又該怎么公開呢?今天就為您詳細說說。
這些村務須及時向村民公開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當公開的村務包括:
第一,依法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法律規定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包括:
1. 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費用;
2. 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3. 村集體經濟所得收費的使用;
4. 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
5. 村集體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6. 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
7.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8. 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第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
第三,救濟款物的發放情況。
第四,水電費的收繳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公布內容的真實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詢。
如果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或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政府機關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
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財務計劃及其執行情況、各項收入和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代收代繳費用、水電費、以資代勞情況以及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村集體經濟組織要認真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涉及財務的事項每6個月公布一次,以便接受村民監督。
村務該怎么公開
在公開的形式和方法上,每個村可以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可以采用張榜公布、有線廣播、召集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村都應當在本村適當的地方,建立專門的公開欄,張榜公布。
對法律規定應當公開的內容,村民委員會必須如實公開,不能只公開其中的一部分而對其余部分不公開以逃避群眾的監督。在公開的時間上,必須做到及時。凡是需要公開的事項都要盡早向村民公開,也可以采取定期公開的形式。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鄉村之聲(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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