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的產權是市場經濟的核心。當前,我國市場化改革向縱深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歸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流轉不暢等問題凸顯。如何讓農村“沉睡的資產”活起來,讓農民享有更多財產權利?成為下一步農村改革繞不開的問題。
“走市場經濟道路,明晰產權是個不可回避的話題。農村集體產權越清晰,農村的市場活力就越強大。”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目前我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對滯后,導致一方面農村各類要素潛能無法被激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農民合法權利的保護。
這份方案對這一問題著重提及。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際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必須以保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核心,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重點……確保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本集體所有成員。
“大力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利于拓展農民財產性收入來源,有利于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葉興慶認為,進一步放活土地經營權、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推進集體資產確權到戶等都會成為今后改革的看點。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華社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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