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指出:“在總路線提出后輕率地發動了‘大躍進?運動和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使得以高指標、瞎指揮、浮夸風和‘共產風?為主要標志的左傾錯誤嚴重地泛濫開來?!?/p>
這段話表明,官方對“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是基本否定的。
近40年來,隨著諸多史料的挖掘,官、民、學各界對于“大躍進”和人民公社時期大煉鋼鐵、大辦食堂、“一平二調”及深翻地、放衛星、窮過渡等做法的極度荒唐和巨大危害,已經逐步取得共識。
但是,對于“大躍進”時期的農田水利建設,究竟是得大于失,還是得不償失,看法卻大相徑庭。
筆者查閱相關資料后,形成三點不成熟的看法:一是聲勢浩大,成效有限;二是成本高昂,得不償失;三是遺風猶在,亟待清除。
聲勢浩大,成效有限
大躍進年代的農田水利建設,規模和氣勢可能空前絕后。特別是1958年——1959年,全國農村到處可以看到千軍萬馬興修水利的宏大場面。
有資料顯示,截止2008年,我國共有各類水庫86353座。去掉建國前1223座,建國后共建成85130座;1958年——1965年建設的水庫45410座。其中,大型水庫共建成523座,1958——1965年建設210座。按這個數據比對,大躍進開始后8年時間內(約占60年的13%)開工建設的水庫等于60年總量的53%;其中,大型水庫占60年總量的40%。
黑龍江省從1949年到1985年,共建成大中小水庫496座,其中,大型水庫12座(不含專門發電的鏡泊湖水庫),有7座是1958年動工興建的;中型水庫68座,有33座是1958、1959年動工興建的。
如果僅看這些數據,用“無比輝煌”這四個字來相容“大躍進”的成果,一點也不過分。
但是,大躍進期間建設的水庫,多數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相當一部分水庫開工不久就中途停工,成了半截子工程,有的甚至成了廢品。據統計,全國1960年以前修建并已攔洪的大型水庫、樞紐共165座,完全建成的只有31座(其中1958年以前的11座)(《1958——1978歷次全國水利會議的報告文件》,第276頁)。也就是說,1958年至1960年這3年完全建成的大型水庫只有20座,占同期開工建設總數的13%,占60年建成總量的3.8%;比建設期(3年)比重(5%)低1.2個百分點。換句話說,按大型水庫建成率來比較,這3年的成果,遠遠低于60年的平均水平。至于中小型水庫的建成率,筆者沒有找到相關數據。但曾任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的蔣國澄說:“當時修建的大中型水庫,還能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出問題的水庫主要是群眾自發修建的小型水庫?!痹沃袊娍茖W研究院水資源所所長、中國工程院院士的陳志愷說:“很多中小型水庫沒有規劃、沒有設計,也沒有進行勘測和清基,甚至沒有溢洪道!”(田鵬、齊小苗:《水利大躍進》,2009年10月14日《科學新聞》)。不難推斷,中小型水庫的建成率和發揮實際效益的比率肯定更低。
農田水利設施,主要功能是灌溉。我們再來看看這方面的數據。
1959年,水利部部長傅作義和水利部黨組書記李葆華相繼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說僅1958年一年,全國就“擴大灌溉面積48億畝”。黨史學者吳志軍在《試論1957年冬、1958年春農田水利建設運動》一文中說:“全國水利工程按應有受益面積計算,可擴大灌溉面積35億畝,可改善灌溉面積14億畝。”
但是,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寫道:“全國灌溉面積已由一九五二年的三億畝擴大到現在(1980年)的六億七千多萬畝。”也就是說,28年增加了3.7億畝。水利部農村水利司于1999年編著的《新中國農田水利史略》寫道:“據1962年經過核實后的數字,1962年比1957年實際增加灌溉面積5538萬畝”(見該書第13頁)。
比對這兩個權威數據,可以認定:大躍進期間5年增加的灌溉面積,等于28年增加的灌溉總面積15%;較年限比重(17.9%)低2.9個百分點。那么,兩位水利部領導當年宣傳的一年的成果,比五年的實際成果還夸大了87倍!比吳志軍所說的“應有受益面積”夸大了37%。換個角度分析,5年實際增加的灌溉面積,只相當于一年(冬春)應受益面積的1.6%。
盡管如此,那個年代億萬農民畢竟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乃至生命;邊施工邊使用的工程,畢竟增加了灌溉面積;半截子工程畢竟為以后的重建、擴建奠定了一定的基礎;在成千上萬個工程之中,畢竟可以找到少許“亮點”。
北京市的密云水庫是中央政府直接決定修建的。1958年7月,來自河北省、北京市的28個縣區共20.6萬民工參加施工;9月1日正式動工。經過工程技術人員、民工和1萬余解放軍指戰員艱苦奮戰,1959年9月攔洪,1960年9月竣工。密云水庫是京津唐地區第一大水庫,華北地區第二大水庫,亞洲最大的人工湖,有“燕山明珠”之稱。庫容40億立方米,具有防洪灌溉、城市供水、發電養魚、旅游觀光等多方面功能。有資料稱,截至1990年的直接經濟效益即相當于建庫總投資的6倍。就農田防洪灌溉而言,雖然庫區內有20.7萬畝良田被淹沒,但在建庫前10年間發生較大洪水8次,淹地達1100多萬畝次。建庫后30年,發生較大洪水11次,下游不但沒有發生災害,而且有100萬畝滯洪地、河灘地變成了良田。僅1961年至1981年,密云水庫就向京、津、冀提供農業用水近160億立方米,有15個區縣的360多萬畝農田受益。
山東省峽山水庫,是1958年10月開始,采用邊設計邊施工的辦法修建的。當時,動用昌濰地區4個縣,近10萬民工參與建設。國家投資6900萬元,基本上全是工程費、材料費,不下發各縣。政府只給民工每個工日1毛錢的生活補貼;民工從家里帶糧食、咸菜和工具,由村里記工分,其它沒有任何報酬。經艱苦奮戰,1960年9月,水庫基本建成,開始蓄水。后來,進行過多次續建擴建和消險加固。水庫控制流域面積4210平方千米,總庫容14.05億立方米,興利庫容5.03億立方米,是山東省第一大水庫,素有“齊魯第一庫”之稱。水庫設計灌溉面積153萬畝,最大實灌面積93萬畝,年供水量1.85億立方米;結合農業灌溉,水庫為北部沿海地區提供飲用水水源,同時使40萬畝鹽堿地得到改造;另外水庫還有發電、旅游等功能。
“大躍進”后期最有名的群眾性水利工程是河南省林縣(現林州)的紅旗渠。紅旗渠于1960年2月開始修建。當時,對困難估計不足,打算3個月完工。但因戰線過長,改為持久戰。經10年奮戰,于1969年7月完工。紅旗渠工程總投工5611萬個,參與民工7萬人,先后有81位干部、技術人員和農民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工程總投資12504萬元,其中國家投資4625萬元,占37%,社隊投資7878萬元,占63%。紅旗渠總干渠全長70.6公里,加上分干渠、支渠、斗渠,共計長約1500公里;10年間,削平了1250座山頭,架設151座渡槽,開鑿211個隧洞,修建各種建筑物12408座,挖砌土石達2225萬立方米。如把這些土石壘筑成高2米,寬3米的墻,可縱貫祖國南北,把廣州與哈爾濱連接起來。所以,紅旗渠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被世人稱之為“人工天河”,在國際上被譽為“世界第八大奇跡”。盡管林州人民為此工程付出了巨大代價,而且自90年代以來,出現水源不足,渠道老化等問題,但運行30年間,解決了全縣嚴重干旱的問題;灌區的有效灌溉面積達54萬畝。紅旗渠修建過程中形成的“自力更生、艱苦創業、團結協作、無私奉獻”精神,廣為流傳。
成本高昂,得不償失
眾所周知,從1957年冬天開始的全民興修水利運動,是在反右擴大化、社會主義大辯論和批判“反冒進”的高壓氣氛下動員和展開的;同時,這場轟轟烈烈的運動,又正式揭開“大躍進”的序幕,催生了人民公社化運動,使得高指標、瞎指揮、浮夸風和一平二調的“共產風”愈演愈烈。它的失誤和危害遠遠大于成果。
1、急于求成、一哄而上,致使大多數項目難以如期完工。有的在后來的調整中停建、緩建,有的勉強續建而又難以發揮效用,有的干脆半途而廢,造成了極大損失。
水利部農村水利司編著的《新中國農田水利史略》指出:“在農田水利建設中提出了不少不切合實際,甚至違背科學常識的口號,如要求‘在兩三年內基本消滅普通水旱災害?;在華北平原提出‘一塊地對一塊天?大搞平原蓄水工程?!?/p>
黑龍江省在1958年動工興建的7座大型水庫無一座在大躍進期間(1962年前)完工。有3座工期分別為6年、8年、10年;有4座一度下馬停建,工期分別為13年、16年、17年和20年。比較成功的大型工程龍鳳山水庫從1958年動工,動員五常縣勞力2.5萬人,歷時10年,才基本竣工(《黑龍江省水利志》)。
延壽縣的新城水庫是一座總庫容只有1700萬立方米的中型水庫,1958年4月采取邊勘測、邊規劃、邊設計、邊施工辦法上馬興建,1959年大壩合龍,1960年臨時溢洪道決口,1962將決口段合龍填筑,1964年停建。1968第二次施工,1969年秋除電站外,基本竣工。耗時12年,此后又多次進行維修加固(《黑龍江水利志》、《延壽縣志》)。
河北省“大躍進”期間所建的水庫中,“約有70%的小型水庫存在嚴重問題……撫寧縣1959年7月一場暴雨,就有20座小型水庫被毀”(田鵬、齊小苗:《水利大躍進》,2009年10月14日《科學新聞》)。
山西省從1958年起4年內興建的水庫,實際收益灌溉面積只占設計面積的27%(張荷:《山西水利建設50年回眸》)。
山東省沾化縣在大躍進期間修建的南趙水庫,從1958年春天開建,1961年即完全廢棄還耕,不但沒有任何效益,而且占用了大量的勞動力、農田,還引起周邊土地鹽堿化,致使庫區糧食產量銳減,饑荒嚴重(郭艷茹:《大躍進時期的南趙湖》)。
廣東省大躍進期間建設大中型水庫215宗(含大躍進前18宗),基本完成配套的只有30宗,占14%;下馬22宗,占10%(《劉兆倫廳長在1961年全省水利會議上的報告》)。
曾大力倡導發動群眾運動搞農田水利建設的華東局第一書記柯慶施在1962年不得不承認:1958年以來,華東地區在水利建設中投資22.8億元,修建大型水庫20多座、中型水庫300多座、小型水庫2000多座,占用耕地2600萬畝,移民近2400萬人……但不少工程不配套,現在還不能發揮效益,有些工程打亂了原來的排水體系,加重了內澇和鹽堿化?!拔覀兓ǖ腻X和器材不少,而事情卻沒有辦好,有些甚至辦壞了,許多錢被浪費了”(田鵬、齊小苗《水利大躍進》,2009年10月14日《科學新聞》)。
2、片面提倡“共產主義協作”,熱衷于轟轟烈烈的“大兵團作戰”,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極大浪費,億萬農民付出了遠遠高于收效的巨大犧牲。
“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期間提倡的“行動軍事化”始于興修水利。黨委、政府一聲令下,成千上萬的農民便放下日常農活,走向工地。不但大搞跨社跨鄉甚至跨縣的“一平二調”,而且勞動強度極大。
甘肅省盲目上馬的引洮工程,17萬農民苦干3年,至少有2000多民工獻出寶貴的生命,結果一畝地也沒澆成(楊聞宇:《大躍進年代大西北的荒誕事》)。
黑龍江省呼蘭縣從各公社平調搞水利的民工達3萬人,組建水利大軍,吃住在工地,晝夜不停輪班干。結果,所修建的3座水庫均沒有按期竣工,打出的土井則全部報廢;孟家公社挖渠15公里毫無收益,白白浪費耕地259公頃(《呼蘭縣志》)。
黑龍江省五常縣在修建全省最大的龍鳳山水庫的同時,動員青壯勞動力2.4萬余人,苦干2年,興修長達60公里的引水工程紅旗運河。結果,工程只完成一部分,灌溉水田6000畝,只占設計面積20%。到80年代,大部分渠段已廢棄(《五??h志》)。
農民的巨大付出和犧牲,有限的回報是多年以后,經重建或維修的水利設施發揮了一定作用。而在當時,不但沒有帶來農業生產的發展,而且造成了大倒退。1959年——1961年,全國糧豆薯總產分別下降16.5%、18.0%和15.4%。1961年只有13650萬噸,倒退到建國初期1950年的水平;比25年前(1936年)還低10%左右。黑龍江省的糧豆總產(不含薯類),1930年就達到760萬噸,1952年恢復到755.5萬噸,1956年實現762萬噸,達到26年前水平。1958年——1962年,五年平均總產只有625萬噸(1961年只有455萬噸),比18年前的5年(1940年—1944年)平均數629萬噸還低(黑龍江省農業志)。畜牧業、家庭副業更是嚴重衰退。
3、不尊重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不尊重科學,倉促上馬、盲目施工,留下了諸多后患。
“大躍進”年代的水利工程,絕大多數是邊勘探邊設計邊施工的。很多中小型水庫沒有規劃、沒有設計,也沒有進行勘測和清基,甚至沒有溢洪道。1959年8月,錦州地區的一場暴雨引發洪水,沖毀了六股河上在建的10座中型水庫,沖斷了當時的交通命脈京沈鐵路,全國震動。許多水庫大壩工程抗御洪水的設計標誰偏低,施工質量差,質量問題嚴重,遺留隱患較多,以后幾十年不斷地進行補救(田鵬、齊小苗:《水利大躍進》,2009年10月14日《科學新聞》)。
甘肅省的引洮工程,“技術復雜程度和工程任務的艱巨是歷史上所少見的”(省委第一書記語),但1958年1月份由省委第一書記在飯桌上拍板,6月份就風風火火地干了起來。17萬民工苦干3年,到1961年6月被迫停建。3年間,國家投資1.6億元(按常規推算,不算勞力,社隊負擔也要超過億元),農民出工6000萬個,完成土石挖方1.6億立方米(僅占計劃量的8%)。結果,一畝地也沒澆上;已施工部分有的當年就被山洪沖毀(楊聞宇:《大躍進年代大西北的荒誕事》)。
“大躍進”期間建成的水庫,多數都是帶病運行的險庫。另外,多數工程,只重蓄水,忽視排水,造成嚴重的生態后患。“在易澇易堿的黃泛平原,大水漫灌不僅不能增產,還造成了大面積土地鹽堿化并加重洪澇災害。”(王玉柱:《壯麗的畫卷——山東省水利建設五十年》)河北省大量修建水庫的過程中,砍伐了許多山林,山土到處堆積,加劇了山區水土流失(田鵬、齊小苗《水利大躍進》,2009年10月14日《科學新聞》)。最明顯的是三門峽水庫,1960年投入使用,很快就暴露出泥沙淤積、水位升高、農田被淹、土地土地鹽堿化的問題。折騰了幾十年,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最終卻不得不回到原點——力爭變成無庫自然狀態。
4、農村勞動力占用過多,影響秋收,加重了大饑荒。
1958年,多數地方風調雨順,糧食豐收,但因為全民興修水利和大煉鋼鐵,占用了大量青壯勞力,秋收生產受到嚴重干擾,不少糧食合紅薯爛在地里。一份資料表明,1958年山東省由于青壯年農民投入煉鐵和修水庫,全省秋播面積不及往年的四分之三,1959年秋冬又有887萬青壯年去修水庫;甚至在1960年農村經濟崩潰時仍有數百萬農村勞動力在修水庫。從1959年——1960年,山東省共荒蕪農田五千到六千萬畝,是全國饑荒最嚴重的幾個省份之一。張廣友在《抹不掉的記憶——共和國重大事件紀實》中,援引了山東省一位領導1960年的大會講話內容:“山東省過去(1957年)人口為5500萬,不到3年的時間,現在(1960年冬天)還有5000萬,減少了500萬?!保üG茹:《大躍進時期的南趙湖》)
5、由于興建水利工程而搬遷的移民,多數沒有得到很好的安置。
有資料顯示:“大躍進”期間由于興建水利工程而搬遷的大約300萬移民,大多數沒有得到很好的安置,遺留問題嚴重(國家水利部編纂的《水利輝煌50年》)。號稱開國第一大水利工程的新安江水庫,在興建過程中大搞移民“大躍進”。移民集中在浙江省淳安縣,共有29萬人離開家鄉。移民從1958年2月開始,1959年2月掀起高潮。5月9日至14日,平均每天遷移2583戶,10289人,其中步行遷移每天3624人。時稱“突擊放衛星”。當時移民搬遷也叫“洗腳上船”,“像戰士轉戰般帶上被褥衣服就走,往往今天動員明天就得離開,因為庫水已經漫進屋子淹了床腳,移民就在自家門口上船漂流他鄉”。當時宣傳:“全國都進入共產主義……農具、家具什么也不要帶?!币泼窠涃M一減再減,最后只剩下每人120元,而且這里面又拿一部分蓋樓、造廠?!盁o產”移民帶來的后果是缺錢、缺房、缺糧。根據浙江省民政廳1961年的調查顯示,遷往建德縣的1798位新安江移民,共損失農具和家具24061件,平均每人損失14件,“移民中餓、病、外流、si人的情況今年還常有發生?!保▌⒀籽福骸督▏谝凰こ桃泼?,大躍進把移民工作推上絕路》,2010年7月6日,《中國新聞周刊》)。
遺風猶在,亟待清除
1961年1月,中共八屆九中全會提出了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大躍進”的極左錯誤開始得到初步糾正。即使后來在“農業學大寨”和“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極左回潮,也很少出現大規??玎l跨縣平調勞力和幾十倍甚至上百倍浮夸的荒唐事。
但是,由于對“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的極左錯誤清算、反思得不夠徹底,時至今日,經濟工作和社會治理中不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不尊重法律、不尊重民眾意愿和權利的現象仍比較常見;政府權力過度干預和擠壓民眾生活空間、領導干部喜歡為民做主、習慣于運用群眾運動的辦法開展工作等左的積習仍遠未絕跡。
比如,農業生產實行“家庭經營制”以來,某些基層干部總是夸大“小農”的缺陷,熱衷于一呼百應的“統一”,有的甚至鼓噪把土地收歸所謂“村集體”,重走“集體化”道路。北方某省“秋翻地”的行政推進持續了20多年,2012年才得到糾正,鄉村兩級為完成任務不得不拉債替農民翻地。在“一縣一品”、發展特色經濟的口號下,很多縣(市)層層下達指標,強力推行XX一條街、XX專業村;有的地方制定出“牛羊堆里找干部”的激勵政策;有的地方甚至公開喊出“逼民致富”口號。結果,往往欲速不達,勞民傷財。
比如,九十年代以來,一些地方出現過幾次制定“翻番”規劃的熱潮,指標雖然不像“大躍進”那樣離譜,但多以主要領導人意志為轉移。2010年,中部某省省委書記在人大會議已經對財政預算作出決議后,提出x億工程,市、縣兩級紛紛修改財政預算,并采取各種手段抓收入,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干部行不行看財政收入”的用人標準。
比如,九十年代,各地都競相發展鄉鎮企業,一度出現“高壓緊逼、大干快上”和“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的傾向。有的地方年增長率高達80%甚至100%。大上“鄉企”,雖然一定程度地促進了鄉村工業化,但中西部地區項目成功率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很多鄉村因為辦企業,留下了“大窟窿”。
比如,發展新型農民合作組織本是推進規模經營的好事,但由于過分倚重行政推進,揠苗助長的問題比較突出。據三農學者張德元教授和梁漱溟鄉村建設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員調查,現有的專業合作社多數是“皮包合作社”,假的“占八、九成”。好在“假的合作社”,只是騙點國家扶持政策,“肥水”畢竟流給了農民。如果強制農民組建真的合作社,情況可能更糟。
比如,近年來的精準扶貧也是一件關乎民生的好事,但同樣由于偏重于自上而下行政推進,在很多地方演變為“精準填表”,形式主義嚴重泛濫;過分強調“產業扶貧”,致使很多項目脫離實際,造成諸多尷尬。
比如,近年來一些地方的城鄉改造,同樣存在急功近利的傾向。在“X年大變樣”的口號下,有的地方熱衷于“大會戰”、“大督戰”;有的地方逐縣(區)搞“過堂”(過去指對犯人的審訊)“拉練”(現場參觀督戰);有的地方要求幾千人口的明星村三五年內建成5萬人口的小城市。大拆大建雖然推動了城鄉面貌的變化,但因拆除的建筑物過多,一定程度地造成了國民存量財富的損失和經濟增長泡沫;還因強制拆遷引發了一些社會矛盾。
比如,近年來招商引資中饑不擇食、血拼政策的問題雖略有收斂,但仍較嚴重。有的地方仍然在給各單位下指標;有的地方規定,凡引進3000萬元以上大項目的干部,一般干部可以提拔為副科級、副科級干部可以提拔為正科級,正科級干部給予重用;有的地方喊出“發展縣域經濟,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和“以招商論政績,以項目論英雄”的口號;有的地方在急于求成、缺乏論證,斥巨資購買土地送給“投資商”以后,形成半截子工程……
“大躍進”遺風在非經濟領域也常常出現。比如,80年代初期的“嚴打”,超越現行法律,形成了不叫運動的運動,留下諸多后遺癥。比如,各種名目的專項整治,有的依法遵規運行,有的則大轟大嗡,形成了“刮大風”的不良效應。比如,基層黨建,一些地方經常由黨委組織部門作出村級活動場所面積、黨員活動經費額度等硬性規定,致使權力機關依法通過的財政預算以及基層自治組織的合法權威受到挑戰。
筆者認為,清除“大躍進”遺風,是實現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的緊迫需要。但卻面臨著思想觀念和現行領導體制的諸多障礙。只有上下同心,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決議,循序漸進而又堅定有力地推動各項改革、推動法治中國建設,才能逐步見到成效。
(作者歷任縣委書記、黑龍江省巡視組副廳級巡視專員,現為黑龍江省縣域經濟協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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