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發展是興國之道、強國之策。農業部將2018年確定為“農業質量年”,我國農業開啟了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從增產導向向提質導向轉變已經成為未來我國農業發展的主攻方向;將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加快實現由農業大國向農業強國轉變。
農業發展質量提升面臨的主要問題
基于現實國情與制度安排,相當長時期內,以普通農戶為主的家庭經營仍將是我國農業的基本經營方式,我國農業高質量發展必須在小農戶長期存在的條件下進行,然而,傳統的普通農戶小規模分散化經營在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中面臨一系列的挑戰。
一是成本高。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數據顯示,我國有85.5%的農戶家庭土地經營總面積不到10畝,且分散在不同地塊上。一方面,經營分散化、細碎化決定了普通農戶不能通過規模分攤成本,無法獲得規模經濟收益,單位面積農業生產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化肥、農藥、農膜等生產要素價格上漲驅動農業生產成本攀升影響農業生產效率提升以及農民收入增長。二是勞力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量農村勞動力尤其是青壯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導致普通農戶的農業生產也出現了勞動力短缺問題,影響農業發展質量提升。三是技能低。面對91.8%的農業生產經營人員受教育程度為初中以下的現實,農業生產新技術和新技能的推廣和應用必然是困難重重,進而影響農業發展質量提升。四是品牌差。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發展成效顯著,人們對農產品量的需求已得到較好滿足,但對農產品質的需求尤其是品牌農產品的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滿足,供給側結構性矛盾明顯。然而,農產品品牌的塑造不是一蹴而就的,品牌的塑造需要意志和意愿,需要共同行動。將分散的普通農戶的行動統一到品牌塑造上來本身就是一種挑戰。五是質量憂。分散的農戶經營,各自行動,生產技能水平不一,不少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倉儲和運輸等又缺乏統一的標準,加之農業生產過程監督困難,配之以小農對經濟收益的渴求,難免給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帶來隱憂。六是實力弱。主要表現在市場競爭力弱、抗市場風險能力差。
培育生產性服務主體助推農業高質量發展
面對小農經營可能存在的難題,重要破解之策就是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培育農業生產性服務主體,搭起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橋梁,推進農業產業轉型升級,形成農業發展新動能,成為我國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升我國農業發展質量的重要選擇。
多年來,各級政府積極培育農業生產性服務主體,特別是《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把培育從事農業生產和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關系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要求積極發展多元化多層次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支持各類農業生產服務組織開展土地托管、聯耕聯種、代耕代種、統防統治等直接面向農戶的農業生產托管,擴大服務規模。就廣東而言,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成效明顯。目前全省有農機化作業服務組織2300多個,農作物病蟲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組織535個;基本建成了以省市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的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網絡;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面積829.69萬畝,托管率為18.1%,服務對象數量達到205.45萬戶。
但是,要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的“六高”目標(農業產品質量高、產業效益高、生產效率高、經營者素質高、國際競爭力高和農民收入高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還有不少差距,必須借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之東風,加大力度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生產性服務主體,助推農業高質量發展。
第一,明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服務定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生產型、服務型和生產服務型,需要進一步明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服務定位,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行土地規模經營和服務規模經營“雙輪驅動”,拓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服務功能,堅持代耕代種、代管代收、聯耕聯種、加工銷售和市場信息等一體化全程式農業綜合服務,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周圍農民的帶動輻射和生產服務能力。
第二,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人員的職業培訓力度。重點是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增強培訓針對性與實效,提高其農業生產技能,造就懂農業、愛農民、愛農業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隊伍,為新型農業經營組織和農業生產高質量發展準備持續的人力資源基礎。
第三,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息傳導功能。順應互聯網+農業發展新時代的要求,不斷創新農業生產服務方式,改進農業生產服務手段,拓寬農業生產服務渠道,強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息傳導媒介功能,提升其對農業信息化的推動作用,加快農業生產新技術的推廣使用,改善農業生產服務效率,提升農業全要素生產率,推升農業高質量發展。
第四,健全新型農業生產經營服務體系與合作。培育多元化農業生產服務主體,健全服務體系,完善合作機制,既要健全完善農業技術推廣和生產服務體系建設,實現農業技術推廣和生產服務全覆蓋,又要堅持農業生產的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融合、新型農業生產主體和服務主體相結合、農業技術人員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戶和生產服務主體相結合,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的有機銜接,將農業發展引向提質增效的高質量發展軌道。
作者羅明忠系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廣東省重點培育智庫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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