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戰略的新特征:“業活”、“村活”、“人活”
鄉村振興戰略與過去鄉村發展戰略是否有區別,取決于是否能實現農村的“業活”、“村活”與“人活”。
“業活”指農村的產業實現活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農業由過去的產量農業轉化為高回報農業。例如棉花種植每畝利潤可以達到幾百元,大規模生產可以帶來高收入,但是這樣的產量農業是低回報的,如果將同樣的土地用于經營多功能農業如分層次的“魚-鴨-稻”混作,每畝利潤將會提高到近2萬,因此農業的概念要從原來每畝產值轉化為每畝利潤。二是從原來的“吃飯農業”轉為實現三大產業融合。一方面,如果只有農業,沒有第二產業、第三產業,農業是無法成功的,另一方面,沒有強大的農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也難發展好。目前,我國農業在一些方面如休閑農業已經非常成功了,但是三大產業之間的關聯度仍然不足。
“村活”指部分的農村實現活態。我國農村未來發展存在分化趨勢,最多只有10-20%的農村活起來,鄉村振興不是讓全國幾十萬村子都實現活態,而是如何讓這近20%的農村真正活起來。
“人活”的核心是新型經營主體。新型經營主體主要從事高回報的多功能農業,但是目前我國仍有大量的經營主體在跑馬圈地,沒有認真思考如何發展農村產業,提高農業的回報,而有些地方政府卻還對這些主體給予大力的政策傾斜。
農業新變化帶來金融服務的滯后
新業態、非明星村莊和新型經營主體都需要金融支持
鄉村振興背景下鄉村的三個新變化,凸顯了金融供給的嚴重滯后。目前我國很多農業新業態的起步都帶有一些情懷的因素,認為農業投入不需要太多資金,沖動進入了農業領域,導致發展到現階段資金不足。針對農業新業態的支持,目前主要是以地方補貼為主的政策支持,而沒有金融支持。但是實際上獲得政策支持的僅為一些明星項目,大多數農村新業態,既得不到政策支持,也沒有金融支持。同樣,在村莊發展中僅有明星村莊可以得到政策支持,大部分活態村莊沒有金融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目前也主要依靠自有資金,基本得不到金融支持,因此,已有很多經營主體出現了資金困境。鄉村振興僅依靠政府的力量無法實現,需要金融支持。
金融機構如何在鄉村振興背景下
提供金融服務
我國的鄉村經濟活動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變化,面對新的金融需求,金融機構應如何抓住機會?首先,金融機構應該對農業回報高的產業予以金融支持,并且識別出真正發展農村產業且所在產業鏈發展良好的農村創業者,為多功能農業的資金需求提供金融支持。第二,對10-20%可以實現活態的農村予以金融支持,剩下80%可通過財政政策解決公共服務及環境整治等。第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資金需求。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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