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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同山等:農業共營制:小農戶生產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崇州試驗

[ 作者:劉同山?郭鋮?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8-11-27 錄入:王惠敏 ]

摘要:農業共營制是四川省崇州市探索農地三權分置和農業現代經營實現模式的有益嘗試。在深入調查崇州實踐的基礎上,文章總結了農業共營制的主要成效和問題。結果表明,農業共營制在保有小農戶土地承包權、經營權的基礎上,擴大了農業經營規模,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提高了農產品產量,增加了農民收入,是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軌道的有效方式。但當前農業共營制發展中也存在決策權配置不合理、農業經理人選拔中的“劣幣驅逐良幣”、山區實行農業共營制困難較大、與企業合作存在障礙等問題。

關鍵詞:農業共營制;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農業綜合服務

一、崇州農業共營制的出現

崇州市全境“四山一水五分田”,有人口6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46.2萬人,是成都市農業大縣和糧食主產區,有“西蜀糧倉”之稱。進入21世紀以來,與其他地區的情況相似,崇州市農業農村發展面臨嚴峻挑戰:一方面,農村耕地較少,人均不足1畝且細碎化嚴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緩慢,農戶兼業的情況普遍,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受到阻滯;另一方面,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持續增加,2012年崇州市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力比例已高達73.4%[1],從事農業的大多是60歲以上的“高齡農民”,大多數年輕農民不愿種地也不會種地,農業“誰來經營”“如何經營”等問題日益突出[2]。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近年來,從鼓勵生產大戶農地流轉,到引進農業龍頭企業租賃農地進行規模經營,再到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引導農民抱團發展,崇州市進行了多種形式的探索實踐。但是,由于各種規模經營主體各自為陣,且與普通農戶的利益聯結不緊密,這些嘗試均未取得預期效果,甚至險些出現群體事件。比如2009年,鷹馬龍罐頭食品有限公司毀約退租崇州市榿泉鎮3000余畝耕地后,農戶不愿意收回承包地,而要求此前鼓勵農民將土地連片流轉給該公司的地方政府承擔責任。受此事件影響,為了突破困境,維護農業生產和農村穩定發展,自2010年起,崇州市開始推行“農業共營制”試驗。

顧名思義,所謂農業共營制,是指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戶(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多種主體共同經營農業的一種制度安排。最初的農業共營制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一是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二是土地股份合作社聘請懂技術、會經營的種田能手擔任職業經理人,負責合作社土地的生產經營管理,推進農業專業化生產;第三,適應規模化、現代化種植的要求,推動專業化服務體系建設,打造“一站式”農業服務綜合平臺,推進農業專業化服務。

隨著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以及專業化現代農業服務體系等規模化、專業化與組織化運行機制的逐步完善,最終形成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現代農業服務”三位一體的農業共營制模式[3]。

近年來,隨著農業經營規模的提高,崇州市開始引導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與農業產業化企業聯合、合作,以保障農產品銷路、提高農民在農產品增值中分享的比例。農業共營制逐步從“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現代農業服務”三位一體,進入了“農業產業化企業+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現代農業服務”四位一體的2.0時代。

二、農業共營制的具體做法

(一)小農戶以承包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

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引導小農戶以土地經營權作價折股入社,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章程》,并到工商注冊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社員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經營主體,生產決策、農業職業經理聘用、分配方案等全程參與決定。合作社設理事會、監事會。理事會根據當地作物常年平均產量、入社土地的位置、地力狀況等因素,充分結合社員的意見,按質定股,確定適宜的股權份額和成員分配的比例。比如,在土地折股時,以上等田為基數,中等田、下等田分別為其9折和8折,記載成員入社的土地股數,建立成員登記冊并由社員簽字確認。對于因各種原因不愿意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農戶,村里協調對其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換,使其零散分布的多塊承包地集中、連片。理事會代表全體社員負責決策“種什么”。監事會代表全體成員監督理事會和農業職業經理人的工作。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利益聯結機制和分配方式靈活多樣,由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農業職業經理人共同協商決定。2017年6月課題組在崇州調研時發現,約有80%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與合作社成員、農業職業經理人采取了“保底收益+二次分紅”的模式。如集賢鄉涌泉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每年向成員支付720元/畝的保底收益,并按照2:3:5對其余盈余進行二次分紅(20%作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公積金、風險金和工作經費,30%用于成員土地入股的二次分紅,50%作為職業經理人的傭金)。另外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則采取了“按比例分配盈余”或者“向職業經理人支付傭金+設定目標產量后的超獎短賠”的方式。

目前,全市已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26個,入社面積31.6萬畝,占全市耕地面積的61%;入社農戶9.2萬戶,占全市總農戶的61%。以隆興鎮豐樂村為例, 80%左右的勞動力都外出務工,全村共有60余戶,其中只有7~8戶沒有加入合作社。盡管大部分耕地和農戶都加入了土地股份合作社,但是仍然有相當一部分比例的農戶未將土地交由合作社統一經營。為了全面了解未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小農戶的生產經營狀況,課題組對豐樂村的一個未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農戶進行了深度訪談:

傅衛剛,男,44歲,除配偶外,家里還有1個老人和1個兒子。老人已經70歲,兒子今年19歲,初中畢業后在外打工,但目前勉強能掙夠自己花的(錢)。媳婦常年在崇州市打工,每個月工資2000元。自己在村周邊打零工,有時也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一年大概能工作7個月,每個月收入約為3200元。家里共有2.5畝地,共分成四塊。大春(5月-10月)種水稻,小春(10月-來年5月)種小麥。

種水稻一般需要整地、育苗、插秧、施肥、打藥、澆水、收獲等環節。他們家這2.5畝地,從種到收,總經營成本為1420元,具體支出如下:由于地塊零碎、作業不方便,雇大型農機具整地和收獲均需要花費300元(2.5畝地總費用,下同);購置種子需要400元(因主要是自己家吃,買的種子較好,花費也較高),肥料需要300元,農藥120元;自己育秧、插秧、打藥沒有費用支出。2016年,2.5畝地共產稻谷3000斤,市場價格為1.3元/斤,毛收入為3900元。扣除成本1420元,不算人工,其2.5畝地水稻種植收入為2480元。由于小麥畝產只有450斤,每斤價格1.1元左右,收益與成本大致相抵,所以這2480元也是該農戶農業經營總收入,僅占家庭總收入的不足5%(=2480元/49840元*100%)。

當問及他是否愿意多種一些土地時,傅衛剛回答說:“肯定不想多種,因為種地的收入,還不如一個月打工的工資”。“那你為什么不把土地交給合作社統一經營?”他說:“主要原因是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不如自己種合適。入社每年只能收入600~700元,種1畝地能收入1000元左右。而且如果把地交給合作社,全家都要吃‘商品糧’,大米要3元1斤,自己家的稻谷加工成米,成本也就1.5元左右。”“為什么種小麥基本沒收益,還辛苦種而不撂荒?”他說:“不能撂荒,要不別人會說閑話。”

(二)農業職業經理人負責連片土地的田間管理

土地股份合作社通過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網站、張貼公告等發布農業職業經理人招聘信息。根據經營能力不同,每個農業職業經理人一般負責300~500畝土地。較大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將土地劃片,分別招聘職業經理人。如隆興鎮青橋土地股份合作社,把1636畝耕地劃分為4個經營片區,由不同的職業經理人負責。農業職業經理人具體負責“怎樣種”“如何種”,提出具體生產實施意見、生產成本預算、產量指標等,交由合作社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農業職業經理人是“農業共營制”的關鍵環節。近年來,崇州市積極選擇有志于農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種養能手等作為培育對象,吸引多層次人才到農村創業興業,對其加強培訓引導,為其成為農業職業經理人提供條件。另外,為了更好地培育和管理農業職業經理人,崇州市不僅建立了農業職業經理人初、中、高“三級貫通”證書等級評定制度,根據其經營規模、生產技能、管理能力和經營水平等,每年評定一次,對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等級《農業職業經理人證書》,還設立了農業職業經理人專項培訓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制定并完善糧食規模種植補貼、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補貼、信用貸款貼息扶持、經營權抵押貸款補貼等配套扶持政策,切實加大對農業職業經理人的扶持力度。如中級以上農業職業經理人享受提高10% 的糧食規模經營補貼;農業職業經理人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60%;初級、中級、高級農業職業經理人分別可以信用貸款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給予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貼息等[2]。

2014年9月,成都市在總結崇州做法的基礎上下發了《關于加強農業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要建立農業職業經理人選拔機制、培養機制、管理機制和服務機制,為崇州市進一步大力發展農業職業經理人提供了制度保障。至2017年6月,崇州市共培育農業職業經理人1887人,其中.初級、中級、高級農業職業經理人分別為401人、119人、21人。在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上崗的農業職業經理人超過800人。

為了深入地了解農業職業經理人及當前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情況,課題組選擇了隆興鎮青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一位農業職業經理人進行訪談:

孔開全,男,50歲,家里有5口人:本人、50歲的妻子、28歲的兒子、26歲的兒媳和一個4歲的孫女,家里共有3畝的,分成7塊,最大的一塊1.1畝,最小的只有0.2畝。自2012年起,家里把全部土地都加入了股份合作社。孔開全2012年之前,曾長期在廣州打工,后來又在當地開出租車。2016年受當地政策和農業發展狀況吸引,成為了一名農業職業經理人,和愛人一起,負責管理350畝地。兒媳負責家務和照顧孫女,兒子外出打零工。農忙時兒子也會幫忙。

據孔開全介紹,青橋村有900多戶農戶,其中約300~400戶沒有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他認為,村里有些農戶之所有沒有加入合作社,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一部分60~70歲的農民不能外出務工,把地交給合作社以后沒事兒干,也擔心沒地之后,家里人的口糧沒保障,這些人以后慢慢干不動了,會交給合作社;二是有些農戶的田,太遠、太偏,種水稻放水不方便,合作社不愿意要;三是有些農戶通過個人渠道出租出去,讓別人種蔬菜等經濟作物,給的租金比加入合作社合適。

由于合作社的土地集中連片,而且有專門的農業綜合服務平臺為職業經理人服務,不算人工和土地成本,孔開全大春(水稻)的生產成本為1370元/畝,其中經營成本為750元/畝(遠低于傅衛剛的1420元/畝)。每畝地的稻谷產量約為1300斤,市場銷售價約為1.2元/斤,故每畝地的銷售收入為1560元。扣除成本,大春每畝地純收入為810元。小春種植小麥,成本為350元/畝,每畝可產550斤(比農戶分散種植高100斤左右),市場價格1.1元/斤,銷售收入約為600元,小春的每畝純收入約為250元。扣掉每年620元/畝的土地成本(土地股份的保底收益),孔開全管理的每畝地的年純收入約為440元,350畝地總收入為15.4萬元。如果收益按照2:3:5的比例進行二次分配、農業職業經理人獲得50%收益的話,其夫妻二人專業經營農業的年收入約為7.7萬元,與外出務工的收入大致相近。考慮到一家五口不用長期分離,而且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還可以獲得補貼,當農業職業經理人顯然有一定的吸引力。

(三)政府和社會機構做好各項農業綜合服務

做好農業共營制,需要為農業職業經理人——即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全方位的支撐。近年來,崇州市整合資源、積極創新、多措并舉,通過攜手各種社會機構打造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平臺,有效地提升了“為農服務”尤其是為農業職業經理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組建農業科技推廣團隊和“專家大院”,創新農業技術培訓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方面,崇州市聘請了“一校兩院”(四川農業大學、四川省農科院、成都市農林科學院)的專家學者,并遴選市、鄉農業技術人員,組建了225人的農業科技推廣團隊和101人的“專家大院”,形成專家學者、農技推廣人員互為補充的教學隊伍,對當地農民尤其是農業職業經理人進行培訓。目前,“專家大院”的專家,已經與當地119家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簽訂了科技服務協議,有效解決了農業科技“轉化難”的問題。另一方面,崇州市改變傳統的單一技術培訓的方式,組建了30人的培訓教師團隊,優化整合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科技人員技術培訓等資源,把原來單一的農業技術培訓拓展到產品營銷、農村金融、品牌打造等,培育產、加、銷復合型的農業職業經理人。

為了提高培訓的有效性,崇州市還建立了農業培訓的導師制度,由市級和基層農技專家組建農業技術指導組,在全市分12個片區對農業職業經理人開展一對一“保姆式”教學指導和跟蹤服務。農業職業經理人掌握農業技術之后,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對合作社務工的普通農民進行“面對面”指導、“手把手”示范,讓普通農民在“干中學、學中干”,形成受聘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農業職業經理人+普通農民”的專業經營管理團隊,也為普通農民工日后成長為“農業職業經理人”提供了條件。

二是政府主導搭建為農服務綜合平臺,探索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模式。崇州市整合農業公益性服務資源,引導供銷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大戶等各類資金,組建了三家綜合性農業社會化服務公司。這三家農業社會化服務公司,一方面篩選產品質量好、服務能力強、服務價格優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經營性主體作為合作伙伴,并對經營性服務主體提供的服務內容、服務質量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建立信息反饋渠道,對出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和反饋,確保服務質量不走樣。凡是因服務質量問題被服務對象投訴3次以上的經營性服務主體,農業公司將取消與之合作。

目前,三家農業公司整合農機專業合作社(大戶)22個,擁有大中型農機具320套、專業從業人員662人;整合農資供應商(企業)22家,每年可提供肥料8000余噸、種子100余噸;整合勞務合作社6個,從業人員1000多人;整合植保專業合作社(植保機防隊)17個,擁有植保機械700余臺(套);整合專業育秧公司、育秧合作社,建成工廠化育秧中心2個、水稻集中育秧基地25個,年供秧能力10萬余畝,農業服務超市服務面積達20余萬畝。三家農業服務公司從事農業社會化專業服務人員達5000余人。

另一方面按片區建立“農業服務超市”,為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和普通農戶提供農業技術咨詢(免費)、農業勞務、農業機械化、農資配送、專業育秧(苗)、病蟲統治、田間運輸、糧食代烘代儲、糧食銀行、金融服務等全程農業生產“一條龍”社會化經營性服務。目前,農業公司已在榿泉、集賢、隆興、燎原、王場、濟協、錦江、羊馬等基層農業綜合服務站建立農業服務超市10個,服務全市25個鄉鎮(街辦)、231個行政村(涉農社區)。

政府農業部門和基層農業綜合服務站對“農業服務超市”銷售的農資、提供的服務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從源頭上確保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同時,基層農業服務站依托“農業服務超市”開展農業技術培訓、技術指導、服務質量監督等。利用政府公益性和市場主體的經營性為農服務“兩個資源”,崇州市形成了“農業技術人員+農業服務超市+農業經營主體”上下貫通、可塑性好、瞄準性強的農資、農技和農機作業服務綜合服務體系。

此外,三家農業社會化服務公司在“為農服務”模式上也進行了創新,建立了農資和服務價格的“三方協商機制”,以及對農資和服務價格的“菜單式”管理。具體做法是:農業公司結合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需求,在每年大春、小春開始之前,邀請經營性服務主體、適度規模經營業主、市農發局技術人員等代表,召開需方、供方、技術人員三方參加的農資和服務價格協商會議,根據當年農業生產實際,匯集各方意見和建議,達成共識后形成當年的服務價格。在農資和服務價格協商完成后,將農資和服務項目、內容、質量、價格等在“農業服務超市”公開公示、明碼標價,服務對象根據農業生產的實際需要進行“點菜”,簽訂全程或者單項服務協議,實行“菜單化”農業社會化服務模式。

三是完善“農業共營制”發展的金融支持。近年來,崇州市加快整合政府部門、人民銀行、涉農金融機構等服務資源、政策資源、項目資源和金融資源,搭建“農貸通”綜合融資服務平臺,為“農業共營制”發展提供支持。其做法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創新和擴大農村產權抵押貸款品種。成都農商銀行、郵儲銀行、農業銀行等8家銀行參與,實現土地經營權、林地經營權等農村產權抵押貸款。截至2017年2月底,累計發放土地經營權、林地經營權等農村產權抵押貸款394宗、3.42億元。

第二,構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依托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設立崇州市農村產權交易公司,搭建“農貸通”綜合融資服務平臺,整合分散在各部門、單位和金融機構的農村信用信息,構建完善綜合融資征信服務平臺。依托基層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建立“農貸通”綜合融資服務中心,承擔農村金融貸款和保險、農業農村電子商務、農村產權流轉、農業監測等供需信息匯集、融資審核相關職責,開展一站式服務。在每個行政村和涉農社區,依托村級公共服務便民中心,采取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農業農村電商服務站、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和農業監測綜合服務站“四站合一”,設立“農貸通”綜合融資服務站,形成“村收集、鄉鎮審核、市級指導”三級服務管理體系。

第三,健全新型農村經營主體信用等級評定體系。加大對各種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職業經理人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評定力度,并把誠實守信作為享受各種財政扶持政策的必備條件,納入“農貸通”平臺項目庫管理。目前,已評定信用鄉鎮23個,信用村167個,信用農戶1.18萬戶,信用專業合作社36個,信用家庭農場26個,信用職業經理人131個。

第四,構建農村產權擔保收儲體系。崇州市財政注冊資金10277萬元成立崇州市蜀興農產擔公司,建立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擔保貸款基金2824.56萬元。同時,構建“政府+合作社+企業”分工協作的農村產權抵押貸款擔保收儲體系;搭建政府擔保收儲平臺;組建2個村級互助擔保合作社,探索農民自治組織擔保收儲平臺;探索引進農業產業化企業參與,搭建企業擔保收儲平臺。

第五,構建產權抵押政策扶持體系。建立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的貸款利率、擔保費用收取和政府帖息等優惠扶持政策,搭建起行之有效的產權抵押政策扶持體系。以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對直接用于糧油、蔬菜、林竹果茶種植和畜禽養殖,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用于農產品加工流通、農業品牌營銷、農村電子商務、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貼息。

(四)借助“社企聯合”延伸產業鏈條,讓農民獲得更多增值收益

雖然“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現代農業服務”三位一體的農業共營制解決了“怎么種地”“誰來種地”“誰來服務”的問題,但是1.0版本的農業共營制只是解決了農業生產的問題。實際上,當前農產品已經進入了供給過剩階段,沒有銷售渠道的農業職業經理人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生產的優質產品難以賣出好價格。為了解決這一問題,2015年以來,崇州市開始探索農業共營制的2.0版本,即“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產業化企業”,并初步形成了“你來”“我往”“另起爐灶”三種經營模式。

1.入股經營——農業產業化企業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你來”模式。入股經營,是指農業產業化企業承認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章程,并以技術、資金等要素入股,成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團體成員,并負責土地股份合作社按其要求生產的農產品的銷售。在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后,農業產業化企業與農民成員一起,公開選聘農業職業經理人,并規范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和核算。作為企業入股的回報,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農業產業化企業的需求進行生產。農民成員以土地經營權作為優先股,并按照約定優先獲得一定的基本收益(不少于開展入股經營前的收益)。在支付土地股份合作社基本收益后,再對剩余利潤按股分紅。

比如,四川普潤生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入股崇州市燎原鄉迎新土地股份合作社,作為合作社的新股東,通過社員代表大會選舉公司董事長為合作社的理事長,土地股份合作社以1875畝土地經營權,參照本地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格,以每畝每年500斤稻谷折資作為優先股,土地合作社按照四川普潤生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的需求開展羊肚菌種植,公司投入種子、肥料和生產性投入資金,由合作社統一經營,合作社監事會監督生產經營管理,經營純收入在支付每年每畝土地經營權500斤稻谷折價(約650元/畝)優先股收益后,剩余經營純收入按公司80%、土地股份合作社公積金10%、入社社員10%比例進行二次分紅。

2.產品聯營——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其農產品(主要是稻谷)交給農業產業化企業進行加工、包裝、銷售并從中獲得增值收益的“我往”模式。在產品聯營模式中,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農產品生產要按照農業產業化企業的要求,統一技術、統一投入品、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在農產品收獲后,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其以當期市場價格折資,交給農業產業化企業作為股份。企業投入資金、倉庫、加工設備、包裝、宣傳等作為股份,由企業統一儲藏、統一加工、統一品牌、統一包裝、統一銷售。產業化企業銷售凈收益在按照市場價格支付土地股份合作社稻谷價格后,剩余收益按股權份額進行分配。

比如,崇州市隆興鎮楊柳土地股份合作社、集賢鄉涌泉土地股份合作社等20家農業經營主體,以4400畝土地經營權入股成都西蜀糧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合作社按照公司“稻蝦藕遇”優質糧油品牌標準開展生產,統一種子、肥料、農藥、植保、收割、烘干,建立農產品溯源體系,合作社以實際入庫公司稻谷的數量按比例持有股份,作為盈余分配的依據,由公司統一儲藏、加工、包裝、營銷,銷售的純收益按照當年市場優質稻價格,優先支付合作社交付的農產品費用,剩余經營純收入80%作為公司收益、20%以各合作社實際入庫稻谷數量進行二次分紅。2016年,土地股份合作社每公斤稻谷分紅不少于0.2元。

3.資產聯營——土地股份合作社與農業產業化企業共同出資成立農業企業的“另起爐灶”模式。資產聯營,顧名思義,是指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土地經營權折股、農業產業化企業以技術和資金等要素折股,組建新的農業公司。由新的農業公司公開聘用總經理、農業職業經理人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并按照農業產業化企業的需求制定生產計劃,獨立經營。土地股份合作社參與監督生產經營管理,公司采取“優先股+分紅”分配方式:首先確保合作社土地經營權入股(優先股)的基本收益(相當于給土地股份合作社一個保底收益),剩余利潤再在土地股份、資金股份、技術股份之間分紅。

比如,崇州市白頭鎮龍翔土地股份合作社以610戶農戶的1740畝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占股40%作為優先股,四川潤地遠大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以技術、生產種植成本投入(每畝每年生產經營成本1200元)占股60%,共同組建成都潤地漢通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潤地漢通公司經營純收入在支付土地股份合作社每畝每年500斤稻谷折價(約650元/畝)優先股后,剩余經營純收入按公司80%、土地股份合作社20%的比例進行二次分紅。

在上述三種模式下,土地股份合作社實際上相當于農業產業化企業的生產基地。農民通過與掌握銷售渠道、能夠增加農產品附加值的農業產業化企業合作,可以更多地參與產后各環節的價值增值分配。目前,崇州市有2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4家農業產業化企業參與了“土地經營權+農業產業化企業”經營試點,其中:入股經營試點1個,涉及耕地面積1875畝;產品聯營試點1個,涉及耕地面積4300畝;資產聯營試點3個,涉及耕地面積4671畝。崇州市“農業共營制”正在從“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現代農業服務”三位一體,進入“農業產業化企業+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現代農業服務”四位一體的2.0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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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崇州“四位一體”農業共營制的組織架構

三、農業共營制的成效

崇州市通過“農業共營制”,將土地、人才、資金、技術、政策等各種資源整合在一起,解決了怎么種地、誰來種地、誰來服務、怎么增收的問題,大大改觀了當地農業經營面貌[4]。其成效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保有小農戶土地承包權、經營權的基礎上,提高了農業經營規模。全市已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26個,入社面積31.6萬畝,占全市耕地面積的61%;入社農戶9.2萬戶,占全市總農戶的61%。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土地劃片后,交由選聘的農業職業經理人代為管理,并與農業職業經理人約定種植的作物品種和保底收益等,仍然擁有一定的土地經營權。

為了保障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穩定性,保障土地流轉當事人合法權益,崇州市引入平安保險、太平洋、錦泰等3家保險機構開展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制定出臺了《關于推進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工作的通知》《崇州市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暫行)》,對土地流轉雙方的合同行為進行擔保保險,保額為每畝1000元/年,費率3%左右,政府補貼保險費比例50%、流入人承擔保險費比例40%、流出人承擔保險費比例10%,探索構建土地流轉風險防范機制。

二是通過聯合與合作,成立三家綜合性農業社會化服務公司,統一為區域農戶采購農資、農業機械服務等,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從服務對象反饋的情況來看,以全年種植糧食為例,種子、肥料、農藥、機耕、機收通過農業服務超市“訂單”服務,每畝每年直接節約生產成本150元以上。調查發現,以水稻種植前的整地為例,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后,農業職業經理人從“農資超市”獲得農業機械服務,每畝地只需60元左右,而未加入合作社的分散農戶則每畝地的農機服務費用則超過100元——比如由于前文提到的普通農戶傅衛剛未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規模小且比較細碎,其畝均整地成本多達120元。

三是提高了農產品單位產量。土地股份合作社有效提高了農產品的單位產量。據調查,2016年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通過應用農業科技成果、科學種田,水稻畝產平均可達1300斤,明顯高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的水稻平均單產水平,比農戶分散經營畝均產量增加70~80斤。而且,2016年,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小麥畝均產量約為550斤,比周邊農戶分散種植畝產高出150斤。

四是增加了當地農民尤其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員農戶的收入。農戶入社后,不僅有穩定的保底收益,能參與二次分紅,還可以在土地股份合作社打工掙錢。此外,承包地交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統一經營,可以把一部分農村勞動力從小規模分散經營中解脫出來,讓其可以穩定地長期外出務工、到土地股份合作社擔任農業職業經理人或者到“農資超市”上班。據崇州市農村發展局估計,通過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農業共營制”,當地農戶戶均年增收達6000元以上。而且,新進出現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產業化企業”模式,強化了企業和農民的利益聯結,讓小農戶可以分享到農產品流通環節價值增加產生的收益,有利于進一步提高當地農民的收入。以資產聯營模式為例,2016年,每畝耕地在650元的保底收入基礎上,每畝又得到300元左右的二次分紅,分別高出土地股份合作社自我經營150元、農戶家庭經營300元。

五是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促進了區域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業結構轉變。近年來,崇州市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借助各方緊密合作的“農業共營制”,推動農業科技創新應用,助推農業品牌打造,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形成了農業科技“產、學、研、用”的完整鏈條。2016年,實施“百千萬豐產示范”,建成100畝主要農作物新品種試驗基地、1000畝超級稻示范基地、10000畝標準化稻魚(蟹、蝦)等綜合種養示范基地、20000畝綠色防控及統防統治示范基地,土地股份合作社應用測土配方施肥、水稻機插秧、綠色防控等節本增效技術15項,應用面積20萬畝以上。

由于在推動農業規模經營、農產品增產、農民增收等方面的突出作用,2013年以來,崇州市連續四年被評為四川省“三農”工作先進縣,2015年、2016年獲四川省農民增收先進縣。作為崇州農村改革的重要舉措,“農業共營制”也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四、農業共營制的問題與挑戰

(一)農作物種植選擇困境:民主決策的代價

在采取“保底收益+二次分紅”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中,合作社成員代表、理事會與農業職業經理人共同決定作物品種。農業職業經理人(甚至其家庭)的收入主要來源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因此,追求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利潤最大化符合其理性選擇。但是,理事會和合作社成員代表,需要對本合作社的全體成員負責,否則將會承擔來自左鄰右舍的巨大的社會壓力。收益歸全體成員分享、風險由理事會和成員代表承擔,理性的理事會和成員代表顯然會讓風險最小化。于是合作社成員代表和理事會在農作物品種選擇上,就會比職業經理人更保守,這導致職業經理人不能根據市場變動情況合理調整農產品品種,比如將小春的小麥生產轉換為收益更高但潛在風險也更大的蔬菜種植。既然已經設置了保底收益,那么,將生產經營決策權完全交由農業職業經理人,顯然有助于能激發其經營積極性,從而為土地股份合作社產生帶來更多經濟效益。民主決策農作物品種,對職業經理人的經營決策權進行限制,是一種無謂的效率損失,即治理機制“民主的代價”。筆者認為,既然農業職業經理人已經承諾了保底收益,為了讓其更好地發揮職業經理人的作用,應該給予他更加充分的經營決策權。

(二)農業職業經理人隊伍的“劣幣驅逐良幣”

之所以出現農業職業經理人和農業共營制,是由于當地相當一部分小農戶不想再種地。但是,隨著地方支持力度的加大和農業職業經理人的增多,一些農業職業經理人為了上崗(才能獲得政府各種補貼政策,以及收回前期人力資本投資),在競聘時向土地股份合作社承諾更高的保底收益,從而拉動了當地土地租金。與2011年土地股份合作社每畝450~500元的保底收益相比,2017年每畝地保底收益已經到了550~600元,而且其他投入,比如農資、人工的費用也在上升。但是,農產品價格和銷售收入并沒有明顯提高。保底收益的增加意味著職業經理人的盈利空間被壓縮,土地租金開始侵蝕農業經營利潤。職業經理人要想保持與外出務工大致相近的水平,需要擴大經營的土地面積(但是在當前的技術條件下,每個職業經理人能管理的土地面積是一定的)或者放棄這份職業——2015年和2016年,確實有一些農業職業經理人離開。長此以往,農業職業經理人市場上將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最有能力的農業職業經理人因拿不到合理的報酬而離開。對于這個問題,一個解決思路是,逐步將土地承包權向農業職業經理人轉移,使其成為擁有完整的承包權和經營權,從而真正對農業經營狀況負責。當然,這需要給予放棄承包權的農戶相應補償,促其放棄土地經營權。

(三)山區實行農業共營制的困難與潛在風險

課題組調查中發現,崇州市正在將農業共營制從平原地區向山區拓展。但是,從農業職業經理人和普通小農戶經營的比較來看,農業共營制的收益主要來自兩方面:因農資、農機作業服務等引發的農業經營成本的降低和因科學種田、土地整治等造成的畝均糧食產量的增加。而這都是以國家財政資金的支持為基礎,尤其是每畝4000元的土地整治費用。但是,僅土地整治費用而言,據崇州市有關部門負責人估計,山區每畝整治費用多達萬元,遠高于平原地區。而且,受地形的限制,即使經過土地整治,山區想通過農業機械連片耕作,大幅降低農業經營成本也很困難。因此,山區實行農業共營制要想獲得成功,一方面需要國家財政投入大筆資金進行土地整治,另一方面需要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農業職業經理人愿意從事高附加值農業并順利銷售。顯然,考慮到各級財政資金壓力以及各種農產品整體進入“供大于求”階段,上述兩個方面都有很大不確定性,故將“農業共營制”模式延展至山區仍有不小風險。

(四)規模化組織化之后農業共營制如何助農增收

整體而言,農業共營制在堅持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基礎上,實現了農業的規模化、專業化和組織化,很好地回答了“誰來種地”“地如何種”和“誰來服務”的問題。但是,如何讓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農業職業經理人獲得更多收益,仍然是當前農業共營制發展面臨的關鍵難題。為了讓農民更多地獲得農產品在產后流通環節的價值增值,崇州市采取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產業化企業”的農業共營制2.0模式。但是,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核心目標,除非土地股份合作社擁有某種讓企業無法忽視的“市場勢力”,否則在與之合作的過程中,理性的、能夠有更多選擇機會的農業企業沒有必要讓渡太多的利潤給土地股份合作社。筆者認為,這也是推出“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產業化企業”試點兩年多以后,仍然只有4個試點、很少土地股份合作社參與的內在原因。考慮到實行農業共營制之后,農業的規模化程度和農民的組織化程度都已經有了很大提高,也許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社進一步聯合與合作,進而建立真正屬于合作社的農業企業和農產品品牌,是一個發展方向。

作者簡介:劉同山(1983-),男,山東菏澤人,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研究方向:農村土地制度、農業經營主體;郭鋮(1984-),男,山西大學經濟學院講師,研究方向:農業經營主體、農村合作經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疆農墾經濟》2018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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