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農村,特別是那些貧困的山區農村,已經表現出明顯的人口減少、老齡化、耕地荒蕪等衰落特征。那么,對于這樣的農村,還要不要搞新農村建設?還要不要“村村通”公路?執行耕地占補平衡[1]政策是否還在這里開墾未利用地?要不要在這里執行建設用地城鄉增減掛鉤政策,將拆遷的農村居民點或廢棄的宅基地復墾為耕地?什么樣的山區農村可以建設成美麗鄉村?在山區地域搞鄉村振興,振興什么?在哪里振興?這是本書創作的起源,也是本書想要回答的問題。
一、農業文明時代山區是開墾最晚的地區,城市化過程中也必然是最早衰落的地區
自然農業社會,農業是農戶最重要的甚至唯一的生計來源,耕地是農戶的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廣大農戶在其所耕種的土地周圍定居,農村居民點周圍必須有一定數量的耕地,以維系農戶生計。農業社會,人口的增長與耕地面積擴大相輔相成。這是因為農業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土地生產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變化不大,耕地單產暨單位面積耕地承載的人口數量是相對穩定的,只能靠擴大耕地面積來養活增加的人口。隨著時間的推移,當居民點周邊沒有再可開墾的土地,耕地產出的糧食不足以支撐不斷增加的人口時,迫于人地矛盾的壓力,農戶便會外遷,尋找新的土地資源開墾定居,新的農村居民點得以產生。平原相對于丘陵和山地來說,其土層厚、土壤肥沃、水分條件好,耕作條件便利,成為區域內耕地資源稟賦最優的地區。隨著地勢上升到了山區,地形坡度大、土層薄、水分條件和耕作條件變差。因此,農戶在選址建村時,首先選擇平原居住開墾,隨著平原地區的土地開墾完畢,開墾才逐步向丘陵和山地轉移。但遷徙到山區的農民不可能過上富裕的生活,只是糊口生存而已。
工業革命發生在英國。到19世紀30—40年代,英國已基本上完成了工業化[2]。繼英國之后,美、法、德、俄等國大體上從19世紀的50年代末到80年代末,都先后完成了工業化。伴隨著工業化的是人口城市化,即農村人口的減少和城市人口的增加。這種人口流向的原因主要是工廠和城市提供了就業機會,而且無論是從事二產還是三產,其收入比種地高,造成從事農業的機會成本[3]高于其他就業。盡管馬克思說,工人受剝削,資本家壓榨工人的剩余價值[4]而暴富;但城鄉就業收入水平的差距,還是驅使著一代又一代的農民前赴后繼涌入城市工作和生活。在農村,因為農業機械化,留下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可以利用農機替代日益昂貴的農業勞動力,通過規模化經營獲得社會平均收入。這就是法國農村社會學家孟德拉斯((Henri Mendras)在其1967年出版的《農民的終結》一書中指出的,“進入工業文明之后,農民的人口比例將極大縮小,由‘小農[5]’向‘農業生產者[6]’轉變”(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譯,2005)。而由于勞動生產率和單產的提高,雖然從事農業的人口減少,但生產的農產品卻可以供養更多的人口需求。
同樣,中國的城市化過程中,也存在著大量離開鄉土進城工作的農民。在平原區,進城打工的農民可以將自己的耕地流轉給“留守農民”,那些“種糧大戶”可以通過農業機械化規模經營,實現由“小農”向“農業生產者”的轉變,因此,耕地也不會撂荒。但是,在山區,由于耕地地塊小,坡度大,難以使用大型機械進行耕種,不能實現規?;洜I,農民不能獲得社會平均收入;因此,山區的耕地首先被“邊際化[7]”,也即撂荒。日本農業部調查數據顯示,日本山區耕地撂荒率為平原區的3倍左右(李升發,李秀彬,2016,)。而我國山區縣的耕地撂荒率為14.32%(李升發等,2017)。坡耕地和旱地首先被撂荒,如重慶市石柱縣山區,2002—2011年期間,撂荒的旱地占撂荒耕地的83.99%(邵景安等,2014)。
因此,城市化創造的較高收入的非農就業機會作為外因,與山區惡劣的生存環境條件的內因相結合,這使得山區農業勞動力比平原農業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從事非農就業的意愿更加強烈;而且山區那些畸零狹小的耕地不能機械化耕種,只能棄耕撂荒。因此,農業社會最晚開發的山區,在城市化過程中,也必然會成為最早衰落的地區。伴隨著山區農村人口的減少,山區農民房屋閑置到廢棄,耕地荒蕪到恢復林草天然植被,這就是城市化驅動和資源約束下的逆農業社會[8]山區開發過程的必然結果。
二、中國城市化遠未完成,必然還有大量農民轉業進入城市
19世紀晚期,英國70%的人口都已經居住在城市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現城鎮化的國家。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歐美等發達國家都相繼完成了城市化。自明治維新后,日本開始工業化和城市化,一戰前的1908年,日本城市化率為18%。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就已經完成了工業化。二戰后,日本的城市化進一步發展,第一產業就業人口占總勞動人口的比重從1953年的39.84%下降至2010年的4.07%;伴隨著城市化的是農村人口的減少和老齡化。
2015年,中國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是社會發展規律和自然規律。農業社會的“失地”農民走向大山,是在沒有其他生計來源情況下的無奈之舉。工業化和城市化為農民提供了非農生計,特別是在農業和非農業收入差距懸殊,城鄉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務資源差距大的情況下,農民走向城鎮,是農民作為“理性經濟人[9]”的自發追求,是最自然不過了。
以日本為例,上世紀70年代在基本完成工業化、城鎮化后,開始對山區農村實施振興和再生計劃,通過“農地整備”[10]、城市基礎設施下鄉等措施,以求恢復山區農村經濟、解決人口過疏問題(陳育寧,2003;史艷玲,2008)。但是,人口回流和經濟恢復的山區農村鮮有,人口萎縮、耕地荒蕪仍是主流(牛山敬二,2012;饒傳坤, 2007)。
雖然中國與日本以及其他歐美西方發達國家的制度不同,但城市化帶來的農村人口流向城市的規律是相同的。由于各種原因,我國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才開始工業化的快速發展;上世紀九十年代城市化加速。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加速,使得大量農民獲得了進城打工的機會。最多時我國一年新增外出農民工800多萬。1995年我國城市化率只有30.48%,到2011年,城市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人口,2016年城市化率57.35%。即使是那些沒有被統計為城鎮人口的(在城鎮居住半年以上才算城鎮人口)農村勞動力,大部分也是兼業[11]。歐美和日本的城市化歷史告訴我們,中國的城市化還遠未完成;在目前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73倍這樣的驅動力下,未來依然會有大量農民進城追尋更好的生活。今天在中國農村從事農業勞動的主要是55歲以上的老人,再過二十年,會像今天的日本一樣,中國農村居住的基本是七十歲以上的人。
盡管有些學者說,農村是農業文化的載體,應該“留下鄉愁”,但依然擋不住農民,特別是年輕一代農民去追求“城市文化”的腳步。因為,城市里不僅工資收入高,而且可以在那里獲得更好的教育資源、醫療資源、文體資源和便捷的購物與餐飲等。大多數留守農村的農民,只能是那些在城里難以就業或/并難以適應城市生活的人,主要是中老年人;“新農村建設”的著眼點應該是服務于這批人的需求。
三、要從土地資源承載力的視角去研究山區農村
十幾年來,我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農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到2015年,我國依然有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中共中央國務院已經連續14年發布關于農村問題的一號文件,這也說明解決三農問題的任務艱巨性。2015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提出,到2020年實現全部農村貧困人口脫貧。響應黨中央號召,各級政府和部門“齊抓共管”,在中國貧困農村開展了轟轟烈烈的“脫貧攻堅戰”: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啟動建設項目扶貧,國土資源部通過土地整治工程扶貧,住房城鄉建設部通過危房改造項目扶貧,交通運輸部通過修路扶貧,水利部通過農田水利項目扶貧,農業部通過農業生產能力建設扶貧,…。這么多資金投入到貧困村,確實使得村容村貌、農民生活水平發生了很大改變。但是,筆者經過大量貧困山區的調研得出的結論是,扶貧可以扶得一時,能夠扶得一代,但不能使這些山區的農民持續脫貧過上富裕生活,因為那里的土地資源稟賦差——土壤瘠薄、產量/收入低;而且區位條件差,農產品運輸費用高。
貧困線是隨時間在變化的。1985年,中國將人均年純收入200元確定為貧困線;2009年這一標準調整到1196元;2011年11月29日,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但2300元人均收入能夠讓那些貧困農民安居樂業嗎?顯然,不能。2015年,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事實上,所謂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中,農業收入占比并不多,大部分是打工兼業收入和財政轉移支付,這間接證明了農民還是得離開土地去掙其他非農收入才能夠達到社會平均收入水平。農民人均耕地3畝地,種植大田作物這3畝地的凈收入也就900-1800元。人云,種植“特產”或“經濟作物”收入高,但少才是特產,稀缺才比較收益高。當這些“特產”或“經濟作物”種多了,就不會獲得“超額利潤”[12]?!叭藚①u不出胡蘿卜價”的教訓還少嗎?因此,事實上,從社會平均收入角度講,土地資源也經承載不了今天的農民。對山區來說,土地資源稟賦更差,產出更少,土地的承載力力更低,農民外出打工耕地撂荒也必然更多。
山坡開荒必然造成水土流失,破壞生態。在西南山區,水土流失造成的石漠化問題相當嚴重,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黃土丘陵區的土壤侵蝕模數[13]達25000萬噸;我國耕地水土流失面積達4541萬公頃,占全國耕地普查面積的34.26%,這一數字與全國坡度>8o的坡耕地面積相仿。其實,全國耕地的水土流失也主要發生在坡度大于8o的坡耕地上(全國土壤普查辦公室, 1998)。因此,從生態角度看,山區也是超載的。而耕地轉為林草必然是生態恢復。
四、因地制宜調整山區土地利用結構
首先,要以系統論指導山區土地利用布局。山上和山下,林地和農田,山坡和谷地,山泉與溪流,構成了山區土地生態系統,它們是生命共同體。合理布局土地利用,山區會給我們帶來豐富優質地道的產品,而且會維持良好的生態環境。不合理的開發,則會水土流失,生態惡化。根據山地不同類型土地的特性,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就會投入少,收獲多,而且保護了土地與生態。
第二,山區振興應全域規劃,因村施策。對那些具有較為優越的區位條件和豐富的生計資源的村,應將其作為重點建設村,進一步完善其公共基礎設施,發展一二三產融合型產業,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讓其承載更多的人口;農業也應發展新型農業(集約農業和休閑農業),增加農民收入。而對于那些具有較為好的資源稟賦,但不具備區位優勢的村,規劃目標是讓留村農民(中老年)安居樂業;根據資源和技術條件,整治土地稟賦較好的耕地,發展以大田作物為主、果蔬為輔的復合型農業;同時,改善交通、生活管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讓農民過上安居樂業的生活。至于那些既不具備良好的區位條件,土地資源稟賦差,無法承載現有人口的村,不要再浪費國家財政資金在這里進行交通、生活管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因為,這里的公共服務設施利用率低,而且維護成本高。應鼓勵或引導這里的農民遷移到有更好生計來源和過上更好生活的地方。而其原先耕種的耕地撂荒,應看做是恢復自然生態/綠色的前奏;這也可能是給區域內留存的村莊帶來“金山”的一種“舍卒保車”。
作者簡介:張鳳榮:中國農業大學土地科學與技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土地學人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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