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改運動中農民協會為考察對象
摘要:建國初期的土地改革運動是一場宏大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它徹底改變了鄉村社會的權力結構、生產關系,完成了對鄉村社會的重新整合,農民協會成為了鄉村社會權力體制中最重要的政治力量。
關鍵詞:農民協會;政治格局;變遷
建國初期的土地改革運動不僅是一場深刻的經濟變革,而且是一場深刻的政治變革,它徹底改變了鄉村舊政權的政治格局,建立了新的政治結構和社會組織,農民協會成為了建國初期鄉村社會權力體制中最重要的政治力量。
(一)
建國后的土地改革運動既是一場激烈的階級斗爭,也是一場翻天覆地的社會運動。通過這場運動,不僅要使廣大農民獲得土地,更重要是要使幾億農民從封建的桎梏中解放出來,真正成為農村的主人。正如《人民日報》在宣傳土地改革的意義時所說的:“今天工人、農民及其他一切勞動人民,不再是社會的奴隸,而永遠是社會的主人了,勞動人民要動員起來,組織起來,為消滅封建剝削制度,和創造自己自由幸福的生活而斗爭。”為了使這場土改運動取得成功,中國共產黨從法律宏觀層面上對土改運動作出規范,同時為了保證土改運動有秩序地進行,派出工作隊加強對各地的土改運動的領導。但要在三億人口的新解放區進行土改運動,不充分發動群眾,單純依靠政權的力量來推動是難以在短期內動搖鄉村社會基礎的。
而且在新解放區的廣大農村,封建基層政權并沒有被完全摧毀,鄉村政治格局變化不大。不法地主、頑偽分子把持舊農會、鄉政權的現象較為普遍,尤其朝鮮戰爭爆發后,反動勢力散布“反攻倒算”等口號,威脅群眾,廣大農民群眾并沒有被廣泛發動組織進來,更不用說掌握鄉村的領導權。因此,要從政治上摧毀封建地主階級在農村的政治權威,動員廣大農民積極參與土地改革運動,確立農民在政治上組織上的優勢,并掌握農村政治權力,最關鍵的是要將廣大農民團結起來,建立自己的組織。鄧子恢在《關于土地改革的幾個基本問題》中就指出:“離開農民內在的階級斗爭而想單純依靠行政力量用外力來改變這種優勢,官辦土改,那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完成土改,就必須依靠于當地雇、貧、中農的充分發動,就必須放手發動群眾”,從政治上消滅封建打倒地主,“建立農民的革命專政”。
為了組織土改運動中的農民,1950年6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明確提出建立農民協會,第29條規定:鄉村農民大會,農民代表會及其選出的農民協會委員會,區、縣、省各級農民代表大會及其選出的農民協會委員會,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執行機關。同年7月,政務院通過并公布了《農民協會組織通則》,指出農民協會是農民自愿結合的群眾組織,再一次明確農民協會是農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執行機關。組織體制上,鄉(或相當于鄉的行政村)農民協會為基層組織,鄉以上組織區農民協會、縣農民協會、專區農民協會及省(行署區)農民協會,這樣就在法律上賦予了農民協會合法的地位。在土地改革運動的實踐中,農民協會不僅成為團結與組織廣大農民進行斗爭的群眾組織,而且成為土地改革隊伍的主要組織形式和執行機關,實際上起到了基層政權的作用。
(二)
新中國建立后,在新解放區進行的土改運動從一開始就有著非常明確的價值取向。它不僅要在經濟上摧毀地主階級的土地所有制,而且要在政治上打碎鄉村社會舊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組織,確立新的社會結構和新的社會組織,使廣大農民起來掌握農村政治的權力。但對廣大農民來說,由于長期處在地主階級和反動政權的壓迫之下,階級意識的認同感還較薄弱,與新生的政權還有疏離感。因此,中國共產黨像在老區一樣面臨同樣的問題,即如何組織和發動廣大農民群眾,以贏得他們對黨和政權的支持。正如亨廷頓所說:“在什么條件下土地改革才能行通呢?……這首先需要把權力集中在一個立志改革的新興社會精英集團手中,其次還需要動員農民有組織參與改革的實施。”
為了能較好執行土改政策,發動農民進行土改,中央仍決定在各地開展土改前,從各級機關、大中學校抽調大批干部和知識分子,組成土改工作隊。工作隊干部主要任務是宣傳土地改革的意義和政策,動員廣大農民群眾,提高農民群眾的階級覺悟,發現農民積極分子,培養農村干部。土地改革的具體事項則主要依靠農民自己的組織來進行。陳丕顯在蘇南區第一屆農民代表大會上就強調:“在土改中,必須堅決地放手發動農民群眾,加強對農會的領導,……因為農民群眾自身的解放,必須依靠農民群眾自己的政治覺悟和組織力量,”當時的《蘇南日報》社論還對一些人認為農民文化低,不懂政策,不敢發動群眾,擔心農會組織不純,怕他們在土改中攪亂農村的看法提出了批評。
土改工作隊到了地方后,首先從思想上動員廣大群眾,召開貧雇農大會,提出“反惡霸,分好田”,“消滅封建統治階級的封建壓迫”,“農民階級翻身,當家作主”的動員與行動口號。逮捕了一些罪惡大、民恨深的大惡霸、不法大地主,以打擊敵人的氣焰,樹立貧雇農的威信,藉以鼓舞農民的斗爭情緒。然后在此基礎上訪貧問苦,扎根串連,培養典型苦主,串連一般苦主,以苦引苦,開展訴苦運動。打消群眾思想上存在著“窮是命窮”,“八字不好”等迷信觀念。發動起來的群眾看到了組織起來的重要性,貧雇農主動串連,互相介紹,自覺自愿組織起來,組成貧雇農小組,然后經過民主的群眾性直接選舉的方式,選擇為人正派、辦事公正、為民所愛、所擁護的貧雇農積極分子,組成貧雇農主席團。在此基礎上,同時發動和聯合中農,建立和改組了農民協會,使農民協會成為鄉村社會中團結廣大農民群眾的核心組織。經過這樣的政治斗爭,一方面打擊了地主的囂張氣焰,摧毀了地主封建勢力的政治統治和政治權威,樹立了農會的威信。另一方面,通過放手發動群眾,進行思想動員,提高了農民的階級覺悟,提升了他們的政治地位,使廣大農民看到了農會的力量,涌躍地加入農會組織中來,從而進一步擴大了農會組織的規模,使鄉村基層政權掌握在翻身農民手里。
在各級干部的努力下,農民協會得到迅速發展。中南區在土改中,各地正確貫徹“依靠貧農、雇農,團結中農”的放手發動群眾的方針,到1951年4月,河南省農民協會會員已達970多萬人。在江西,農民協會會員達310萬人,占農村人口40%,涌現了十余萬與廣大群眾聯系的農民積極分子,其中樂平、吉安、南康等十個縣,團結在農民協會周圍直接參加土改的群眾共有160多萬人,已達該十縣農村總人口的80%。湖南常德的南湖鄉和全美鄉,農民協會組織有力,會員達1450多人,占全體農民40%以上。據甘肅省3031個鄉的統計,各族農民有318萬余人加入了農會(內女會員133萬),占人口總數的38%(土改前為20%)。蘇北睢寧縣嵐山鄉深入宣傳農會的意義,全鄉共發展會員2664人,大部分都能起骨干和帶頭作用。南京市郊區到1951年初,農民協會的組織已遍于鄉、村,會員已發展到36090人(內有婦女會員14097人),約占農業人口和半農業人口110700人的33.5%,此外,在57個鄉鎮中,正式成立鄉農協的有52個鄉。同年2月,南京市郊農民協會成立,農會委員莊嚴宣誓:
“我們堅決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正確執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遵守南京市農民協會組織章程,實行南京市郊首屆農民代表大會決議,全心全意為南京市郊全體勞動農民辦事,不徇私舞弊,不脫離群眾,不違反勞動農民的利益。如有違背上述誓詞,愿受全體勞動農民嚴厲的制裁。謹誓。”
南京市郊的廣大農民在農民協會的帶領下,積極參加減租、反霸、修堤、生產救災、開荒、運肥、抗旱、保苗以及合理負擔等斗爭,農民協會的威信空前地樹立起來。廣大農民群眾將南京市農民協會委員會稱為“我們的司令部”,農民協會已成為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在鄉村中的組織保證。
農會權威確立后,使隨后的劃分階級、沒收征收和分配果實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沒收、征收土地及其他財產是土地改革中極為重要的步驟,一般在鄉農民協會的統一領導下,設立沒收征收委員會,由鄉農民協會主席任委員會主任,并由農會成立檢查、登記、沒收、保管委員會,對沒收、征收的土地和財產進行清查和登記。分配土地斗爭果實,是農民特別無地和少地農民最為關心的一件大事,一般由農會干部負責田畝的丈量、核實應分配土地財物的貧困戶,并按照抽多補少,抽肥補瘦的原則,由農民協會認真研究,提出分配方案,再提交農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然后由農民協會具體負責土改果實的分配。誠如蘇南土改后的一份文件所說:“經過土地改革,農民不僅分得了土地,在經濟上獲得了翻身,同時在政治上也徹底地摧毀了地主階級的反動統治,農民真正做了農村中的主人,政治覺悟和愛國熱情空前提高。”
(三)
土改時期,黨組織在新解放區的發展是較為薄弱的,在短時期無法對鄉村基層政權進行全面控制。而對鄉村基層社會進行有效整合對新生的國家來說非常重要,不僅關系到政權的鞏固,而且關系到中國共產黨能否將政治勢力擴展到農村,并真正控制和領導農村。因此通過土地改革,發動群眾,組織農會,培養農會干部,并使其成為中共領導的農村基層組織的骨干,從而從根本上改變鄉村社會的政治格局,完成對鄉村社會的重新整合,也就成了自然之義。鄧子恢就曾指出:“在政治上則大大提高雇農的覺悟性與組織性,形成農村革命專政的中堅,從而徹底消滅封建,打倒敵人,這就是我們土改的主要目標”。可以說,農民協會就是新政權初步涉入農村基層政權后,在摧毀原有政權的組織基礎上,如保甲、舊農會等,建立起來的新的基層政權組織,也就是“農民革命專政的中堅”。
從某種意義上說,近現代以來大多數社會變革都是在國家主導下進行的,土地改革中農民協會的建立同樣如此。為確立農民協會在鄉村社會的權威,中共通過推行階級路線分化農村。在組建農民協會時,非常強調農民協會的階級原則。毛澤東在修改土地報告時就明確指出:“各級農民協會的領導成分應該是純潔的,不純潔的地方應該發動農民群眾加以改選。這里所謂純潔,不是說對雇農、貧農、中農中之犯有某些錯誤者采取關門態度,拒絕他們入會。相反,應當歡迎他們入會,加以教育,團結他們。這里所謂純潔,是指不要讓地主、富農及代理人加入農會,更不要讓他們充當農民協會的領導人員。”為此,隨后頒布的《農民協會組織通則》規定,在農會中貧雇農要占到三分之二,中農占三分之一。凡被派到農村中從事農民運動的工作人員均得加入農民協會,加入時,須得當地農民大會或農民代表大會通過。通則同時規定,地主富農均不得加入農協,土改完成之后富農才可以加入。除了農村中貧苦的革命知識分子外,地主出身的知識分子也不得加入農民協會。因此各地在組建或整頓農會時,特別強調凡是雇農、貧農、中農、農村中的手工業工人及農村中的貧苦的革命知識分子,只要自愿參加,就應吸收入會,不應該采取關門主義,或存在宗派觀念。對于雇農、貧農、中農、農村中的手工業工人及農村中的貧苦的革命知識分子,即使有些缺點或作風不好,或工作不積極,也不應該清洗他們,只拒絕地主和富農,或將地主與富農分子開除出農會,以保持農會的純潔性,使農民協會真正成為廣大農民群眾的組織。“農民聯盟、農民協會、農民合作社都是保證土地改革具有持久活力的必備條件。不管它們宣布的宗旨是什么,組織本身就在農村形成了新的權力中心。”
新區的土地改革運動無疑是一場宏大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在舊政權下處于鄉村社會邊緣的貧雇農曾長期被排除在國家的常規政治過程之外。在新舊政權激烈對撞時期,對舊有政治秩序的摧毀對于廣大貧雇農來說是一個難得的政治機會。農會在團結與組織廣大農民群眾向地主進行斗爭的過程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也建立了很高威信。貧雇農也正是通過農民協會,掌握了農村政權,一躍而成為鄉村社會基層政權的主導者。而地主階級在土改運動中,他們的土地被沒收,財產被分割,過去因經濟勢力而在鄉村社會贏得的政治聲望也一落千丈,成了被貧苦群眾批斗、控訴和管制、鎮壓的對象。正如廖魯言在土改結束時總結的那樣:“一般鄉村均已樹立了農民的真正優勢,農民協會在那里有很高的威信,真正掌握了農村政權,解除了地主的武裝,武裝了自己,管制著那些不安分的不服從勞動改造的地主,農民真正成了農村的主人。”
為了使農會成為一個自主行為的實體,各級政府在宣傳土改運動政策時,一再強調要充分發動農民群眾,提高他們的階級覺悟。為此在土改運動中,有組織地發動農民開展訴苦運動,開批斗會、說理會,揭發地主階級的罪惡,以激起廣大貧苦群眾對舊政權的痛恨,對新政權的擁護。如翻身的江蘇海安農民唱道:“天下窮人是一家,不分什么你我他。我們吃盡人間苦,養肥地主一大家。……今天毛主席當了家,窮人翻身膽量大。團結在他的領導下,地主惡霸都打垮。”具有濃厚價值取向的政治斗爭,使廣大貧苦群眾獲得了認識的解放,從而大大加強了農民協會組織的凝聚力。受苦的民眾紛紛要求加入農會,參加農會小組的活動,在農會的領導下,積極交納公糧,支援前線,武裝自衛,努力生產,鞏固農村秩序。農會成為了鄉村社會權力體制中最重要的政治力量,也成為共產黨團結、教育全體農民進行農村革命與生產建設的主力軍。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貴州社會科學》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