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那些被稱為土頭土腦的鄉下人才是中國社會的基層。鄉土社區的單位是村落,從三家村起可以到幾千戶的大村。鄉土社會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會,常態生活是終老是鄉。
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我說中國社會的基層是鄉土性的,那是因為我考慮到從這基層上曾長出一層比較上和鄉土基層不完全相同的社會,而且在近百年來更在東西方接觸邊緣上發生了一種很特殊的社會。這些社會的特性我們暫時不提,將來再說。我們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稱為土頭土腦的鄉下人。他們才是中國社會的基層。
我們說鄉下人土氣,雖則似乎帶著幾分藐視的意味,但這個土字卻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義是指泥土。鄉下人離不了泥土,因為在鄉下住,種地是最普通的謀生辦法。在我們這片遠東大陸上,可能在很古的時候住過些還不知道種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樣,對于我們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興趣罷了。以現在的情形來說,這片大陸上最大多數的人是拖泥帶水下田討生活的了。我們不妨縮小一些范圍來看,三條大河的流域已經全是農業區。而且,據說凡是從這個農業老家里遷移到四圍邊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實地守著這直接向土里去討生活的傳統。最近我遇著一位到內蒙旅行回來的美國朋友,他很奇怪的問我:你們中原去的人,到了這最適宜于放牧的草原,依舊鋤地播種,一家家劃著小小的一方地,種植起來;真像是向土里一鉆,看不到其他利用這片地的方法了。我記得我的老師史祿國先生也告訴過我,遠在西伯利亞,中國人住下了,不管天氣如何,還是要下些種子,試試看能不能種地。——這樣說來,我們的民族確是和泥土分不開的了。從土里長出過光榮的歷史,自然也會受到土的束縛,現在很有些飛不上天的樣子。
靠種地謀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貴。城里人可以用土氣來藐視鄉下人,但是鄉下,“土”是他們的命根。在數量上占著最高地位的神,無疑的是“土地”。“土地”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對,管著鄉間一切的閑事。他們象征著可貴的泥土。我初次出國時,我的奶媽偷偷的把一包用紅紙裹著的東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后來,她又避了人和我說,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時,可以把紅紙包裹著的東西煮一點湯吃。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難忘》的電影里看到了東歐農業國家的波蘭也有這類似的風俗,使我更領略了“土”在我們這種文化里所占和所應當占的地位了。
農業和游牧或工業不同,它是直接取資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飄忽無定;做工業的人可以擇地而居,遷移無礙;而種地的人卻搬不動地,長在土里的莊稼行動不得,侍候莊稼的老農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氣是因為不流動而發生的。
直接靠農業來謀生的人是粘著在土地上的。我遇見過一位在張北一帶研究語言的朋友。我問他說在這一帶的語言中有沒有受蒙古語的影響。他搖了搖頭,不但語言上看不出什么影響,其他方面也很少。他接著說:“村子里幾百年來老是這幾個姓,我從墓碑上去重構每家的家譜,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現在還是那些人。鄉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著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變動。”——這結論自然應當加以條件的,但是大體上說,這是鄉土社會的特性之一。我們很可以相信,以農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態,遷移是變態。大旱大水,連年兵亂,可以使一部分農民拋井離鄉;即使像抗戰這樣大事件所引起基層人口的流動,我相信還是微乎其微的。
當然,我并不是說中國鄉村人口是固定的。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人口在增加,一塊地上只要幾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飽和點;過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負起鋤頭去另辟新地。可是老根是不常動的。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從老樹上被風吹出去的種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個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樣的運命下被淘汰了,或是“發跡”了。我在廣西靠近瑤山的區域里還看見過這類從老樹上吹出來的種子,拼命在墾地。在云南,我看見過這類種子所長成的小村落,還不過是兩三代的事;我在那里也看見過找不著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給狗吃的路斃尸體。
不流動是從人和空間的關系上說的,從人和人在空間的排列關系上說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而是以住在一處的集團為單位的。本來,從農業本身來看,許多人群居在一處是無須的。耕種活動里分工的程度很淺,至多在男女間有一些分工,好像女的插秧,男的鋤地等。這種合作與其說是為了增加效率,不如說是因為在某一時間男的忙不過來,家里人出來幫幫忙罷了。耕種活動中既不向分工專業方面充分發展,農業本身也就沒有聚集許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我們看見鄉下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區,也可以想到那是出于農業本身以外的原因了。
鄉下最小的社區可以只有一戶人家。夫婦和孩子聚居于一處有著兩性和撫育上的需要。無論在什么性質的社會里,除了軍隊、學校這些特殊的團體外,家庭總是最基本的撫育社群。在中國鄉下這種只有一戶人家的小社區是不常見的。在四川的山區種梯田的地方,可能有這類情形,大多的農民是聚村而居。這一點對于我們鄉土社會的性質很有影響。美國的鄉下大多是一戶人家自成一個單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鄰舍。這是他們早年拓殖時代,人少地多的結果,同時也保持了他們個別負責,獨來獨往的精神。我們中國很少類似的情形。
中國農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說來有下列幾點:一、每家所耕的面積小,所謂小農經營,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農場不會距離得過分遠。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們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來比較方便。三、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衛。四、土地平等繼承的原則下,兄弟分別繼承祖上的遺業,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積起來,成為相當大的村落。
無論出于什么原因,中國鄉土社區的單位是村落,從三家村起可以到幾千戶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說的孤立、隔膜是以村與村之間的關系而說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絕對的,但是人口的流動率小,社區間的往來也必然疏少。我想我們很可以說,鄉土社會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們活動范圍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區域間接觸少,生活隔離,各自保持著孤立的社會圈子。
鄉土社會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會。常態的生活是終老是鄉。假如在一個村子里的人都是這樣的話,在人和人的關系上也就發生了一種特色,每個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著長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圍的人也是從小就看慣的。這是一個“熟悉”的社會,沒有陌生人的社會。
在社會學里,我們常分出兩種不同性質的社會,一種并沒有具體目的,只是因為在一起生長而發生的社會,一種是為了要完成一件任務而結合的社會。用Tonnies的話說:前者是Gemeinschaft,后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話說:前者是“有機的團結”,后者是“機械的團結”。用我們自己的話說,前者是禮俗社會,后者是法理社會。——我以后還要詳細分析這兩種社會的不同。在這里我想說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鄉民,他們平素所接觸的是生而與俱的人物,正像我們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們選擇得來的關系,而是無須選擇,甚至先我而在的一個生活環境。
熟悉是從時間里、多方面、經常的接觸中所發生的親密的感覺。這感覺是無數次的小磨擦里陶煉出來的結果。這過程是論語第一句里的“習”字。“學”是和陌生的最初接觸,“習”是陶煉,“不亦悅乎”是描寫熟悉之后的親密感覺。在一個熟悉的社會中,我們會得到從心所欲而不逾規矩的自由。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規矩不是法律,規矩是“習”出來的禮俗。從俗即是從心。換一句話說,社會和個人在這里通了家。
“我們大家是熟人,打個招呼就是了,還用得著多說么?”——這一類的話已經成了我們現代社會的阻礙。現代社會是個陌生人組成的社會,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細,所以得講個明白;還要怕口說無憑,畫個押,簽個字。這樣才發生法律。在鄉土社會中法律是無從發生的。“這不是見外了么?”鄉土社會里從熟悉得到信任。這信任并非沒有根據的,其實最可靠也沒有了,因為這是規矩。西洋的商人到現在還時常說中國人的信用是天生的,類于神話的故事真多:說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還是他祖父在中國時訂的貨,一文不要的交了來,還說著許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話。——鄉土社會的信用并不是對契約的重視,而是發生于對一種行為的規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時的可靠性。
這自是“土氣”的一種特色。因為只有直接有賴于泥土的生活才會像植物一般的在一個地方生下根,從容地去摸熟每個人的生活,像母親對于她的兒女一般。陌生人對于嬰孩的話是無法懂的,但是在做母親的人聽來都清清楚楚,還能聽出沒有用字音表達的意思來。
不但對人,他們對物也是“熟悉”的。一個老農看見螞蟻在搬家了,會忙著去田里開溝,他熟悉螞蟻搬家的意義。從熟悉里得來的認識是個別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則。在熟悉的環境里生長的人,不需要這種原則,他只要在接觸所及的范圍之內知道從手段到目的間的個別關聯。在鄉土社會中生長的人似乎不太追求這籠罩萬有的真理。我讀論語時,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說著不同的話來解釋“孝”的意義時,我感覺到這鄉土社會的特性了。孝是什么?孔子并沒有抽象的加以說明,而是列舉具體的行為,因人而異的答復了他的學生。最后甚至歸結到“心安”兩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觸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們的歡,做到自己的心安。這說明了鄉土社會中人和人相處的基本辦法。
這種辦法在一個陌生人面前是無法應用的。在我們社會的激速變遷中,從鄉土社會進入現在社會的過程中,我們在鄉土社會中所養成的生活方式處處產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組成的現代社會是無法用鄉土社會的習俗來應付的。于是“土氣”成了罵人的詞匯,“鄉”也不再是衣錦榮歸的去處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土中國》 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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