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在"改善鄉村治理機制"一章中明確提出:"探索不同情況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實現形式,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單位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在村民小組的地方,可開展以社區、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201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再次強調"探索符合各地實際的村民自治有效實現形式"。中央兩個"一號文件"連續要求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實現形式,這是適應國家治理走向的大變動,特別是適應農村發展及其治理創新大趨勢
關鍵詞:有效實現形式; 鄉村治理; 集體土地所有權; 農村發展; 治理創新; 我國村民自治; 單元的; 農村基層社會; 外部性; 基層黨組織;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鄉村發現》201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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