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報觀察客戶端記者 李淼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提出“三權分置”這一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成為農田上的熱門話題。“三權分置”劍指土地流轉,更深層次目的推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
適度規模經營如何實現?僅僅1個半月,全國政協常委、經委會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再次抵蓉,出席11月4日的中國三農智庫高層論壇暨四川農村改革研討會。這位國內權威“三農問題”專家在他的“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報告中明確提出,土地流轉和擴大服務兩種規模經營形式應得到同樣的關注和重視。
“三權分置”30年前就有了
落實政策關鍵是農民做主
陳錫文是在講到“推進農業經營體系創新”來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時,提到的“三權分置”的。
在陳錫文看來,“三權分置”并非新鮮事物。他表示,探索在基層早就開始了,自己上世紀80年代末在浙江等地就聽過。只是這么多年來沒有在政策上、理論上、法律上把三個權講清楚。
陳錫文明確,必須講清楚,流轉的只是經營權而不是承包權,而且講清楚有承包權的農民就是本集體組織的農民,“外人不要有非分之想,非本集體組織成員只能流轉經營權。”
陳錫文認為,在流轉中過去確實有不恰當地方,即使是“三權分置”下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也是件政策性極強的事。
“流不流轉,流轉給誰,選擇權要還給農民,不能由政府和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代替農民作主,這是落實這條政策的關鍵。”陳錫文說。
陳錫文也坦言,過去認為要創新農業經營體系就得促進土地流轉,因為不發展規模經營哪來新型經營體系?這個思路對,但是又不全對。如糧價一下跌,租地大戶就扛不住了,很多地方要么降租金,要么大戶跑路,這說明流轉是個辦法,但未見得是全部辦法。
適度規模經營,不是只有流轉“華山一條道”。這也給不少地方片面追求高流轉率,強行推動的傷農行為敲響了警鐘。
放任地租農業沒有出路
更多靠推進社會化服務
出路何在?
陳錫文舉例,比如農戶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收益按股份分配,那就避免了租金問題,很多地方也在推行代耕托管,這都是規避地租問題。
陳錫文表示,放任地租,農業沒有出路,自己在很多地方看到了地租高過毛收入的50%,不降農業能有出路嗎?
但規避地租比較困難。陳錫文認為,提高經營者實際收益,更多還要靠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他舉例,現在各主要生產環節都不是農民作主,如小麥收獲環節機械化作業率達96%,并不是說96%農戶都去買收割機,可用別人的,尤其是農業部搞的農機跨區域作業,一下就把成本降下去了。
“農業社會化服務前途非常廣闊。”陳錫文介紹,去東北農場看,用的是美國進口的550馬力的大型拖拉機,安裝GPS定位、地理信息系統,把地塊信息輸入計算機,然后電腦控制機器,人坐在拖拉機上睡覺、看書都行,遇到麻煩報警會提示,秋天翻地一晝夜可作業5000畝,一個作業期10天能干5萬畝,“靠土地流轉要猴年馬月才能干到5萬畝。”
短期內農民不可能很快轉移出農業,陳錫文建議,因此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要創新兩個思路、建立兩類經營主體。“一種是土地流轉集中的規模經營,一種是擴大服務的規模經營;一類是提供農產品的主體,一類是提供服務產品的主體。”陳錫文認為,這兩類主體,兩種經營形式應當得到同樣的關注和重視,這樣才能讓農業經營創新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取得有效的成果。
陳錫文表示,兩條腿走路,是創新農業經營體系的重中之重。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川報觀察 2016-11-04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