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做好今年經濟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我們要緊緊抓住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通過深化改革促進結構轉換,以結構轉換釋放經濟發展潛力,提高供給質量,在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中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
聚焦農村改革,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城鄉發展差距大,是當前國民經濟結構中的一個突出矛盾。我國農村尚有6億多人口,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2。國際經驗表明,凡是成功進入高收入行列的國家,無不基本消除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我國要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跨入高收入國家行列,需要著力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釋放農村市場巨大的需求潛力。因此,現階段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面臨的重要任務,如同改革開放初期農村率先改革解放了生產力那樣,是再次聚焦農村改革,進一步解放農村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造成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的根本原因,是農業勞動生產率過低,遠遠低于全社會平均勞動生產率。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繼續推動農業勞動力向第二、三產業轉移,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建立城鄉一體化新制度,引導資本、技術和高素質勞動力流向農村。
習近平同志強調,要“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基本權益平等化、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居民收入均衡化、城鄉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鄉產業發展融合化”。這為加快城鄉一體化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確要求。長期以來,農村發展滯后于城市,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緩慢,根本原因在于城鄉兩個市場發育程度不同。城市的生產要素基本市場化了,而農村的生產要素仍處于半市場化狀態,由此在城鄉市場之間形成虹吸效應,農村的勞動力、土地、資金等源源不斷地流入城市,而城市的資本、技術和高素質勞動力卻流不進農村;城市的資本嚴重過剩,農村的資本極度短缺。所以,實現城鄉協調發展,首先必須建立和完善農村要素的市場體系,實現要素在城鄉市場之間雙向自由流動。
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關鍵是改革農村土地制度,賦予農村土地以商品屬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認真落實這些改革部署,讓土地作為商品進入市場,讓農民憑借對土地的用益物權獲得財產性收入,就能為土地使用權流轉、勞動力流動、農民工市民化等提供體制條件。農民工退出的宅基地可用于增加城市建設用地和耕地,所獲得的財產性收入有助于農民工在城鎮買房,舉家轉為城鎮戶籍;農民承包地經營權有償轉讓有利于發展土地規模化經營,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并使出讓者獲得租金收入;結合宅基地整理進行村鎮建設,可改變農村基礎設施落后狀況,改善農村生活環境,使農村和城市一樣美麗、宜居。在“十三五”期間,如果能以農村“三塊地”的用益物權為抵押,撬動銀行貸款和社會投資,投入農業現代化、新農村建設和農民工市民化,城鄉發展差距大的狀況必將發生根本改變,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就有可靠保證。
發展特色小鎮是城鄉一體化的突破口。位于城鄉接合部的特色小鎮的發展,能夠帶動周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發展,有利于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促進第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并使城市文明迅速擴展到農村,實現城鄉協調發展。最近,習近平同志就發展特色小鎮兩次作出重要批示。推進美麗、特色小鎮建設,應落細落實這些重要批示精神,鼓勵大城市的企事業單位搬出地價昂貴、交通擁堵、空氣污染的市區,到周邊的小城鎮落戶,打造優越環境,拓展更大發展空間。
聚焦投資體制改革,擴大公共產品供給
當前,在供給結構中,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都已處于產能過剩狀態,但環境、交通、市政、醫療、教育、社會保障、文化、信息等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特別是怎樣能夠呼吸清潔的空氣、飲用干凈的水成為人們最為關心的問題。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的原因主要是體制不合理,缺乏公共產品的價值補償機制。
過去,公共產品主要靠財政投資,財力不足限制了公共產品供給能力的提高。改革投資體制,采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方式即PPP模式,就能有效解決這一問題。這就要求政府對公益性或半公益性項目的投入和收益進行精細測算,并給予一定的政策補償,使投資這些項目的企業有合理回報。在選擇投資企業時,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應一視同仁,通過招標確定項目投資企業。解決公共產品短缺問題,不是缺乏資金,也不是沒有技術和施工能力,關鍵在政府要有所作為,而且需要規劃、財政、金融部門密切配合。在項目實施中,政府和企業都要信守合同,確保工程質量,政府承諾給予企業的政策和補助要及時兌現。
2016年,貨幣發行出現了M2增速遠遠低于M1增速的新情況:到12月末,狹義貨幣(M1)增速為21.4%,廣義貨幣(M2)增速僅為11.3%,兩者相差10.1個百分點。原因是面對經濟下行壓力,企業投資積極性下降,拿到銀行貸款后又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入銀行。針對這一問題,可以通過擴大實施PPP項目,發揮財政資金對銀行貸款的引導作用,改變M2增速連續6年下降的狀況,推動公共產品投資增長。針對治理霧霾這一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應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誰污染、誰付費,推行第三方治理制度”,由政府制定排放和收費標準,并嚴格監督執行,形成吸引企業和社會資金投資于環境治理的市場機制,真正把環保產業打造成一大支柱產業。
聚焦科技教育體制改革,增加技術和人才供給
技術和人才是供給結構中最短缺的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要落實創新發展理念、鼓勵技術創新,以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實現產業升級,逐步由現在以資源密集型、勞動密集型為主轉變為以技術密集型、知識密集型為主,在國際分工中由產業鏈的中低端向中高端跨越。
當前存在的問題,是對研發的重視程度和投入很不平衡。從地區來看,有的城市已形成鼓勵創新的機制和社會環境,研發成果開始成批涌現,如深圳市每年申請國際專利的數量占全國申請量的46.9%,創新已經成為深圳經濟增長的第一驅動力。而許多創新資源優于深圳的城市,在技術創新成果上遠遠落后于深圳,說明這些城市的創新潛力尚未發揮出來。深圳建設創新型城市的經驗,主要是經過多年堅持不懈的努力,培養了崇尚創新的文化氛圍、鼓勵創新的市場機制、寬容失敗的社會環境、不拘一格的人才戰略、面向全球的開放意識、一視同仁的扶持政策。各地應學習推廣深圳的經驗,抓緊建立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的激勵機制,提高廣大科技人員創新的積極性,加快科技成果的工程化、產業化。
企業是研發投入和提供創新成果的主體。目前,我國已有一批創新型企業,其每年的國際專利申請量躋身世界前列,如華為公司2015年研發投入達596億元,國際專利申請量連續幾年居世界前三位。在全球企業國際專利申請量排名中,我國已有5家企業躋身前10名。但多數企業研發投入不到銷售收入的2%,不少企業尚沒有研發活動和技術專利。國家對技術創新的鼓勵政策,企業利用得還不夠充分。國有企業集中了大批優秀人才,創新的潛力亟待發揮。應抓緊建立國有企業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自主創新中的骨干和帶動作用。
大學不僅要培養創新型人才,而且要成為科技創新的重要基地。大學完成這兩項主要任務,首先要有具備創新能力的老師、有好的教育體制。為創辦高水平、創新型大學,首先應建立大學之間和學校內部的競爭機制,建立大學辦學質量的第三方評估制度和教師的聘任制,鼓勵社會辦學、中外合作辦學。其次應以優厚待遇從全球選拔具有創新能力的師資,可先在少數學校試行,根據實際效果再逐步推廣。第三,應建立大學與風險投資的對接機制。完善從天使投資到創業板市場的風險投資體系,實施創新全過程的跟蹤服務。鼓勵大學教師、大學生創造專利等科技成果,并以自己的成果創辦高新技術公司。第四,從基礎教育到大學教育都應從填鴨式、應試型教育轉變為啟發式、創新型教育,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應加強職業教育,重視對學生動手能力的培養。賦予大學在學科選擇、教師選拔、教學內容、培養方法等方面的自主權。
(作者: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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