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滿時節,一場盼望已久的降雨為北方干渴的土地帶來了生機,部分地區旱情得到緩解。然而干旱并未結束,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旱區大部旱情仍將持續。事實上,今年5月以來這場波及東北、華北部分地區的干旱已導致河北、內蒙古、遼寧等多省區受災。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截至5月19日9時,上述3省(自治區)7市24個縣(區、旗)203.9萬人受災,農作物受災面積589.5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8.4億元。
大旱如“大考”。旱情讓我們在努力“找水”的同時,也看到了農田水利建設的短板以及農村抗旱體系的薄弱。然而查找這些年媒體報道不難發現,整個社會對于農田水利建設的呼聲是呈衰減態勢的。原因在于,今天我們所面對的已經不是單純的要不要修建農田水利,或者怎樣修建和維護農田水利的問題。尤其對于北方干旱地區來說,擺在面前的主要矛盾是即便修了農田水利也無水可用。
水資源短缺已經嚴重影響到了農業生產。具體而微的,是華東地區的農村。20年前,這里的村莊大都依賴大口井進行農田灌溉,滿足人畜飲水,下雨天經常溝滿河平。農民們從井里取水甚至連井繩都不用,俯下身去用手臂拎著水桶就能打到水。后來農村主要的灌溉設施由大口井慢慢地演變為機井,開始幾十米深就可以滿足灌溉需要,進一步發展到上百米也打不出水的程度,大量的枯井廢棄在農田里,這都反映出水資源短缺已相當嚴重。
所以今天要思考的是,目下以及在不遠的將來,我們需要怎樣一種農業耕作方式或者經營方式,來更好地保障糧食安全、農業健康發展和農民的可持續增收?
水資源危機下,節水農業是唯一可走的一條路。這些年來,大量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包括健全農業節水管理措施,因地制宜確定區域主推技術模式,推廣抗旱節水作物品種,推動農田水利設施的興修和維護等等。發展節水農業的政策越來越有力,投入不斷增加。然而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從全國來看,相當一部分農戶依然在延續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截至2013年底,我國農田有效灌溉面積9.52億畝中,節水灌溉工程面積占43%,噴灌、微灌面積只占11%,大水漫灌在農村地區普遍可見。原因何在?關鍵在于成本,根本的則是產權。
農業節水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優化配置農業用水,農業生產和用水結構調整,節水工程措施完善,農機、農藝和生物技術節水措施推廣等。單就農業節水技術推廣來說,也不單是技術問題,而更多的是一個復雜的經濟和社會問題,因而與農業的生產規模、經營方式、勞動者素質以及農村組織形式等密切相關。
一是農業生產經營的集約化。農業生產的集約化和規模化,是先進的水利灌溉技術和管理體制充分發揮作用的重要因素。家庭農場、合作社、大戶等經營主體通過土地適度規模集中,有條件大面積修建灌溉設施,使用節水技術和品種,整體上降低農業節水成本。除此之外,精細化節水農業相對散戶更易與市場對接,提高產出和收益,進而激勵生產經營者。然而這些年來,我國土地流轉規模雖然不斷增加,細碎化、農戶小規模經營的現狀并沒有根本改變。單家獨戶分散經營依然是農業生產的基本面,節水農業推進困難重重。
二是高素質的農業生產者。與其他農業技術的推廣一樣,節水農業的實現所必須的一個條件便是高素質的人。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勞動力大量向城市轉移,留守農村的大都是老人婦女和兒童,這樣的勞動力結構很難適應節水農業發展的需要。加上這些年來農民收入結構變化,耕種土地所占收入比重越來越低,土地的分散細碎又導致單家獨戶節水成本高昂,收益預期低下的情況下,更沒有積極性去增加投入或者改進生產。所以行為往往是短期的,大旱之年,農民們竭盡全力抗旱,也不過是幾個人合伙打井挖堰,目的也多是保證基本收成。
三是農村社會的組織化。節水技術之用于農業,對農民社會化和農業生產組織化水平嚴重依賴。然而包產到戶以來尤其是農業稅取消之后,村級組織普遍弱化,以前帶有公共品性質的通過大中型水利設施來獲得廉價灌溉在一些農區不再可能。在北方地區,很多村莊里的灌溉設施還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排抽蓄能力嚴重萎縮。在這種情況下,農戶不得不獨自面對生產中的基礎條件不足,農業經營十分困難。沒有基本的農田水利建設,滴灌等節水設施就更難接入。
個體農戶不好辦和辦不好的事情,需要村社集體這類高于農戶個體經營層次的組織承擔。除了土地流轉之外,聯耕聯種是一條可行路徑,只是目前大多停留在耕種收階段,對于基礎設施建設少有觸及。農民用水者協會在一些地方也有實踐,比如川西農村依托都江堰自流灌溉,加上當地保留了較為完善的村社組織來提供廉價并且方便的集體灌溉,農戶在繳納一定水費之后,便不用再擔心莊稼被旱死。但是諸如這樣的組織目前在全國也無法大范圍推開,原因在于長時間資源外流導致的農村自組織能力不足。
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和農村社會組織結構還沒調整到位,水資源危機已經擺在了眼前。其實1977年召開的“聯合國水事會議”就向全世界發出嚴正警告:水不久將成為一個深刻的社會危機。由于關系到糧食安全,水系豐沛地區又供養著大量人口,農業發展方式干系重大、必須轉變。這需要國家大面積的支持,需要農業自身生產方式的不斷創新,也需要像創客這樣的外部力量的介入和撬動。最根本的則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無論是農民的耕地,還是水利設施、田間道路,只有做到產權清晰,才能為適度規模經營、各種農業生產組織的發育提供條件。
農業耕作方式和經營方式的轉變也是農村人口不斷分化的過程,正確的城鎮化道路將有利于這一過程的實現。我國人多地少和缺水的基本國情,決定了在城鎮和農村同時實現適度規模和深化分工,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選擇。如今水和土地已經成為最稀缺的自然資源,勞動力成本上升速度加快以及拐點的出現又加劇了這種矛盾。大量農村人口有序地向城鎮集中,利于生產分工的出現,規模經濟的發展,以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生態等理念的普及;農村人口密度下降,對于土地休養生息、生態涵養修復,以及集約化規模化經營和農村社會組織的發育也有好處。只是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城鎮化的道路也在摸索之中,也就使得上述相關實踐還面臨不少困難。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2017年05月24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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