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放暑假,就到基層調研了幾天,發現該基層政府普遍很忙。然而,基層官員的工作狀態卻并不十分積極主動。這是什么原因呢?基層官員的認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相關決策實施的效果,值得重視。一般來說,這與基層政府官員素質有相當的關系,但從更深層的角度來講,這跟我們對基層政府的職能定位不清,尤其是不重視基層政府職能的獨立性有關。
基層政府,是連接政府與基層群眾的最直接的橋梁,即“上聯國家,下接鄉村社會”,黨和國家的相關政策最終是通過基層政府來落實的。因此,基層政府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黨和國家決策部署的效果,影響著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形象的認識,其地位和重要性可見一斑。然而,長期以來,我們并未能認真對待基層政府的職能,往往只是把它作為政府的最后的環節,事事都由基層政府來完成,從而把壓力傳遞給了基層政府而已,并沒有認真對待其獨立性的任務。這在鄉鎮更為突出。比如,從法律的角度,我們并沒有把基層政府設計為一個執法性的單位,沒有賦予其執法權,然而在實踐中,卻逐步下放,在鄉鎮設置各種派出機構,形成所謂的“七站八所”,有的數量更多,這些派出機構,有的歸縣級部門管理,有的直接由鄉鎮管理,本來由縣級政府部門承擔的職能往往用屬地管理的原則下放給了鄉鎮,形成所謂“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的局面。而且鄉鎮本身沒有獨立的財權,其公務員配置,至多也就三四十名,然而需要養活的人員卻有十倍之多。更為麻煩的是,上面的決定,本來是存在一定的沖突,比如發展的任務、維穩的任務等等,需要在落實的過程中進行協調和平衡。然而,在實踐中由于考核的單位不同,都強調自身的考核指標,而且往往都是一票否決,結果,到基層執行時往往就會偏向于一邊,造成相關政策的走樣。
基層政府職能的不獨立,上面布置了什么任務就開展什么工作,加之人手有限,工作任務來了往往一起上,就會造成運動式執法的局面。比如招商任務來了,就全員成了招商局長;維穩任務來了,就又換成了維穩專員。這影響了基層政府其他工作的開展,被動應付已經不容易了,就更談不上主動性了?;鶎诱毮懿华毩ⅲ蜁够鶎诱ぷ魅藛T對上負責,眼睛僅盯著上面,從而也會造成與人民群眾的脫節。基層群眾也自然對基層政府的工作有怨言,在有些地方還比較突出,基層官員自身成了夾心餅干:上面批評,下邊罵。開展工作的生態環境受到破壞就是必然的了。總之,需要認真對待基層政府的職能,基層政府不能僅盯著上面,應當重點考慮服務上來,考慮到人民群眾的需求,真正做好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橋梁。
作者系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檢察日報 2017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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