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是集聚創新要素、推動產業結構升級的引領和支撐,其加速發展是三次產業結構演化規律的深化拓展,與農業內部分業分工耦合的結果就是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大發展。國際經驗表明,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是解決農業勞動力非農化、老齡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抓手。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業生產性服務社會化、市場化的深入推進,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等產業特征逐漸顯現。在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與農業產業鏈緊密相聯,與其他涉農產業網狀聯結,增強了農業的要素、資源集聚力,激發了農村經濟發展活力,被稱為提高農業效率的新途徑和以工促農的產業路徑。
不少國內專家學者開始關注和研究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相關問題。如對我國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現狀、問題、制約因素等的研究,對促進農業技術進步、規模經營、結構升級等正向“外溢”效應的實證研究,從供給或需求角度對農業生產性服務供給評價、需求意愿和影響因素等的研究等。從已有研究來看,對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研究已經有了一定深度和廣度,為本研究提供了借鑒,但多是現狀、問題、意義等層面的研究,從產業角度探析產業屬性等規律性問題的較少。我國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正加速發展,新型服務主體和業態加速涌現,與不同類型農業經營主體互動中衍生出一些新問題,為捕捉到這些新情況,有必要做跟蹤研究。本研究以此為出發點,對發展模式、產業屬性進行解析,有助于更新對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認識,為產業發展和政策制定提供參考。
一、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主要發展模式
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是指為農業產業鏈提供中間投入服務的生產性服務業,就業務而言,大部分學者把它歸入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內容大致相同,只是強調重點有所不同。在對發展模式的劃分上,政策角度一般將其分為公益性、經營性以及介于二者之間三類,其內部均有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的差異;研究角度主要按照經營主體及其功能劃分,如政府涉農部門創新服務職能、農民合作社內在擴張、農業龍頭企業外部拉動、農產品市場和流通組織引領帶動、傳統服務組織創新發展、新型農業服務組織加速發展等,可以看出對模式劃分的研究時間較早,難以反映近年來的業態創新。對于傳統農業公共和公益性服務,一般由政府涉農服務機構提供,已有研究中將其納入政府主導的農業公共服務或公益性服務體系中,再重新界定已無必要。本文從培育產業的角度研究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側重點在經營性服務方面,并嘗試從演化特征角度對模式進行分類。
(一)農業生產單一環節服務模式
農業生產不同環節的勞動需求、技術水平、操作特征不同,社會化、市場化的需求不同,使農業生產性服務是分環節逐步外包的。如產中服務的外包是由勞動強度大、適合機械操作的耕種收環節到操作復雜、精細程度高的植保環節依次推進的。與之相適應,提供農業生產性服務的經營主體也是按照這種分工深化的次序,分環節逐步發展起來的,形成了農業生產單一環節服務發展模式。這一發展模式伴隨著家庭承包制的改革而產生,由農戶兼業逐步發展到多元主體,由產中服務逐漸拓展到產前、產后環節,延伸至整個農業產業鏈。目前,其服務供給主體有普通農戶、服務專業戶、服務隊、農民合作社、返鄉農民工、農村創業青年、專業服務公司等,并呈現相應的業態。這一模式適應了小規模分散農戶為主的農業生產經營現狀,對于農業節本增效、拓展增收空間有重要作用,是目前較為常見的模式。
(二)農業產業服務鏈模式
對于農業兼業化、農民老齡化嚴重的地區,單一環節服務能夠緩解勞動力緊缺問題,但不能根本上解決農民不愿種地的難題。與之相適應,農戶有將農業生產經營部分或全程外包的愿望,以保證農業基本收入。順應這種需求,各地出現了部分環節鏈條式或全程服務的形式,2013年國家進行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加速了這一模式的形成。托管經營是其中典型代表,以土地托管最為普遍,如2015年山東省土地托管面積已有2000多萬畝,約占全省耕地面積的17%。土地托管是伴隨農業勞動力非農化而產生的,最早是親戚或鄰里間非經營性委托(承擔贍養義務或實物饋贈),逐漸演化成經營性服務機構(表1)。近年來,品牌托管、營銷托管、供應鏈金融等新型、高端的服務業務興起,成為該模式的亮點。
(三)農業產業服務平臺或集成服務商模式
“想種地、種好地”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大都希望方便快捷地獲得農業生產性服務。與之相適應,網絡化、平臺化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模式,利用了集群集聚優勢和現代信息技術的便捷性,降低了服務供給和使用成本,在實踐中迅速興起。其初級形式是農業服務組織的區域集中發展,如農產品、農資批發市場,縣域、鄉鎮農業服務部門周邊等。近年來,通過組織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等發展了幾種新興業態(表2)。其中,互聯網+現代農業服務平臺,如農產品、農資電子商務平臺,智慧農業服務平臺等,為農戶提供了方便、快捷獲取服務的載體,體現了現代信息技術加速現代創新要素向農業滲透融合的作用。隨著各類農業服務主體和模式的興起,誰來為“農業服務者”服務的問題日漸突出。順應這種需求,為農業服務提供服務的“集成服務商”也開始興起,如第四方物流平臺;農機化綜合服務中心(區域農機維修中心、農機4S店)等。農業產業服務平臺往往以平臺型企業為主導,通過發揮服務中介和支持作用,有效整合農業生產各環節服務和科技、金融、物流、營銷等資源,提高引導和創造服務需求的能力,增強創新驅動能力、價值增值能力和產業影響能力,成為農業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轉型升級的領航者。
(四)農業生產經營區域服務體系模式
在農業產業化經營實踐較早的地區,不同環節、不同類型的服務主體相互聯系,出現了區域性的服務協調組織,服務體系雛形顯現。雖然,這些地區服務主體數量多、種類全,但相互之間組織化、一體化程度不夠,沒有形成穩固的聯結形態。隨著近年來農村產業融合的加速推進,農業服務主體之間不斷提高組織化程度,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網絡聯結,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有穩固聯結形式的農業生產經營區域服務體系,如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農業共營制、現代農業綜合體等。
一是安徽省探索發展的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由農業龍頭企業牽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參與,集生產、加工、服務于一體的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聯盟。龍頭企業負責制定生產標準,提供農資采購、產品營銷、技術、培訓、金融等服務;家庭農場負責標準化生產;合作社組織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形成緊密聯結的農業產業鏈系統。
二是四川省崇州市探索形成的“農業共營制”。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聘請種田能手擔任職業經理人;政府整合涉農機構、科研單位、市場主體資源,扶持發展農業服務超市和各類服務主體,形成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職業經理人+現代農業服務體系的農業生產經營形式。
三是浙江省探索發展的現代農業綜合體。即以農業為主導,融合食品加工、商貿物流、科普會展、教育培訓、休閑觀光、文化創意等相關產業建設的集農業產業園區、科技示范、居住社區、生態涵養、服務經濟等功能于一身,有效對接城市市場的產業結合體。其中,政府、科研院所、龍頭企業按比較優勢建立緊密協作關系,促進集約化家庭生產與產業化合作服務的結合。
實踐中,供銷合作社、郵政公司、國有糧食企業等,依托自身服務網絡,也創新發展了適應地方特色的農業生產經營服務體系。這些區域性服務體系,具有公益性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多重層次、多種形式、多元主體,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等立體式復合型服務體系的特征,為農村金融機構、政府涉農服務部門等提供了創新服務、強化功能的載體和渠道。
結合前文的分析,不同模式的特點、適用范圍可歸納為表3所示的內容。也有學者將農業生產性服務模式劃分為集中托管模式、套餐服務模式、看單點菜模式三種。這三種模式是近年來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態創新的典型形式,實踐中發展迅速。從本研究劃分類型的視角來看,他們與服務鏈、服務平臺或集成服務商模式相互交織,只是角度不同,并無矛盾之處。
二、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產業屬性
生產性服務產品具有產出無形性、知識密集性、報酬遞增性、產品差異性、進入壁壘性等特點,反映了生產性服務業的資本深化和要素依賴升級、空間集中集聚、組織形態“外部化”、產業融合、壟斷競爭等發展規律。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既有生產性服務業的特征,也有與農業相適應的特點。
(一)發展過程具有明顯的閾值效應,需要滿足遞進升級所需要的需求和要素配給要求
Young(1928)發展了斯密(1776)關于“分工受市場范圍限制”的思想,認為“分工取決于市場規模,而市場規模又取決于分工”,二者之間是相互依賴的關系。[13]對于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形成與發展來說,只有當經營主體對生產性服務的需求達到一定規模后,專業化的服務供給才會出現;服務需求規模的擴張又取決于服務主體的專業化程度和經營主體的分工水平。如在家庭承包責任制改革之初,農村勞動力流動受到限制,農業產中服務需求受到抑制,服務分化進程相當緩慢。隨著外出務工政策的放開,農村勞動力加速外流,農業生產性服務需求逐步得到激發,但受制于農村先進技術和現代要素的配給約束,多數地區初期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以彌補勞動力空缺為目的,供給能力、技術水平滿足不了需求擴張的要求,難以有效阻止農戶土地撂荒、閑置、粗放經營等現象。也就是說,只有具備了一定的服務市場需求規模、服務主體要素配給,才能實現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順利升級發展,如部分農業現代化推進順利的地區,需求規模和要素配給達到了要求,才使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成長為農業發展的帶動力量。這就是從發展規律和實踐歷程來看,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從形成到發展一般經歷三個階段,一是需求誘致分工產生,二是普遍外包加速發展,三是資本深化創新發展。前兩個階段依賴于所服務產業,第三階段才相對獨立,引領產業發展。目前,我國各地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水平不一,但總體上看,多數處于第二階段,少數處于向第三階段轉化的時期。要加速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政策支持上應著重滿足階段轉化所需要的需求規模和層次、要素配給的閾值,如促進適度規模經營、完善產業發展環境等。
(二)同時具有范圍經濟和規模經濟特征,需要處理好“大而全”與“專而精”的關系
與工業生產不同,農業生產時效性、地域性強,需要搶農時,單一環節服務需求時間短且集中,就算是形成規模化的服務需求,也不能支撐服務主體的全年業務。如小麥機收集中在成熟期十幾天時間里,全國范圍的跨區機收也僅是5月中旬到7月中旬。加之不同作物、不同環節的服務設施設備專用性強,服務主體會同時經營多種服務業務,導致范圍經濟特征顯著。如農機合作社逐步配置了全套機械設備,提供不同作物、不同環節的農機服務。但單一環節服務又具有規模經濟特征,需要以分工專業化,擴大單項服務規模,降低成本、增加收益。這就需要在范圍經濟與規模經濟效應之間尋得平衡點。楊小凱(2000)認為,交易效率的改進能促進分工,而分工深化會增加交易成本,分工經濟與交易成本之間存在兩難沖突。也就是說,專業化水平提高的正收益與交易成本提高的負收益相互作用,會影響服務主體在專業化經營與多樣化經營間的選擇決策。交易成本的變化是這種影響機制中的決定性因素。因而,某項服務的交易成本不同,專業化程度也就不同。在農業生產性服務的交易中,時限性、地域性是決定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且不同環節的差異較大。一般而言,研發、信息、咨詢等知識密集型服務時限性、地域性較弱,交易成本較低,適合專業化經營;農業產中各環節服務時限性、地域性較強,交易成本高,適合兼業或綜合經營。這說明不能盲目追求分工深化,應視服務業務在專業與綜合之間尋得平衡,追求業務專業化、服務綜合化。農業生產性服務供應體系應是綜合經營、專業經營、兼業經營同時交織并存。
(三)與農業產業布局呈現空間協同特征,需要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網絡結點式發展格局
生產性服務業,尤其是高級生產性服務業,越來越呈現地理上的集中集聚趨勢,如中央商務區、大型物流園區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也集中集聚發展,但與中央商務區、大型物流園區的面狀集聚不同,主要呈現大分散、小集中的網絡結點式分布格局。如農業共營制案例中的農業綜合服務站是在鄉鎮的網絡結點,伸出觸角聯結各個村莊;鄉鎮之間發生橫向、縱向聯系,形成大分散格局下的區域服務網。從區位理論出發,產業布局取決于經營導向、要素特征、產品特征、需求特征等;從經濟地理視角考慮,產業集聚形態是報酬遞增、運輸成本和需求布局交互作用的結果。對于生產性服務來說可達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這些因素最終反映產品供給成本結構的不同。也就是說,產業集聚形態的不同,是對不同產業服務供給成本結構不同的反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面對的是面廣、分散的農戶,且受土地這一不能移動的要素制約,需求密度遠低于二三產業,使服務供給的交易成本和分銷成本占總成本比重很高。這種成本結構下,均衡結果自然是偏向農戶、貼近農業,與農業布局呈現空間協同。農產品加工、流通、營銷等環節的生產性服務,也能呈現面狀集聚態勢,這是靠近二三產業環節、農產品可以運輸等綜合作用的結果。所以,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不能盲目追求集中集聚,應注重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網絡結點式發展格局,合理布局與農業貼合緊密的基層服務機構。
(四)服務產品壟斷競爭屬性限制區域市場格局的優化升級,需要建立利益聯結共享機制
服務產品是經驗性商品,質量只有在使用后才能了解,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因而具有壟斷競爭屬性。知識、技術越密集,差異化越強,壟斷因素越多;加之,農業生產性服務的規模經濟效應、需求密度低等特征,區域內可容納的農業服務主體數量不多。村莊內提供農機服務的農戶屈指可數,農民合作社、服務隊的服務能力可輻射周邊鄉鎮,品牌、金融等高端服務發展所需的市場容量和空間范圍更大。這使得農業服務主體擁有自然壟斷地位,具有價格談判優勢,從而影響或操縱服務價格。據筆者對所在家鄉(魯西北)的觀察,經常發生本村農機戶協商抬高價格、抵制外來農機手的行為,村民只能被動接受逐年攀升的服務價格。這種壟斷競爭屬性限制了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優化升級。所以,在培育新型農業服務主體、扶持農戶跨越從事農業生產性服務門檻的同時,也要完善產業發展的利益聯結共享機制,鼓勵互利互惠、合作共贏模式,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化解壟斷競爭的負面影響。
(五)農業經營主體結構決定了需求擴張特征,需要順應農戶分化趨勢引導服務供給結構優化升級
基于對當前發展階段的判斷,我國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總體上還處于農業的從屬地位,說明需求擴張是其發展的主要牽引力。當前階段,農業經營主體結構演化是影響農業生產性服務需求的最重要因素。不同類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服務需求差異明顯,如普通農戶需求點多面廣、單體規模小、層次較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連片集中、單體規模大、層次較高,還對金融、品牌、咨詢、電子商務等高端需求強烈,并有向建設現代供應鏈、價值鏈等更高端需求升級的趨勢。我國的農業經營主體結構演化呈現三個特點:農戶大量兼業化、老齡化,農戶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的分化加速,農民合作社、農業公司等數量迅速增加。與之相對應,農業生產性服務需求變化也呈現三個特點:普通農戶兼業化、老齡化過程中不斷釋放服務需求,推動總需求不斷擴張,但這種需求層次較低,且需求表達不暢、實現成本較高;新型經營主體加速發展,使高層次服務需求迅速釋放;由于農業經營主體結構以普通農戶為主,且短期內難以改變,總需求擴張增量中仍以低層次需求為主。這種變化趨勢將使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自我發展以低水平擴張為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生力軍。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應順應農業經營主體結構演化的趨勢,滿足普通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需求。同時,要注重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高端化的農業生產性服務,增強對農業經營主體演變的引領帶動能力。
三、結論啟示與政策建議
促進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優質高效發展是未來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必然選擇,是向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要動力、促進農村經濟繁榮的重大舉措。基于前文分析,應理性認識不同發展模式的特點、適用范圍,把握產業屬性,順應發展規律而為,引領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和順利升級。
一是注重不同模式的多元協同聯動。不同發展模式同時并存、相互交織,是與不同地區的農業發展水平、經營主體結構互動的結果,均有著一定的適用范圍(表3)。不同模式間不只是此消彼長的競爭關系,更多是功能互補的協作關系。在服務體系的構建上,應該注重不同模式的多元、分層、協同、聯動發展,應與農業經營主體的結構演變相適應。不同地區在選擇發展模式時,不宜盲目“另起爐灶”,應充分研判本地區農業發展基礎,審慎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注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二是突出產業升級的政策推動功能。對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支持,應瞄準階段轉化的關鍵節點,推動順利轉型升級。如在產業發展初期和轉型升級時期,政策的著力點在于降低普通農戶的需求表達成本和新型主體的服務使用成本,引導服務主體創新融資方式、提高技術水平、增加人才儲備、提高服務能力,滿足服務主體升級發展的需求規模和能力要求。在其他時期,則主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產業政策的調控引領作用,優勝略汰,提高產業發展質量。
三是發揮產業屬性的戰略指引作用。從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范圍經濟、規模經濟、空間協同、壟斷競爭等特征出發,經營戰略的選擇上,要處理好“大而全”和“專而精”的關系,注重發展、合理布局基層經營性服務機構,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網絡結點式空間分布格局。同時,要注意建立利益聯結共享機制,形成各參與主體扮演合適角色、承擔相應責任,合作共贏、互惠互利的產業生態,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四是強調政策創新的引領引導作用。綜合前文分析,可以考慮將調控政策以對服務主體的支持轉向重視高層次服務業務的培育、區域服務體系的建設,加速現有服務主體向新型服務主體的轉型升級。如對規模化、高層次以及農業關鍵領域、環保型生產技術的購買服務進行補貼。這樣也可以帶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速發展,形成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與農業農村經濟的良性互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江淮論壇2017年2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