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中國夢”的重要保障。可以看出,實施精準扶貧意義重大。然而,筆者在調查了解中得知,精準扶貧在實際扶貧工作實踐中卻面臨著重重困難和誤解,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精準扶貧戰略就會舉步維艱。然而在具體工作實施中精準扶貧工作還仍存在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群眾思想觀念上存在誤區。互相攀比,以爭當貧困戶為榮,而導致一些非貧困戶認為“會哭的孩子有奶吃”,“你”是貧困戶,能享受到國家的各項優惠政策,雖然“我”不是貧困戶,我也是共產黨的百姓憑什么你能享受到優惠政策而我卻不能享受,從而引發越級、非訪事件的發生。部分群眾信“上”不信“下”,有問題不找基層政府和具體部門,認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門、大領導才能解決問題。有的群眾信“多”不信“少”,不論什么事,多找幾個部門和領導反映總不會錯,多多益善。還有的信“鬧”不信“理”, 不管有理無理,先鬧再說,認為“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信“訪”不信“法”, 既使是典型的涉法問題,也要到省級或中央各部門上訪討說法更有甚者無理取鬧,要挾政府解決個人無理訴求。
二是在精準識別貧困戶的問題上存在誤區。精確識別,這是精準扶貧的前提。通過有效、合規的程序,把誰是貧困居民識別出來。中央要求地方各級政府通過層層把關,把基層真正貧困的家庭或人口識別出來,要求“六個精準”扶貧到村到戶,這是精準扶貧的重要目的,并沒有具體量化衡量標準,從而導致很多報上來的部分群眾只是單一的沒有安全住房或家庭成員有重大疾病或殘疾的貧困戶,沒有綜合考量其它因素。相對本村組其他的貧困而言并沒有那么貧困。
三是人民群眾對精準扶貧政策存在認識上的誤區。認為既然國家實施精準扶貧,就會給地方各級政府下達了精準扶貧任務,并明確了時間表。基層政府到農村開展扶貧工作時,很多群眾就很理直氣壯,尤其是部分好吃懶做困難群眾,認為政府就應當無償關心他,資助他,有的甚至存在較嚴重的“等、靠、要”思想,缺乏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勁頭,不思進取,無心脫貧。村里文化生活貧乏,導致村民喜歡聚集打牌,喜歡議論是非,創業氛圍不濃,致富熱情不高。從調查了解的情況來看,一般家庭只要有勞動力且身體健康,能出去務工,就能有一定的經濟收入。由于存在對精準扶貧不正確的思想認識,導致了一部分村民不思進取,懶與勞動。
四是扶貧方式有待改進。在扶貧方式上基層政府往往采取單位、干部包村包戶的辦法。一些包村包戶的干部認為,我們的收入也有限,甚至有的還不如所包的貧困戶,讓他們幫助貧困戶脫貧,實屬不易。加之,給干部安排包村包戶扶貧,他們還有本職工作,不可能堅守農村與貧困戶長期生活在一起共商扶貧大計,這些都不太現實。因此,通過這種方式扶貧,最后的結果往往都是走了過場,沒有起到精準扶貧的真正目的;
要解決由精準扶貧工作而引發的信訪問題,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一是廣泛宣傳精準扶貧政策,破解群眾對扶貧政策的誤解,加大宣傳疏導工作的力度。特別是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努力做好精準扶貧類上訪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要認真宣傳國家《信訪條例》和有關信訪政策法規,教育群眾要依法有序上訪,要讓群眾明白處理信訪問題在基層而不是在上級、解決信訪問題靠法規而不是靠領導。二是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力求解決實際問題。通過過細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過高要求和過激行為者放棄過高要求、糾正過激行為,接受合理解決辦法。三是疏與堵相結合。對于一般性的群眾上訪,采取教育疏導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運用疏堵相結合的辦法,妥善的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當地。
二是嚴格把好扶貧戶識別關,讓真正的貧困人口享受到黨和政府的扶貧政策。在做好精準扶貧識別關時,必須嚴格做到不能搞地方平均主義,即每個鄉鎮、村組都要有一定數量的幫扶指標的做法,堅持只要本地區或本鄉鎮、村組都在扶貧線以上,就不能給予扶貧名額。鄉鎮政府、村兩委是農村扶貧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扶貧工作負直接責任。要嚴格執行扶貧戶公示制度,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監督;
三是扶貧先扶志,打開貧困對象的心結。不但要給貧困戶必需的資金和技術,還要更加注重從思想上、精神上進行幫扶,把“我要脫貧”作為強大的動力,以此鞭策貧困戶在借助外力的同時,還要強化自我發展動力。大力弘揚“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時代精神,引導貧困群眾正確看待貧困,擯棄“等靠要”和消極思想,樹立戰勝困難的信心和斗志,鼓勵貧困群眾主動學技術、找門路,用自己的雙手摘掉貧困帽。
四是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服務精準扶貧專項渠道。鄉鎮各單位部門要開辟信訪工作服務精準扶貧專項投訴渠道,方便群眾快速高效反映精準扶貧工作中的問題。要設置精準扶貧群眾來訪接待窗口和投訴電話,并進行公示公開。在接待群眾來訪時,對涉及精準扶貧的相關信訪事項,一律導入專門的窗口接待,建立專門的登記臺賬,全程跟蹤、督辦,直至案結事了。同時,要利用好網上信訪及群眾來信等平臺、渠道,廣泛受理群眾投訴請求,吸納群眾意見建議,完善工作機制措施,推動問題化解辦結。
五是全面開展精準扶貧領域矛盾糾紛信訪事項專項排查化解。鄉鎮信訪部門要認真開展涉及精準脫貧攻堅工作中的矛盾糾紛、信訪案件、信訪積案的專項排查,對轄區的矛盾糾紛、信訪問題的排查,要精準到每一戶每一人,并做到每一事每一策進行矛盾調處和化解。各鄉鎮、村委要進一步加強對信訪工作服務精準脫貧攻堅的督促檢查。為確保信訪工作服務精準脫貧攻堅的各項要求落地實施,取得效果,信訪部門要會同紀檢等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各鄉鎮各部門脫貧攻堅信訪工作進行專項督,確保取得實效。
六是各級幫扶干部都要重視精準扶貧領域群眾的合理訴求。特別是要幫助短期內無法完全解決信訪問題的貧困戶做好增收產業發展工作,把他們的心思從走上訪路拉回到搞經濟發展的正確道路來,引導其始終抓住富民產業發展這個核心,做到長、中、短期產業項目相結合,確保他們能有持續穩定的經濟收入,使其不再糾結于上訪事宜。
(作者單位:陜西南鄭縣牟家壩鎮人大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陜西法制網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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