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相輔相成、密不可分。本文在構建城鎮化質量與農業現代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之上,利用2004—2013年的數據,通過協調度模型對我國西部12個省份城鄉協調發展情況進行了縱向與橫向分析。研究發現:各省份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與其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的好壞并不存在必然的聯系;協調度僅是用來評價某個省份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是否協調發展的一個指標,它并不能完全反映該省份城鎮化水平與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高低。
一、研究背景與國內外研究進展
我國西部地區土地總面積為681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縱面的71%,人口總數3.8億,約占全國總人口的29%,土地遼闊,自然資源豐富,是我國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地理、環境等因素的影響,西部地區的發展水平長期以來一直落后于東中部地區,因此全力提高西部地區城鎮化水平、農業現代化水平,并推進兩者之間的協調發展,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宏偉目標的基礎。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是一個復雜的工程體系,本文擬從我國西部十二省市自治區的城鄉協調發展視角入手,在縱向與橫向兩方面深入比較分析二者的聯系,期望在推進西部地區城鄉協調發展方向提出一些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
中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主要理論依據是劉易斯的二元經濟結構理論,眾多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及兩者之間協調發展的問題進行了多方面探究。歸納起來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根據經濟學理論進行定性分析,并給出符合中國國情的反思與政策建議。二是,根據利用全國或者省級數據,分析了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因果聯系、長期關系和二者協調程度水平。例如王貝研究發現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存在長期的協整關系,農業現代化是城鎮化的原因,二者呈反向變動趨勢。姜曄等利用效率—公平協調度對我國城鄉協調發展狀態劃分了五大區域,并提出各區域城鄉統籌的戰略重點。謝杰應用面板門檻模型考察了我國工業化、城市化在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門檻效應,發現城鎮化率高的地區其農業生產效率也比較高。謝守紅等利用主成分分析及協調度模型對長江三角洲地區部分城市的城鄉發展協調度進行了相應研究。張勇民、梁世夫、郭超然運用數據包絡分析法對民族地區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程度進行實證分析,研究發現農業現代化推進城鎮化效果較好,但城鎮化拉動作用還比較弱,它們的協調發展的低水平現象還很突出。
綜合來看,關于中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及兩者的協調發展問題的經驗研究主要涉及全國或者省級層面,而對我國西部地區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整體研究還尚未被觸及。因此,本課題的研究對促進西部地區城鄉一體化發展,乃至全國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實現具有現實意義。
二、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研究設計
本文目的在于研究西部12省市自治區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由于常用協整模型與VAR模型的涉及指標較少,對于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復雜程度的契合度不高,因此本文采用協調度模型來度量各省市自治區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程度,該方法不僅易于操作,并且具有一定的科學性與合理性。
利用協調度模型計算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程度,首先需要得到各省市自治區城鎮化水平及農業現代化水平。因此本文首先在科學性、系統性、可行性及可比性原則的指導之下,分別選取了18個反映城鎮化水平的指標以及15個反映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指標,再通過因子分析法計算出城鎮化綜合得分和農業現代化綜合得分,分別代表城鎮化水平及農業現代化水平,最后利用兩方面的得分結合協調度模型,計算出各地區協調度。下面簡單介紹協調度模型及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指標體系:
(一)協調度模型
協調度,顧名思義,即對整體與整體之間或是整體內各分部之間協調狀況的一種度量。參考部分文獻對協調度的研究,本文將協調度及其類型進行了如下簡潔但不失科學的定義:
公式(略)
其中,M代表城鎮化綜合水平指數,N代表農業現代化綜合水平指數,P代表兩者之間的協調度。
表1 協調度類型劃分(略)
(二)指標體系
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協調發展,包括經濟、社會、文化、資源環境等各個方面的協調,因此我們必須在科學性、系統性、可行性和可比性原則的指導之下,選取能夠全面、準確、科學地反映兩者發展狀態并有利于我們進行綜合評價的指標,本文選取的指標體系見表2、表3:
表2 城鎮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略)
表3 農業現代化水平評價指標體系(略)
三、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統計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西部地區各省的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已經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為了看清各省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趨勢以及各省的內在差異,我們分別進行了縱向分析與橫向分析。
(一)縱向分析
根據以上方法,本文利用統計軟件SPSS對我國西部12個省市自治區的城鎮化指標體系及農業現代化指標體系2004—2013年的數據進行因子分析,得到各省市自治區的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綜合得分,并在此基礎之上利用協調度模型計算出各地區各年份的協調度類型,具體結果見表4:
表4 各省份各年協調度類型(略)
根據表4,我們將西部12個省份劃分為四類:
第一類,包括四川、內蒙古和新疆,這3個省份2004—2013年十年間的協調度一直屬于類型1,即優質協調型,說明它們的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均有一定程度發展,并且兩者發展相互協調。以四川為例,由于其地勢較為平坦,水源充足,雨熱同期,非常適合農業及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同時四川省抓住西部大開發這個契機,深化地域分工,調整產業結構,推動了該省城鎮化的進程。結合地理自然環境優勢以及自身的努力,四川等省份實現了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協調發展,達到優質協調狀態。
第二類,包括重慶、廣西、陜西,這3個省份十年間的協調程度經歷了由低度協調發展為中高度協調的過程,其中陜西和重慶甚至出現了優質協調的年份。以重慶市為例,2004—2008年,重慶全面實施“豐收計劃”、“星火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科技興糧戰略”,加快了重慶實現農業現代化的步伐。同時,三峽移民、重慶直轄以及西部大開發戰略,也使得重慶城鎮化進程進展得相對順利。
第三類,包括寧夏,該區十年間的協調程度無明顯變化,一直屬于中低度協調型。寧夏緯度高,氣候寒冷,生長期短,多風沙等惡劣天氣,不適合大規模的農業生產,從而農業現代化水平比較低。同時,由于地處我國西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第三產業還不夠發達,難免導致較低的城鎮化水平。
第四類,包括西藏、青海、甘肅、云南和貴州,這5個省份十年間的協調度一直屬于類型6,即失調型,說明這5個省份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水平都比較落后,且存在嚴重的城鄉發展失調問題。以云南和貴州為例,這兩個省份均以喀斯特地貌為主,決定了農耕面積嚴重不足,農用機械無法大規模使用,從而造成農業現代化水平低下。同時,與寧夏相同的原因導致這5個省份的城鎮化水平也比較低。自然地理環境等方面的劣勢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等的落后,導致該5個省份的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處于失調發展狀態。
(二)橫向分析
上文分析了十年間西部各省份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及變化趨勢,此處將以2013年為時間點,分析目前西部各省份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所達到的狀態。如表5:
結合表4、表5,我們總結出西部12個省份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具有如下幾個特點:
第一,西部12個省份的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仍然存在很大的差異。從地勢上來講,由東往西呈現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程度降低的特點;從經濟發展水平上來講,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如內蒙古、陜西、重慶等)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程度也比較高,而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如甘肅、青海、云南等)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程度也比較低。這說明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地理位置對西部地區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具有一定影響。
表5 2013年各省份綜合指數表(略)
第二,各省份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與其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的好壞并不存在必然的聯系。就西部而言,經濟相對發達省份的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不一定很好,如重慶(2013年人均GDP在西部位列第三),但其協調度卻屬于類型2(中度協調—農業現代化滯后型);經濟相對落后省份的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不一定差,如廣西(2013年人均GDP在西部位列倒數第五),但其協調度卻屬于類型1(優質協調型)。這說明經濟發展水平只是與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之間存在一定的聯系,但這種聯系并不是必然的。
第三,協調度僅僅是用來評價某個省份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是否協調發展的一個指標,它并不能完全反映該省份城鎮化水平與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高低。以廣西為例,協調度排名第三,屬于優質協調型,但是其城鎮化水平已經排到第六位,處于中低水平。這說明綜合評價一個省份的發展情況,還需要考察城鎮化水平以及農業現代化水平。
四、結論及啟示
本文主要討論了我國西部12個省份的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經過分析,本文發現我國西部地區各省份的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情況仍存在很大差異。這種差異與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地理因素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聯系,但是經濟發展水平與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程度之間并不存在嚴格的正相關關系,地理位置由東往西也不意味著協調度嚴格遞減。這說明,傳統的按經濟發展水平高低劃分的促進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政策可能會對部分省份的作用并不明顯,甚至會適得其反。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之上,為促進我國西部各省份城鎮化及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提出如下兩點建議:
第一,西部各省份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分別制定著重于促進城鎮化或農業現代化發展的政策。對于那些農業現代化滯后于城鎮化的省份,應該加大對這些省份農業的資金支持和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西部地區農業的技術水平和機械化率,進而達到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的目的,從而實現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目標。對于那些城鎮化水平滯后于農業現代化的省份,應該加快城鎮化的進程,促進第一產業勞動力向第二、三產業轉移,同時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
第二,促進西部各地區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需西部各省份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統籌城鄉發展。城鄉之間的戶籍壁壘以及不同的教育、公共設施等資源的享用是城鄉二元結構的主要因素。因此西部各省份應該對目前的戶籍制度進行改革,從而改善農民與市民之間的關系。除此之外,西部各省份應該致力于形成統一的城鄉市場,加大對農村農業、教育、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建立起覆蓋城鄉的公共服務體系,縮小城鄉差距,這樣才能促進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協調發展。
作者簡介:喻開志,西南財經大學統計學院教授,數量經濟研究所所長,博士研究生導師;聞雁飛,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張佳林,西南財經大學統計學院研究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國家行政學院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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