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從農村向城市、從農業向非農業的流動過程,實際上也是他們融入城市社會的過程。相對于第一代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和生活更多地與城市聯系在一起。他們與父輩不同的社會經歷以及對農村和城市不同的認知、認同和期望,決定了他們在融入城市生活過程中存在著更多問題。對此,黨中央、國務院特別強調,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幫助他們融入城市社會,創造其與城市市民共同發展的和諧社會。
在社會學視野中,社會融合是解讀社會和諧與社會沖突的重要概念。社會融合是不同個體之間、不同群體之間或不同文化之間互相配合、互相適應的過程,并以構筑良性社會為目標指向。這是一個動態的、漸進的、多維的互動過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生活方式、社會關系網絡從血緣、親緣和地緣關系為主的社會網絡轉變為以業緣為主的社會網絡;二是以機會資源為象征的社會地位的提高。在現代化理論中,血緣、親緣和地緣的社會網絡往往被認為是鄉土社會的產物。隨著流動人口參與城市生活廣度和深度的增加,他們也會逐漸改變傳統的鄉土社會網絡,適應以業緣為紐帶的城市社會網絡。同時,個體的以業緣為核心的社會網絡的建構過程,也被認為是實現其社會融入的重要途徑。所以,在促進社會融合過程中,應重視個體社會網絡的重構。
從西方經驗來看,流動人口在從農村向城市、從農業向非農業的流動過程中,其生活方式、社會關系網絡逐漸從血緣、親緣和地緣關系為主的社會網絡轉變為以業緣為主的社會網絡。在中國,由于以血緣、親緣和地緣關系為主的社會關系網絡對我國流動人口的影響根深蒂固,以及制度和文化的影響,我國第一代農民工并未實現這一轉變。
從理論上來說,與第一代農民工相比,在通信工具以及大眾傳媒極為發達的背景下,出生后就上學、上完學就進城打工的新生代農民工應該完成了社會網絡從血緣、親緣和地緣向業緣的轉變。但目前絕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仍然通過血緣、親緣和地緣的途徑找工作,并圍繞此組織在城市中的生活,也就是說,血緣、親緣和地緣關系對新生代農民工而言仍具有重要影響。這一結論佐證了學者提出的“流動民工在流動過程中對親緣、地緣的依賴,似乎與社會資源(信息渠道、職業位置)的市場化程度沒有必然的聯系”這一結論。
這一現象可以被認為是中國僅有的,原因在于中國與其他國家不同的人口流動特征。由于特殊的二元經濟制度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約,我國農民工市民化過程經歷了由農民到農民工、再由農民工到市民的特殊“中國路徑”。這一路徑決定了新生代農民工雖然能夠在居住地工作、生活,但較難獲得相應的經濟權利(包括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權利等。在我國農民工市民化的過程中,新生代農民工甚至包括第三代、第四代農民工(主要是指出生在城市、上學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但戶籍仍然留在農村原籍的農民工)的社會網絡仍然并將繼續保留濃厚的傳統鄉村社會的血緣、親緣和地緣特征。在與現代社會的碰撞過程中,其內核與外殼可能會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但如同西方發達國家存在的“唐人街”、“華人街”一樣,從中仍然可以看出血緣、親緣和地緣的傳統社會網絡影子。
新生代農民工社會網絡的轉變主要取決于他們的自身因素以及政府的政策導向因素。其自身因素主要有三個方面的特點:一是學歷層次較低、技能較為單一;二是經濟收入不高;三是流動性強。第一個特點決定了他們主要分布在制造業、建筑業、服務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等勞動密集型行業,同時與他們“經濟收入不高”的特點有著因果關系;前兩個特點決定著他們“流動性強”。從政府的政策導向因素來說,政府更為鼓勵農民工到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安家,但由于建制鎮和小城市公共資源相對不足,新生代農民工更愿意到中等城市以及大城市生活。這些因素一方面在現實生活中將他們與一般城市居民隔離開來,另一方面也會影響到他們參與城市業緣社會網絡的意愿。例如,他們會考慮到老家保留的宅基地,拆遷補助款是一個不小的誘惑;也會考慮到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后終究要回農村。
新生代農民工社會網絡的轉型對于他們融入城市社會有重要的作用,但因其自身與政策的原因而較難實現轉變。因此,有必要通過一些舉措,推動其社會網絡的轉型。第一,建立健全新生代農民工社會融合的政策和制度。目前,一些政策和制度阻礙了新生代農民工社會融合的意愿和結果,并由此成為他們社會網絡轉變、社會地位提高的障礙,如戶籍制度將新生代農民工阻擋在城市社會網絡之外。因此,必須解決政策和制度性障礙,剝離政策和制度造成的不同身份群體在公共資源和社會福利享有方面的不均等。并在此基礎上,盡可能地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政治和經濟社會地位,使他們在居住地可以安家落戶。第二,推動新生代農民工在居住地實現“安家落戶”。與居住地居民的較長時間的穩定交往,會促進他們逐漸實現工作生活方式、社會交往、價值觀念等與城市居民的融合,最終促進其社會網絡的轉型。第三,提高新生代農民工自身的素質,也是實現其社會網絡轉變的重要因素。
作者單位:華僑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華僑大學政治發展與公共治理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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