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 新鄉賢文化的建設是時代的迫切要求, 是鄉村文化建設中固本培元的根本之路, 體現了國家意志和社會共識。目前雖然在理論建構和實踐行動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囿于傳統認識等方面的原因, 其發展也面臨著一些困境和問題:“模范式”鄉賢多, “參與式”鄉賢少;新鄉賢在鄉村振興中發揮作用效果不佳;激勵機制缺失。面對這種困境, 需要通過轉變觀念、打破傳統鄉賢界定方法、拓寬新的服務渠道、革新激勵機制等方式充分發揮新鄉賢群體的作用, 進一步增強新鄉賢文化建設效果。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 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1], 要求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鄉村振興給予了更加具體的指導[2]。鄉村振興是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全方位振興, 既需要大量的政策和物質資源的支持, 同樣需要大量具備各方面知識和能力的人才。然而, 長期以來, 城市由于能夠提供更為優越的發展條件和生活條件, 吸引了各行各業絕大多數的優秀人才, 導致農村建設缺乏人才, 成為阻礙鄉村振興的瓶頸。由此, 鄉賢的力量重新引起了人們的注意, 呼喚鄉賢文化回歸也成為重振鄉村建設的發展思路。
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 新鄉賢作為一支重要力量, 扮演著“橋梁”“智庫”“楷模”等角色, 在鄉村振興和鄉村治理中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學者們分別從不同視角對新鄉賢文化進行了研究。一方面, 部分學者對新鄉賢的定義、內涵進行探討, 以期能盡量集聚力量和利用鄉賢資源。學者胡鵬輝等指出:“新鄉賢是在新的時代背景下, 有資材、有知識、有道德、有情懷, 能影響農村政治經濟社會生態并愿意為之做出貢獻的賢能人士。”[3]另一方面, 一些學者則致力于對新鄉賢參與鄉村治理的途徑和功用進行探索, 以提高鄉村振興的效率和效果。學者黃海指出:“新鄉賢文化作為一種‘軟約束’‘軟治理’, 應該有利于健全鄉村居民利益表達機制, 營造新鄉賢參與家鄉建設的氛圍, 激發村民參與鄉村事務的積極性, 建設鄉村共同體, 并提高其凝聚力和自治能力。”[4]學者楊軍指出:“新鄉賢參與鄉村協同治理時能發揮其突破體制約束、完善資源及配置機制、彌補鄉村治理人才短缺等方面優勢。”[5]此外, 也有一些學者對已經進行的新鄉賢實踐活動進行了經驗總結。綜上, 雖然學者們對新鄉賢文化在多個層面作了一些探索, 然而, 新鄉賢作為當前鄉村建設的一個重要群體, 其文化力量的構成、對傳統鄉賢文化的傳承以及自我演變和發展等新鄉賢文化建設是一個長期的、復雜的過程, 在此過程中會不斷面臨一些困境和新問題, 學界對此方面的探討猶顯不足。為進一步探討新鄉賢文化建設與當前鄉村振興與鄉村建設有效結合的可行路徑, 本文針對新鄉賢文化的時代背景和意義、發展現狀和特征以及新鄉賢文化發展所面臨的困境與問題, 提出新鄉賢文化建設的策略和措施。
一、新鄉賢文化建設的時代背景和意義
在農耕社會漫長的歷史長河中, 許多治理國家的賢臣智士都來自于鄉村, 他們告老還鄉之后, 憑借德高望重、富有才學、人脈資源豐廣等優勢, 承擔起基層的管理職能, 時稱為“鄉紳”, 也就是所謂的“鄉賢”[6]。在封建社會, 鄉賢作為一個特別的群體在引領社會發展、治理封建農村方面曾經發揮了重要作用。新中國成立后, 鄉賢的內涵發生變化, 主要是指那些生于農村, 成功于都市, 品德、才學、成就為鄉人推崇敬重的人[7]。他們曾在各行各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擁有資源、資金、信息、才智等方面優勢, 又極具鄉土情懷, 退休后回歸故里。現階段, 所謂“鄉賢”, 主要指現當代社會中的賢達人士, 包括那些有文化、有才識、有賢德、在鄉村公共事務中有所擔當的人。所謂“鄉賢文化”, 既包括古代鄉賢留下的文物、文獻等物質文化, 更指的是熱愛鄉土、心系鄉村發展、維護鄉村社會秩序、塑造鄉村文化的優良傳統和精神文化。在2016年全國兩會討論《“十三五”規劃綱要 (草案) 》時, 人大代表錢念孫提出:“繼承中國傳統的鄉賢文化, 讓官員、知識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還鄉’, 對農村發展有積極意義。”[8]這為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人才和資源集聚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由于時代、環境、任務的變化, 不能照搬傳統的鄉賢文化, 因而一種有別于傳統鄉賢文化的新鄉賢文化的建設成為了緊迫的任務。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大力實施鄉村振興的戰略。而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時代精神的新鄉賢文化, 積極引導發揮新鄉賢在鄉村振興, 特別是在鄉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9], 這為新鄉賢文化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進行了明確的定位。與傳統意義上僅僅利用告老還鄉的鄉賢自發進行鄉村管理的舊鄉賢文化不同, 鄉村振興需要的是一種積極進取、具有強烈參與意識和能發揮引領作用的新鄉賢文化。新鄉賢文化建設既是國家高瞻遠矚的頂層設計, 也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迫切期盼和強烈要求, 體現了社會的共識。因而, 在新形勢下探索新鄉賢文化, 目的在于針對新鄉賢在引進和使用上的困境, 解決農村經濟建設的資源和人才問題, 助力于鄉村振興戰略的成功實施, 實現全民共同富裕和國家復興的偉大目標。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 (草案) 》解釋, 新鄉賢文化的核心是文明進步, 是一種凝聚力, 而這不是靠幾個“少小離家老大回”的成功人士就能促成的。“培育新鄉賢文化, 最關鍵還在人。”[10]長期在都市生活工作, 許多少小離家的官員和知識分子早已融入都市, 如何讓他們自愿回到鄉村參與建設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怎么讓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考取大學之后, 能夠愿意回到鄉村發展也是個問題。
二、新鄉賢文化發展的現狀和特征
《“十三五”規劃綱要 (草案) 》“解釋材料”指出, 新鄉賢文化就是要借助傳統的鄉賢文化形式, 賦予新的時代內涵。那么什么是新鄉賢文化的時代內涵呢?學者胡鵬輝等指出, 新鄉賢之所以“新”, 是因為具有如下特點:一是產生的環境新, 產生于快速流動的市場經濟環境之中;二是權威來源新, 主要依靠其道德水平與政治、經濟地位的結合而獲得權威;三是治理空間與機制新, 新鄉賢治理的背景是目前鄉村治理的困境。與傳統鄉賢文化相比, 新鄉賢文化的制度背景、結構組成、價值觀、思維方式、社會功能不同[11]。與傳統鄉賢文化相比, 新鄉賢文化已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推進新鄉賢文化建設, 有利于延續農耕文明、培育新型農民、涵育文明鄉風、促進共同富裕, 也有利于中華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12]新鄉賢文化在發展狀況和本質屬性上呈現出如下幾方面特征。
第一, 作為一種應新環境、新需求而生的新事物, 新鄉賢文化發展呈現良好的勢頭。作為國家頂層設計, 新鄉賢文化一經提出, 就受到了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的重視, 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都在制定相應的政策和法律法規, 有些地方政府已快速出臺了相關文件, 對新鄉賢文化的建設進行具體的導引和規范, 以促進其快速發展。隨之, 在學界, 大量的新鄉賢文化研究論著不斷涌現。部分學者致力于探討新鄉賢文化的淵源、內涵、范圍、發展及其與傳統鄉賢文化的區別;部分學者則致力于探討新鄉賢文化服務于鄉村治理和鄉村振興的途徑、新鄉賢文化所面臨的困境和機遇等;部分學者則試圖總結新鄉賢文化建設的得失與成敗之處。
第二, 新鄉賢文化建設在實踐上初見成效。新鄉賢文化的實踐最初屬于鄉村民間力量的自發行為, 后面逐步成為了一項有組織、有目標的行動, 經歷了從自發到有意識發展的過程。最初, 鄉賢的主要成分是由于各種原因回歸鄉村的城市退休干部、知識分子和技術人員。這些鄉賢或因相對成功的人生經歷, 或因某方面的專業特長, 時常能提出一些有價值的建議, 在鄉村政務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往往成為當地人敬仰和咨詢的對象。隨著發展環境的不斷改善, 農村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成功人士回歸, 畢業后回鄉創業的大學生也越來越多。近年來, 由于新鄉賢在鄉村建設中表現出來的巨大力量和取得的業績, 其作用越來越受到各方的重視, 新鄉賢文化的建設也由自發走向了自覺。以大學生村官為例, 其發展就經歷了由自發到有意識有計劃實施的過程。2008年黨中央作出了《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 (試行) 》這一重大戰略決策, 主要目的是培養一大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干人才、黨政干部隊伍后備人才、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據統計, 2017年全國共有21個省區市新選聘1.4萬名大學生村官。截至2017年底, 全國在崗大學生村官共6.6萬人。全國共有3943名大學生村官創業, 其中, 獨立創業的1316人, 合作創業的2627人, 共創辦創業項目3071個, 領辦或合辦專業合作社777個, 為農民群眾提供就業崗位49211個[13]。隨著大學生村官隊伍的不斷擴大, 人員素質的不斷提升, 在我國鄉村治理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第三, 新鄉賢文化是傳統鄉賢文化的傳承、延續和深化。鄉賢文化是根植于中國傳統鄉村社會的一種文化現象, 是以鄉村為空間, 以實現鄉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村民安居樂業為目的的一種文化形態。鄉賢文化既具有中國傳統優秀文化的特征, 又呈現出獨特的地域性、人文性、親善性, 被視為教化鄉里、涵育鄉風文明、參與鄉村治理和建設的重要力量[14]。現階段, 隨著我國鄉村社會由傳統向現代的轉型, 新鄉賢文化表現出了新的時代特征。從身份屬性看, 新鄉賢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鄉村建設層面的具體實踐者, 更是體現個人層面價值觀與國家層面價值目標相連接的紐帶;從行為屬性看, 新鄉賢長期關心家鄉發展, 主要以投資創辦實業或是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等方式回報家鄉, 同時能夠自覺擔負起傳統村落文化建設的責任;從價值屬性看, 新鄉賢能充分調動一定層面的社會資源, 促進鄉村經濟社會的發展, 提升鄉村治理現代化水平, 同時還能協助鄉村走出社會精英流失、精神信仰缺失等困境。由此, 與傳統鄉賢文化相比, 新鄉賢文化更能滿足當前鄉村振興發展的需要, 也更符合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趨勢和發展要求。
三、新鄉賢文化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良好的文化環境是推動新鄉賢服務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前提。推動新鄉賢文化建設發展的目的正是在于在社會中形成一種對新鄉賢的積極的、正面的、統一的認識, 營造良好的文化環境。但文化建設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新鄉賢文化建設作為一項系統工程, 需要從轉變社會觀念、政府行為、個體行動等多方面入手, 解決新鄉賢服務于鄉村治理和鄉村發展所面臨的諸多問題。
第一, 傳統鄉賢認識觀念與新鄉賢文化建設需求之間存在矛盾。中國的鄉賢文化已經存在了數千年, 其傳統認識觀念對人們的思維影響根深蒂固。一方面, 鄉賢是從鄉村走出的成功人士, 其學識水平、道德水準和成就令鄉人敬仰, 但由于他們長期遠離故土, 與故土的很多關系例如土地關系、戶籍關系早已斷裂, 他們回歸鄉村, 如無特別情況, 對于鄉村中的事務多抱以“旁觀”態度, 其參與是缺位的。而從村民視角看, 也多視回村鄉賢為“客體”, 雖有敬仰之心, 卻并無心理相通之感。村民與鄉賢之間疏離的關系若不能及時得到改善, 將會影響到鄉村振興戰略的如期完成。現階段鄉村振興戰略的任務是:“到2020年, 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 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 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 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 鄉村全面振興, 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15]這些目標實現難度大, 不僅僅是資源問題, 也是人才的問題, 需要新鄉賢發揮模范引領作用, 更多地為鄉村事務建言獻策, 甚至包括鄉賢回鄉自主創業, 在發展鄉村經濟中起到帶頭作用, 等等。可見, 傳統的鄉賢觀念認識囿于自發性, 已不能很好地服務于新型鄉賢文化建設的需求。
第二, 傳統鄉賢服務方式與新鄉賢文化服務要求之間存在矛盾。長期以來, 傳統鄉賢在服務于鄉村的形式上雖然不斷變化, 但歸結起來主要通過兩種途徑:一是通過自身的道德情操和成就為村民樹立精神典范, 影響村民的道德水準, 激勵村民努力上進, 從精神引領上為鄉村服務;二是通過提建議、做參謀的方式為鄉村建設服務。這兩種方式雖然曾對鄉村發展產生過一定的作用, 但并沒有充分發揮鄉賢的主觀能動性, 更沒有盡其才、展其能。鄉賢的傳統服務渠道單一, 很多時候服務渠道并不暢通。服務平臺缺乏、服務方式僵化單一的狀況, 禁錮了鄉賢們充分發揮自身信息、資源、技能方面優勢的積極性, 無法達到鄉村振興戰略中充分調動利用一切力量的要求。
第三, 傳統鄉賢激勵機制與新鄉賢文化發展需求之間存在矛盾。傳統鄉賢回歸故里多是告老還鄉, 都有退隱的心理, 加上又有穩定的收入, 因而更希望自由自在, 并不愿意過多地承擔鄉村具體事務。即便是他們愿意對鄉村建設作出貢獻, 也僅僅是出于鄉情。由于鄉賢激勵機制的缺失, 導致傳統鄉賢主動參與鄉村建設的積極性不足。而根據人本主義者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 人們都有獲得他人尊重和社會認可的心理需要, 他人的尊重和認可是一種極為有效的激勵機制。可見, 傳統的鄉賢激勵機制的缺失不利于吸引更多的鄉賢參與鄉村建設, 不能有效地激勵鄉賢在鄉村振興中發揮潛能。這與讓新鄉賢在鄉村建設過程中帶動農村精神文明和經濟建設、引領鄉村建設等目標相距甚遠, 不符合現代鄉賢文化發展的要求。
四、新鄉賢文化建設的途徑選擇
鄉村是我國最廣大的區域, 農民是我國的主要人口, 鄉村問題事關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建設和發展鄉村, 對于提升國家經濟、建設美麗和諧的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都具有重要意義。當前, 黨中央審時度勢、高瞻遠矚地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 目的在于“不斷提高村民在產業發展中的參與度和受益面, 徹底解決農村產業和農民就業問題, 確保當地群眾長期穩定增收、安居樂業”[16]。面對鄉村發展的迫切需求, 新鄉賢文化培育已被確定為“加快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的重要途徑, 新鄉賢文化的建設可謂刻不容緩。
第一, 轉變觀念, 培育新鄉賢文化發展的土壤。鄉賢作為流動的人力資源, 出生于農村, 成功于都市, 要想吸引他們回歸故土, 首先要轉變消極等待的觀念, 變被動為主動。一方面需要豐富工作形式, 通過各種方式影響他們的思想, 觸動他們的鄉情, 激發鄉賢的鄉村認同感, 讓他們產生回鄉服務的意愿;另一方面要著力營建能吸引鄉賢的軟硬環境, 讓鄉賢愿意服務于鄉村建設、安心服務于鄉村建設。其次, 要扭轉鄉賢的“客體”觀念, 充分發揮其對鄉村建設的主體意識, 形成鄉賢與鄉民的共生融合。此外, 在社會中進一步形成尊重鄉賢、重視鄉賢、愛護鄉賢、信任鄉賢的文化氛圍, 培育鄉賢文化發展的土壤, 以利于鄉賢的回歸, 以及鄉賢安心地、積極地投身于鄉村振興建設。
第二, 打破傳統的鄉賢界定范圍, 廣開渠道接納四方鄉賢回歸。“一花獨放不是春, 百花齊放春滿園。”鄉村振興是一項涉及面廣、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的戰略行動, 需要社會群策群力。因而, 要打破傳統的鄉賢界定范圍, 擴大對鄉賢資源的認知, 只要是對鄉村振興有利的人才, 都應當將其納入新鄉賢的認定范圍。具體措施如下:一方面, 要成立專門的鄉賢引進機構, 收集鄉賢的信息, 建立溝通渠道, 形成長效機制, 為鄉賢回歸多搭橋鋪路;另一方面, 要制定各種優惠政策, 為鄉賢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環境, 以留住鄉賢。要更多地給予鄉賢精神上的鼓勵與支持, 讓他們自愿地投身于鄉村振興工作之中。
第三, 探索新鄉賢服務鄉村新方式, 革新新鄉賢文化建設的內容。長期以來, 鄉賢作為回歸鄉村的特別群體, 通常以客居的身份參與鄉村事務, 更多的是以自身過去成就和道德風貌起精神引導的作用。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適當的服務方式。因而, 要探索鄉賢服務鄉村的新方式, 搭建鄉賢服務的新平臺。一方面, 可以在原有的鄉村治理機構的基礎上, 附設專門的鄉賢組織機構, 直接吸納鄉賢進入該機構參與決策, 以自身的專業特長指導農村建設。當然, 也可以為鄉賢搭建創業的平臺, 充分利用鄉村的生態資源、獨特的文化資源和閑置的勞動力資源, 帶動群眾致富, 促進鄉村經濟發展。另一方面, 可以探索“不在場”的鄉賢服務方式。對于許多仍然在城市各行各業工作的鄉賢, 可通過各種渠道讓他們為鄉村振興提供智力、信息、物質、資金、宣傳等方面的支持。鄉賢們通常對出生地有著特殊的感情, 只要溝通渠道暢通, 這些人即使沒有回到農村、沒有退休, 也能為故鄉提供各種幫助。
第四, 完善激勵機制, 鼓勵更多的鄉賢參與鄉村建設, 豐富新鄉賢文化的內涵。由于傳統鄉賢服務激勵機制缺失, 在新鄉賢文化建設中, 完善激勵機制理應成為重要內容, 以助力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無論是馬斯洛的“尊重的需要”還是“自我實現的需要”的實現, 都與社會的認可密切相關。鄉賢在過去作為一種幾近閑置的資源, 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讓其自愿參與鄉村建設工作, 完善激勵機制尤為重要。對于貢獻巨大的鄉賢宜予以精神和物質的雙重獎勵, 樹立鄉賢服務的典范, 這對于吸引更多鄉賢回歸家鄉, 更好地服務于鄉村建設都將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
第五, 創新鄉賢精神文化宣傳載體, 以群眾喜聞樂見的語言來弘揚新鄉賢時代精神。一方面, 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腦、手機等各種高效迅捷的宣傳載體大力宣傳新鄉賢精神文化。通過大力宣傳身邊的新鄉賢典型事跡, 用新鄉賢的嘉言懿行垂范鄉里, 涵育文明鄉風。另一方面, 要用群眾喜歡的語言形式, 針對特定的人群使用特定的傳播方式和形式, 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影響群眾的信息接收, 使傳播的效果最大化。例如在傳播的形式上可以是傳統與現代相結合, 既使用現代傳媒也使用張貼標語等傳統方式;而在內容的編輯上, 則使用群眾語言, 圖文并茂, 以生動的形式打動人, 使新鄉賢文化的宣傳深入人心。
當前, 我國正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其目的在于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 為鄉村發展提供智力、信息、物質、精神等方面的支持, 新鄉賢文化的培育和建設對于這一戰略目標的實現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傳統的鄉賢文化在觀念認識、服務方式、激勵機制和宣傳機制等方面都尚欠缺, 表現在身份界定不明、服務方式單一、服務渠道不暢、激勵機制缺失等方面, 阻礙了鄉賢的回歸和服務, 不利于充分發揮鄉賢的鄉村建設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因而, 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 要轉變觀念, 打破傳統鄉賢的界定范圍, 廣開渠道, 通過溝通、引導, 鼓勵、接納四方鄉賢回歸。在此基礎上, 要改革傳統的鄉賢服務方式, 探索鄉賢服務社會新方式, 完善激勵機制, 滿足鄉賢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 鼓勵更多的鄉賢參與鄉村建設。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學術論壇 2018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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