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維度、現實維度和未來維度的視角分析, 鄉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顯而易見。重塑鄉村文化應從重塑農民的文化價值觀、促進鄉村文化發展、培育鄉村文化建設者的主體意識、建立“四位一體”的鄉村文化治理模式等方面著手。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又一重大戰略性舉措。鄉村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在城鎮化、市場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 鄉村文化面臨城市文化的沖擊, 日益呈現出衰落之勢。從歷史維度、現實維度和未來維度的視角分析, 鄉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顯而易見。重塑鄉村文化應從重塑農民的文化價值觀、促進鄉村文化發展、培育鄉村文化建設者的主體意識、建立“四位一體”的鄉村文化治理模式等方面著手。
鄉村振興是一項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生態、社會的系統性工程。伴隨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鄉村文化迎來了新時代。但在城鎮化、市場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 鄉村文化面對城市文化的沖擊, 日益呈現出衰落之勢。如果農民對鄉村文化失去信心, 鄉村社會喪失文化強有力的支撐, 承載著農民美好愿望的鄉村振興是難以實施和實現的。從這個意義上講, 如何重塑鄉村文化、建設好鄉村文化, 理應成為當下鄉村社會發展的核心問題與價值訴求, 是實現鄉村振興目標的具體行動。
一、鄉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
鄉村文化是人們在長期的農業生產生活實踐中形成的帶有地域性鄉土性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稱。鄉村文化作為有別于城市文化的文化類型, 有其產生的經濟基礎、文化生態環境、傳播途徑和建設主體。鄉村文化是維護鄉村社會秩序的重要內生力量。近代以來, 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 鄉村社會的巨大變遷促使我們對鄉村文化進行再梳理、再認識。對鄉村文化的重塑, 體現了對農耕文明的尊重與敬仰。重塑不僅是對鄉村文化在鄉村振興中作用的肯定, 也是保護與傳承農耕文明的一種方式。
(一) 歷史維度———鄉村文化是中華文化的根脈
在五千年的農業生產生活實踐中, 中華民族以其勤勞、勇敢、智慧創造出歷史悠久、燦爛的鄉村文化。在五千年的鄉村文化里有“天人合一”的自然主義情結, 趨福避禍的民間信仰, 烏鴉反哺、羔羊跪乳的道德觀,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良善交往原則, 平和淡然的生活態度, 充滿希望的未來期冀。基于人與自然、人與人及人與社會之間關系所形成的鄉村文化, 其包含的價值認知、價值追求與價值評判構成了鄉村文化的價值觀。鄉村文化所體現的價值理念、思想觀點、倫理道德、處事哲學等正反映了儒家文化所倡導的講仁愛、重民本、守誠信、崇正義、尚和合、求大同的人文精神和價值追求, 鄉村文化所蘊含的價值理念構成了中華民族的核心價值觀。正如梁漱溟所說:“中國文化以鄉村為本, 以鄉村為重, 所以中國文化的根就是鄉村”。鄉村不僅孕育出農民的精神家園, 也塑造了中華民族的精神世界和心靈歸宿。
鄉村文化歷經時代的變遷、時空的轉換, 其文化精髓始終植根于廣袤的鄉土之中。鄉村文化不僅是農村居民的精神之源, 也為中華民族留下了豐富的文化遺產。這其中既包括農業生產遺跡、古宅民居、木雕、石刻、剪紙等物質文化遺產, 也包括節慶、民俗、禮儀、曲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 中國共有15個農業項目入選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名錄, 在數量和覆蓋類型上均居世界首位。這些充滿生存智慧和生命哲理的文化遺產至今都熠熠生輝, 它們構成了豐富多彩的中華文明, 源源不斷地為中華文明提供精神營養, 使中華文明以獨有的方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鄉村文化獨特的形成條件造就了鄉村文化在表達形式和具體內容上的差異性、多樣性。人們用智慧在不同地域、不同歷史時期創造出了多種多樣的鄉村文化樣式, 這其中包括春節廟會、端午龍舟、重陽登高、中秋賞月等民俗活動;舞龍、舞獅、秧歌、民歌等民間文藝活動;年畫、竹編、刺繡等民間手工藝品等。鄉村文化不僅滿足和豐富了農村居民的日常生活, 也構建起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 形成了抹不掉、忘不掉的文化記憶, 成為農耕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 現實維度———鄉村文化是鄉村振興的動力和智慧之源
禮俗文化是凝心聚力的重要力量。費孝通先生認為, 中國社會是鄉土社會, 通過“差序格局”構建起鄉村社會的禮俗文化和禮俗秩序。禮通過內在的力量得到推行, 以非制度性、非強制性的方式促使人們對自我思想和行為進行選擇、調整與規范, 進而形成了具有共同認知與約束力的鄉規民約、風俗習慣、精神信仰、宗族文化等。禮俗文化所包含的倫理道德、價值追求、處世態度、行為規范等不僅是鄉村文化價值理念的體現, 更是五千年來鄉村社會得以良性運轉與和諧發展的文化基礎。可以說, 禮俗文化具有調節、約束、整合和規范人們思想和行為, 維護鄉村社會秩序, 引領鄉村社會風氣和鼓舞人心的重要作用。在鄉村振興實踐中, 通過對禮俗文化的解讀與運用, 促使禮俗文化中所蘊含的誠實守信、鄰里和睦、尊老愛幼、講人情重情義、崇德向善等道德思想在新時代得以繼承與發揚。通過發揮禮俗文化的教化功能, 培育文明的鄉風、良好的家風、淳樸的民風。通過禮俗文化激發每一位村民內在的活力, 將廣大村民凝聚在一起, 自覺地為鄉村振興貢獻自己的力量, 形成建設鄉村的強大合力。
生態文化是鄉村振興的價值導向。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 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 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如何搞好生態建設, 需要以生態文化作為價值引領。生態文化蘊含著歷代農民所共同尊重、順應和敬畏自然的生態道德、生產習慣、生產經驗與生產禁忌等, 是古人留下的寶貴文化遺產。工業化時代, 自然資源枯竭, 環境污染, 生態惡化。生態問題引起人們廣泛關注與思考, 從生態文化中找到解決生態問題的鑰匙, 以生態文化解決生態危機已成為人類的共識。生態文化不僅是鄉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也是鄉村振興中生態建設的文化基石。要通過深入挖掘生態文化資源, 喚醒人們的生態意識, 倡導低碳綠色的生產生活方式, 踐行人與自然之間和諧共生共存的生態理念, 讓擁有深厚群眾基礎的生態文化在鄉村振興中發揮價值導向作用。
鄉村文化產業是鄉村經濟振興的推動力。鄉村經濟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 而鄉村經濟振興必須依靠鄉村產業的發展。通過鄉村文化產業化發展, 推動鄉村經濟發展, 是鄉村經濟振興的重要途徑。我國鄉村文化歷史悠久、內容豐富, 不僅具有文化價值也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鄉村社會可以利用自身獨有的文化優勢, 將文化資源轉化成經濟效益, 在實現鄉村經濟發展的同時, 擴大鄉村文化的影響力。展望未來, 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空間巨大, 經濟效益明顯。鄉村文化+經濟的產業化發展模式, 在為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文化支撐的同時, 一定會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擴展鄉村振興實現的路徑。
(三) 未來維度———鄉村文化是鄉村振興的強大支撐力
改革開放以來, 鄉村發生了歷史性變革。據此, 一部分人認為鄉村文化已失去了存在的根基與價值, 其最終結果會被城市文化所替代。現代化是鄉村社會發展的目標, 但實現現代化并不意味著鄉村社會和鄉村生活的終結。只要鄉村社會存在, 鄉村文化就不會消失, 作為中華文化根脈的鄉村文化不會輕易地被城市文化所替代。即使鄉村社會變遷, 鄉村文化也會以新的姿態、表現形式應對城市文化的沖擊, 適應新的環境。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發展目標, 這些目標無不與鄉村文化有關, 可見, 鄉村文化是鄉村振興實現的靈魂與價值指引。我們在考量鄉村文化價值時, 不應帶著工具理性和經濟理性的眼光。鄉村文化作為人類文明中的一種文化樣態, 不僅給農耕文明時代的人們帶來了精神滋養, 也給工業文明時代的人們以智慧啟迪和哲學思考。在盲目拋棄傳統, 一味地追逐現代的今天, 鄉村文化的價值是否發揮到了極致, 需要在實踐探索中給出答案。但鄉村文化作為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所具有的文化價值、教育價值和經濟價值等必然在未來的鄉村社會發展中得到釋放和彰顯, 其獨有的文化內涵、文化特質和文化魅力必然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得以體現和證明。
二、鄉村文化重塑面臨的困境
鄉村振興不僅需要經濟的富足, 生活的美好, 社會的和諧, 還要有鄉土文脈的傳承, 鄉村文化的自我更新。這不僅是鄉村振興的需要, 更是鄉村文化發展的需要, 但當下的鄉村文化重塑面臨著諸多困境。
(一) 價值困境———農民文化價值觀的改變
鄉村文化隨著歷史的變遷和地域的不同而發生改變, 但核心價值深植于經年累月的鄉村文化發展之中, 烙刻著無法言語的價值認同。在漫長的小農生產和生活實踐中, 人們形成了善良淳樸誠信的人格觀, 熱愛敬畏自然的生態觀, 勤儉節約的消費觀, 和諧共處的人際觀等, 這些共同價值觀構成了鄉村文化的價值體系, 成為區別于其他文化的重要標志和內容。
改革開放以來, 鄉村由熟人社會轉變為半熟人社會, 由農耕生產轉向半耕半農, 由鄉土中國轉向離土中國, 農民自由地游走于鄉村與城市。農民的“離土離鄉”改變了過去以土地為中心的生產生活方式, 破壞了傳統鄉村文化存在的基礎。現代性經濟和異質文化大量地進入鄉村社會, 傳統小農經濟和文化被邊緣化, 禮俗秩序瓦解。現代性文化極大地沖擊著農民的內心世界、文化選擇和價值判斷, 市場化、物質化的價值導向成為農民的生活追求。農民主觀上盲目地舍棄鄉村文化, 擺脫傳統風俗習慣、鄉規民約對個體的約束, 倫理道德對自我的要求, 家庭觀念和集體意識淡化。同時, 過度地追逐城市文化, 強調自我意識和個性發展, 盲從于現代性文化和行為, 拜金主義、消費主義、個人主義等現代性價值觀在鄉村社會蔓延。在異質文化的強大沖擊下, 鄉村文化原有的價值觀念被擠壓, 日益失去其統治地位。
伴隨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 大量的商業資本進入鄉村。資本在促進鄉村經濟發展, 提高農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同時, 也改變著農民的文化態度和價值共識。資本邏輯使農民產生了功利化、理性化的價值認知和認同, 農民對自然的敬畏日益淡薄, 生態倫理遭到破壞, 道德底線失范, 因利益沖突帶來鄉村社會關系的矛盾與緊張, 人際關系呈現出冷漠化、疏遠化。一個包含了價值取向、身份認同、行為規范和道德評判的價值系統得不到人們的集體認同, 帶來了比經濟訴求更為劇烈的價值沖突與重塑危機。
當下, 我國鄉村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 適應新時期發展需要的鄉村文化價值體系尚未構建起來。在價值觀日益多元化的開放環境下, 農民對自我身份和文化喪失了自信, 在過度追逐現代性時, 鄉村文化原有的價值理念顯得蒼白無力。農民已不知用什么樣的文化來引領自己的精神世界, 這不僅極大地沖擊著鄉村文化的地位, 也導致鄉村文化失去了自己的價值立場、存在意義和既有的文化凝聚力。
(二) 現狀困境———鄉村文化的日益衰落
伴隨現代性的推進、市場經濟的滲透、人口的外流, 鄉村社會呈現不同于傳統鄉村的景象。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 一些傳統手工藝品銷售市場日益萎縮, 技藝傳承人面對生活壓力, 主動放棄傳統技藝, 技藝傳承出現了斷層。受演出市場萎縮, 資金投入不足, 人才隊伍青黃不接等因素的影響, 地方傳統戲曲種類急劇減少。一些歷經歲月洗禮的祠堂、戲臺、古院落等蘊含著濃厚鄉村文化的建筑物由于過度商業性開發而失去原始風貌。隨著文化市場的開放, 一些不良文化、宗教文化等進入鄉村, 搶占鄉村文化建設陣地。在人口“空心化”“老齡化”的當下, 一些過去為農民所喜歡、愿意參與的民俗、年俗、節慶活動日益減少, 農民不再愿意在鄉村文化活動中找尋共同的情感場域和交流載體, 甚至內心開始排斥這些具有歷史感和歸屬感的文化活動。在傳統與現代的時空碰撞中, 現代性文化活動和消費成為其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選擇。
村莊不僅是村民生產生活的場所和空間, 也是鄉村文化活態載體。在快速的城鎮化進程中, 村莊數量大量減少。調查顯示, 2000年, 我國自然村總數為363萬個, 到2010年已銳減為271萬個, 這意味著每天要消失200多個。村莊的消失不僅意味著農業生產與人口的消失、土地的荒蕪, 古建筑的荒廢, 也意味著傳承悠久的農業生產生活方式、生產技藝、民間信仰、風俗習慣等的消失, 更意味著鄉村文化的地域性、多樣性和豐富性的消失。
改革開放以來, 由于人口的流動, 文化傳播媒介和手段的變化, 以祠堂、戲臺、集市等為代表的傳統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逐漸走向衰敗。很多文化活動通過私人空間完成, 文化交流的私人性擴展和延伸, 改變了鄉村文化交流與傳播的途徑。由于鄉村公共文化資源匱乏, 基礎設施不夠健全, 文化活動內容單一、形式簡單, 導致農民缺乏參與的興趣和意愿, 許多公共文化活動無法組織與開展, 公共文化所依賴的群眾性基礎日益瓦解, 以農家書屋、文化廣場、活動室等為代表的現代鄉村公共文化功能失效。鄉村文化公共空間的式微帶來了農民對鄉村文化的情感疏離, 造成鄉村公共文化活動傳承的斷裂與消解, 鄉村精神秩序的坍塌。
(三) 主體困境———鄉村文化建設主體的流失與缺失
農民流動已成為當下鄉村社會的常態, 2017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8652萬人, 農民工平均年齡為39.7歲, 新生代農民工逐漸成為農民工主體, 占全國農民工總量的50.5%。從年齡結構上看, 這些人正是鄉村建設的主力軍和精英, 但他們長期游走于城市與鄉村。農民流動改變的不僅是他們的生存空間和自我存在方式, 也改變著他們的文化選擇和文化情感。受異質文化的影響, 他們不愿主動承擔起建設鄉村文化的重任, 參與意識淡化, 曾經給予他們以快樂、溫暖、鄉愁的鄉村文化成為被否定、被拋棄的對象。
大量的男性青壯年勞動力從鄉村流向城市, 導致在鄉村形成了留守群體。鄉村人口結構的變化, 使留守婦女成為鄉村文化建設的主角。由于多數留守婦女自身文化水平較低和接受教育的年限有限, 無法完全理解鄉村文化在鄉村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因而主觀上會排斥鄉村文化。由于丈夫在家庭中處于缺席的狀態, 留守婦女要承擔農業生產、家務勞動及照顧老人和子女的重任, 使得留守婦女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參與鄉村文化建設。并且, 留守婦女所需要的文化資源和產品供給不足,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參與鄉村文化建設的主動性。
留守兒童是鄉村文化建設的重要參與者, 但受城市文化的影響, 留守兒童把城市文化作為其文化追逐的對象, 視鄉村文化為非主流文化。學校對鄉村文化教育的缺失, 也成為改變留守兒童文化認知的重要因素之一。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家庭中的缺席, 使留守兒童無法從父母的為人處事、日常言行、生活點滴中感受到鄉村文化的魅力和價值, 體會不到鄉村文化獨有的文化品質和特點。當留守兒童無法從家庭中獲取正確的教育導向時, 就容易產生錯誤的文化認知和價值判斷。手機、網絡、電子游戲等現代化傳播手段和媒介的廣泛使用, 在一定程度上也改變著留守兒童的鄉村文化認知和心理, 推動其逃離鄉村走向城市的文化行為。
由人口流動帶來鄉村空心化, 進而衍生出鄉村文化建設主體的空心化。鄉村文化建設主體的流失與缺失, 使曾經記憶中的鳥語花香、炊煙裊裊、田園牧歌的鄉村成為寂寞蕭條的場所, 鄉村文化建設失去了內在的動力與生機。
(四) 治理困境———行政化的鄉村文化治理模式
國家歷來高度重視鄉村文化建設, 并將其列入鄉村社會發展的規劃中, 為發展和繁榮鄉村文化做了大量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國家在鄉村文化建設上所做的投入和努力, 對豐富農民的文化生活和推動鄉村文化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現有的鄉村文化建設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端。
政府作為鄉村文化建設的主導者, 長期對鄉村文化建設采取“格式化”的管理, 過度地強調政府在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以行政命令的方式, 借助國家力量推進國家文化意識, 忽視農民作為鄉村文化建設者的主體性。在文化建設中, 由于缺少良好的互動與交流, 使政府主導的一些文化建設工程和文化活動未能真正地迎合農民的內心需要, 一些文化資源未能得到有效的利用, 一些公共文化政策失效, 未能實現文化建設工程效能的最優化。“一刀切”的文化政策, 標準化的改造方式, 抹殺了鄉村文化地域性、多樣性的特點, 造成同質化結果。
采取自上而下的送文化下鄉建設方法進一步擠壓了鄉村文化的生存空間, 一定程度上為城市文化進入鄉村開辟了道路, 也堅定了農民對城市文化的選擇和認同。在送文化下鄉的過程中, 農民無法親自參與到鄉村文化活動之中, 一些文化形式和活動遠離了農民的生產生活。由于農民無法參與到國家組織的送文化下鄉活動之中, 造成了農民游離在鄉村文化建設之外, 成為國家主導的鄉村文化建設的看客和旁觀者。
基層組織是國家文化治理的保障, 國家文化政策、措施、方法等需要通過鄉村基層組織才能得以落實與實現。但在實踐中, 一些鄉村基層組織在執行國家文化政策時, 不能及時準確地加以貫徹。一些基層領導干部存在“重經濟發展、輕文化建設”的思想, 不能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文化建設的關系, 忽視文化建設在鄉村社會建設中的支撐與動力作用。在畸形政績觀引導下, 部分基層干部把文化建設放在經濟建設之后, 甚至把經濟發展作為工作的唯一目標。即使抓文化建設也是為了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 應付上級的檢查與考核。部分領導過度地追求鄉村文化的商業化, 將鄉村文化建設視為純粹的經濟行為, 忽視文化本身具有的內涵和人文精神, 使鄉村文化發生異化。
這種脫離農民建設主體, 以俯視姿態看待鄉村文化, 對鄉村文化采取改造的方式, 由政府單方面主導的行政化治理模式, 不僅使文化政策和活動難以落實和實現, 也影響和改變著農民的文化認知。
三、鄉村振興視域下鄉村文化重塑的路徑
鄉村文化重塑并不意味著回歸復古和重新構建鄉村文化的價值體系和行為體系, 而是在保持自身傳統和特質的基礎上, 取其精華、棄其糟粕, 將現代性因素融入到鄉村文化之中, 找到新的生長點, 實現其從傳統到現代的轉型。以重塑的方式留住農耕文明, 留住與農業生產生活相關的文化記憶和文化情感。
(一) 重塑農民的文化價值觀
培育農民的文化意識。將文化自覺作為培育農民文化意識的前提, 文化自覺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人對其文化有‘自知之明’, 明白它的來歷, 形成過程, 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發展趨向”。農民作為鄉村文化建設的主體, 理應主動地去了解、明確自身文化形成的社會基礎, 特點及未來走向。在對自身文化認知、評判和反思的過程中, 辯證地看待不同的文化, 清楚地知曉建立在農耕文明基礎上的鄉村文化所具有的特點、優點及缺點。通過文化自覺使農民體會到鄉村文化歷史的厚重感, 情感的溫度感, 人文的情懷感, 喚醒記憶深處的文化情感, 為鄉村文化找到通往未來的發展道路。喚起文化認同是文化價值觀重塑的出發點。鄉村文化重塑的過程就是對鄉村文化“具有涵養身心的生命價值、接近自然田園的生活價值、支持綠色發展的生產價值、維護自然和諧的生態價值、優化人格心態的教化價值、升華鄉愁德性的人文價值以及促進公序良俗的社會價值”的再認同。以文化價值觀的重塑創造良好的鄉村文化生態, 在價值認同的前提下, 讓更多的農民參與到鄉村文化的重塑之中, 使其成為鄉村文化重塑實踐的參與者與推動者。通過文化意識的培養與養成, 使農民充分認識到自身文化的價值, 重拾文化自信, 在鄉村振興的實踐中形成共同的文化認知, 推動鄉村文化的蛻變、成長與發展。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鄉村文化價值觀的重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當下我國社會發展的主流價值觀, 引領著鄉村文化的發展, 其價值理念與鄉村文化所蘊含的價值理念相同。如禮俗文化中涉及到的仁、義、禮、智、信等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表達的價值理念相似, 家庭觀、道德觀、人際觀等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有相似之處。鄉村文化“既有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國家層面的‘文明’‘和諧’相貫通的因素, 也有與社會層面的‘公正’‘法治’相融合的要義, 更有與個人層面的‘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相一致的精髓。”由此可見, 鄉村文化所承載和傳遞的價值觀并沒有因工業文明而失去自身的價值, 其核心價值跨越了時代的藩籬, 在快速變革的現代化發展中仍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在大力宣傳和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鄉村、深入農民頭腦的過程中, 也使農民重新認識和審視鄉村文化, 理解鄉村文化價值觀的時代性和重要性, 增強農民對鄉村文化的認同感與歸屬感。
通過實踐活動重塑農民的價值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 一種價值觀要真正發揮作用, 必須融入社會生活, 讓人們在實踐中感知它、領悟它。要注意把我們所提倡的與人們日常生活緊密聯系起來, 在落細、落小、落實上下功夫。為此, 基層政府應開展以農民需求為出發點的鄉村文化活動, 讓農民在參與文化活動中去感知、了解鄉村文化所傳遞出的價值。例如, 舉行“和諧家庭”“好家風、好家訓”的評比, 宣傳鄉村文化中的孝道觀、家庭觀和婚姻觀;開展科學養殖和種植生產競賽, 讓農民體會“天人合一”的生態觀;組織民間曲藝、手工藝品的培訓, 讓農民感受到鄉村文化中包含的審美取向、藝術價值;通過參與婚喪嫁娶組織、互助合作組織等, 讓農民重溫熟人社會的情感, 喚醒記憶中的溫暖鄉村。以日常化、直觀化的文化體驗讓鄉村文化之美、之韻、之情深入每一位農民的內心, 在實踐活動中提升對鄉村文化的認知與理解。
(二) 促進鄉村文化的發展
發展鄉村經濟。我國鄉村分布廣泛, 地域差別較大, 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為此, 在發展鄉村經濟時要從各地的實際出發, 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發展規劃, 充分發揮地域優勢, 科學地推進產業布局, 發展適應當地條件的生產項目, 推動鄉村企業發展。有針對性地對農民進行勞動技能培訓, 提高其生產技能和水平。政府應以優惠的政策和條件吸引外流的農民回鄉創業, 給農村青年提供在本地創業的機會, 在項目的審批、貸款、技術、生產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支持與幫助。通過發展鄉村經濟, 解決農民就業、增收問題, 縮小城鄉發展差距, 增強鄉村的吸引力, 讓農民看到鄉村的未來與希望。以此, 留住年輕人, 吸引外流的農民重新回到鄉村, 減少因農民流動所帶來的鄉村文化建設主體流失和缺失問題, 夯實鄉村文化建設的主體基礎, 這是保護、重塑和發展鄉村文化的關鍵所在。
擴大鄉村文化的公共空間。政府應充分發揮現代公共文化空間的作用, 加大鄉村文化建設財政投入, 將資金用于文化活動室、圖書室、文化廣場等公共文化基礎設施上, 為農民參與公共文化活動創造條件。組織開展與日常生產生活相關聯的、農民喜聞樂見的、愿意參與、能夠參與的公共文化活動, 擴大群眾基礎和現代鄉村文化公共空間。這方面不乏成功的案例。例如, 近幾年, 浙江在鄉村進行了文化大禮堂的有益探索, 不僅為村民提供了互助合作的平臺, 更重要的是塑造了公共精神和共同價值觀, 促進了農民精神家園的形成和鄉村文脈的傳承。針對手機、互聯網所帶來的文化空間私人化的特點, 政府應加強對文化的管理與監督, 積極應對高科技、新媒體對鄉村文化建設的影響。引導農民合理、科學地運用高科技, 構建起以手機為載體、以互聯網為媒介的虛擬公共文化空間, 利用科技推動鄉村文化的傳播。
走鄉村文化產業化發展道路。以市場化的運作方式, 走出一條“以文化建設促進經濟發展、以經濟發展推動文化保護”的鄉村文化產業化道路。在文化產業化發展中, 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鄉村旅游, 借助旅游平臺, 展現鄉村社會的田園風光、村落建筑、飲食服飾、風俗習慣、手工藝品等。當然, 在開發鄉村旅游時, 要平衡好開發和保護的關系, 避免盲目性、過度商業性的開發, 確保在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 又望得見山、看得見水, 記得住鄉愁。以鄉村文化產業化方式, 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 增強其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 彰顯鄉村文化的生命力。
深入挖掘鄉村文化資源。文化資源是鄉村文化的重要載體和表現形式, 對鄉村文化資源的挖掘不僅是對鄉村文化資源數量、存在狀態的了解與掌握, 更是對鄉村文化資源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的再認識。文化主管部門和鄉村基層政府應高度重視鄉村文化資源的普查和調研工作, 通過深入鄉村, 及時了解散落在民間的傳統村落、古祠堂、曲藝、手工藝以及農業生產技藝等具體情況, 分門別類地梳理文化資源, 制定科學性、系統性、差異化的規劃和保護措施。在挖掘和保護地方性文化資源的過程中, 讓農民參與其中, 促使農民去了解、理解和認同那些曾經給予他們心靈寄托、生活意義的文化, 用自己的力量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三) 培育鄉村文化建設者的主體意識
教育是培育主體意識的直接方式。在廣大鄉村, 特別是經濟落后地區, 要加大對鄉村教育資金和資源的投入, 改善鄉村地區的教育條件, 利用現代化的教育手段, 采取多樣化的教育方式, 提高農民的文化水平, 增強其文化意識和主體意識。由于人口流動帶來了鄉村文化建設主體的變化, 所以, 要根據不同群體采取不同的教育路徑。針對留守婦女, 應利用農閑時間、開辦文化補習班, 開展適合其參與的公共文化活動, 使其在參與中提高文化水平, 提升文化自覺意識。針對留守兒童, 一方面要加強家庭教育, 讓其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和感受鄉村文化, 在潛移默化中增強其對鄉村文化的情感與認知, 另一方面通過學校教育, 培養留守兒童的鄉村文化認同感。在課堂教學中應加大鄉村文化教學內容, 開設鄉村文化課程, 開辦民間技藝興趣小組等, 重點突出鄉村文化的特色, 避免教學內容與城市教育的趨同性。同時, 將課堂上的鄉村教育擴展到實踐教育之中, 讓廣大兒童走出課堂, 走進田野, 親身實地去感受鄉村文化。
宣傳是培養主體意識的有效方式。立足鄉村, 建立以村為基礎、以農民為主力的文化宣傳隊, 以宣傳欄、文化墻、廣播等為載體的宣傳方式, 開展多種多樣的文化宣傳活動, 讓鄉村文化活起來。借助網絡、電腦、手機等現代工具, 建立以QQ群、微信公眾號、鄉村文化網站等為平臺的宣傳新方式, 以網上的交流與互動, 帶動農民文化主體意識的形成。通過宣傳內容的生活化、通俗化和具象化, 形式的多樣化、現代化, 使農民產生心靈上的共鳴, 情感上的共振。以此, 培養農民了解、熱愛、學習鄉村文化的情感和意愿, 達到以文化人、以文塑人的目的, 最終使農民積極主動地參與到鄉村文化振興的實踐之中。
保障是培養主體意識的重要手段。要通過財政資金的投入, 保障鄉村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的改善, 為農民參與鄉村文化重塑創造條件。鄉村文化重塑的關鍵在人, 核心在人才。要努力建設一支熱愛鄉村、理解鄉村、扎根鄉村、服務村民, 有強烈使命感和責任感的文化建設隊伍, 為鄉村文化的重塑提供智力支持。要利用返鄉精英、大學生村官、文化能人等群體的智慧和力量, 為鄉村文化重塑獻計獻策, 發揮其教化鄉民、反哺桑梓、溫暖故土, 凝聚人心、促進和諧、價值引領、傳遞正能量的作用, 以人才保障推動農民主體意識的形成。基層黨組織是鄉村振興實施, 鄉村文化重塑得以科學、高效、有序推進的有力保障。通過基層黨組織可以有效地貫徹國家的鄉村文化政策, 有效地將農民發動起來, 組織起來, 推動公共文化活動的開展, 促使農民在文化的參與過程中對鄉村文化形成新的認識。根據鄉村的實際情況, 制定維護農民文化權益的法律法規, 使農民文化權益保障做到有法可依, 通過向農民普及法律知識, 幫助其維護自身的合法文化權益, 以文化權益保障增進農民的主體意識。
(四) 建立“四位一體”的鄉村文化治理模式
通過現代鄉村文化治理模式的建立, 實現文化資源的有效配置, 農民的廣泛參與, 以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民的文化需求, 促進鄉村文化的良性發展。為此, 結合鄉村文化的現狀, 鄉村振興的現實需要, 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農民為主體、市場為載體、文化組織為紐帶的“四位一體”的現代文化治理模式。
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政府在領導鄉村文化重塑中既不能缺位、錯位, 也不能越位, 應明確自身在鄉村文化重塑中的角色。根據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具體要求, 政府應加強對鄉村文化的領導, 做好鄉村文化重塑的頂層設計工作, 深刻把握鄉村文化的發展規律, 樹立“為農、惠農、利農”的文化建設理念。制定相應的文化政策、法律、法規, 做好公共文化活動的組織與宣傳工作, 整合文化資源, 切實維護好、實現好農民的文化權益, 以制度保障文化建設經費的有效落實。通過走訪、調研, 了解農民內心的想法和愿望, 實現公共文化產品和資源供給與農民文化需求的平衡, 加強村一級文化設施的管理與監督, 提高鄉村文化基礎設施使用和公共文化服務的效率, 推動鄉村公共文化的發展。政府應協調城鄉文化的關系, 構建城鄉文化交流互動機制, 創新送文化下鄉的方式, 以城市文化的現代性因素引領鄉村文化發展, 推動城鄉文化的融合[22]。在鄉村社會變遷、價值多元、環境開放的語境下, 政府通過對鄉村文化的科學治理, 通過對基層文化的領導、管理與監督, 給予鄉村文化足夠的關注、產品供給和價值引領, 為鄉村文化在鄉村社會變遷中適應變化的社會環境和人文環境創造條件, 實現鄉村文化的社會轉型、重塑和發展。
重塑農民的主體性。農民是鄉村振興的主體, 也是鄉村文化重塑的主體。為此, 必須提高農民自身對鄉村文化的認知能力, 深刻理解把握鄉村文化的內涵、特質與價值。改變過去“等、要、靠”的錯誤觀念, 明確自己在鄉村文化重塑中的主體身份和作用, 實現由旁觀者到建設者, 由局外人到局內人的角色轉變。以文化意識的主體性帶動行動的主動性, 將鄉村文化融入到鄉村振興之中, 自覺地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蝕, 主動挖掘身邊的優秀文化資源, 積極表達自己的文化關切與需求, 創新文化表達方式, 充分發揮農民作為鄉村文化創造者和創新者的主體作用, 用自己的聲音、語言、方式講好鄉村故事, 傳播鄉村聲音, 傳遞鄉村情感, 使自己成為鄉村文化的傳承者、建設者和傳播者。
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在鄉村文化重塑中, 要鼓勵在鄉村文化資源開發、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文化產業的經營等環節引入市場機制, 使市場成為推動鄉村文化建設的重要力量。通過承包、合作、股份制等方式, 將資本、技術、人才等引入鄉村, 使鄉村文化轉化成“文化資本”參與到生產要素的流動與聚集之中, 推動鄉村公共文化市場的形成與發展。樹立開放、法治、競爭的觀念, 將鄉村文化從保守、封閉的環境下解放出來, 積極地面對市場、融入市場, 建立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對應的鄉村文化市場機制, 以市場的效能整合鄉村文化資源, 匯集文化力量, 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美好文化需要。當然, 在市場化的環境下, 必須避免市場的逐利性, 防止過度性開發, 消除市場的負面作用, 加強鄉村文化市場的管理與監督, 堅決打擊與治理黃、賭、毒, 以行政力量凈化鄉村文化的生態環境。
培育鄉村文化自治組織。鄉村文化自治組織除了可以協助政府和基層組織提供鄉村公共文化服務, 特別是鄉村文化創作, 文化知識傳播和文化傳承外, 還可以利用其自治機制, 發掘并整合地方性的公共文化資源。為此, 基層政府可以根據鄉村人員的流動情況、喜好、年齡等組織成立留守婦女文化組織、老人文化組織、讀書會、文藝隊、秧歌隊等公共文化組織。發揮農民文化自治組織的力量, 開展符合民意、表現民情、滿足民需的公共文化活動和民俗活動, 擴大鄉村公共文化空間, 以公共文化活動帶動農民參與文化建設的熱情。通過參與公共文化活動, 提高農民建設鄉村文化的主動性。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求實》2019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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