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過對江蘇省農民工情況的問卷調查,揭示了其自然狀況以及受教育、工作、生活、收入、權益保護、社會保障等基本情況,全面反映了當前農民工的實際狀況。在此基礎上,就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農民工市民化的途徑、農民工權益保護、農民工的職業培訓、農民工的住房問題解決辦法、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等重大社會政策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關鍵詞:農民工;自然狀況;權益保障;農民工市民化
一、學術綜述
農民工現象將伴隨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漫長過程,是當前和今后相當長時間內的重要現實問題,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必須要研究好的課題。對此,學術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關于農民工的研究大致集中于6個方面。一是關于農民工的權益保護。農民工來到城市,與城鎮正式職工有所區別,拖欠工資、待遇低、不簽訂勞動合同、工作環境差等等問題時常暴露出來。需要對這些問題進行梳理、分析,才能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1]。二是關于農民工融入城市的政策研究。農民工要成為正式的市民,各個方面仍面臨著很多問題。如何通過社會政策的調整,使農民工逐漸融入城市是我們面臨的課題[24]。三是關于農民工進城以后面臨的困難研究。主要有住房、子女入學、社會保障制度缺失等問題[5]。四是關于新生代農民工的專題研究。新生代農民工與老一代農民工不同,他們在鄉村沒有土地,也不會種田,因此進城以后沒有退路,他們的出路主要是融入城市[6]。五是關于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攤機制研究。農民工要轉化為標準意義上的市民,主要是要落實一系列市民應有的公共服務,而這些公共服務的提供需要巨大的投入,對這些投入要制定好的政策予以正確的分解,落實責任主體[7]。六是關于農民工市民化的具體制度設計。比如關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何設計[8]。
所謂的新型城鎮化主要體現為農民工市民化,或者說農村人口的轉化是城鎮化的實質內容。農民工是農村人口轉化為現代市民的具體形式,而農民工轉化為市民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這就需要我們時常掌握農民工的現狀,從農民工的現狀出發思考城鎮化戰略是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所以,對農民工現狀的跟蹤調查,掌握農民工的即時性實態,一直為學界和政策制定者所推崇。正是基于此,我們對具有典型意義的江蘇省的農民工進行了跟蹤調查,依據調查得到的農民工真實情況來思考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基本重大問題。
二、調查樣本及其說明
江蘇省農民工情況的問卷調查①是在2016年7—8月開展進行的,樣本分布在南京、蘇州、無錫、常州、鎮江、揚州、南通、泰州等10個市,問卷由44道客觀題和1道主觀題構成,內容涵蓋了農民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狀況、生活情況以及社會保障情況等。
本次調查為了提高代表性,一是確保樣本一定的量,二是樣本注意分散,三是在樣本分散的同時兼顧不同的接納地、工作性質、居住地點等基本特性。調查設計將農民工的地域分布分為3個層次:省會城市、省轄市、縣級市。考慮到地域大小和農民工的分布,問卷分布情況為:南京市300份,蘇州市300份,無錫市300份,常州市200份,鎮江市200份,揚州市200份,南通市200份,泰州市200份,鹽城市200份,徐州市200份,合計2300份。
問卷調查員由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系本科生和碩士生共同完成。調查之前對調查員進行了專門的培訓,統一要求,明確任務,集中在暑期完成,要求調查員上門與農民工面談當場完成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2300份,回收有效問卷2006份(由于對問卷具體問題的回答有一定出入,所以某些問題的有效問卷數量稍有差別)。
三、農民工的基本情況
(一)農民工自然狀況
本次調查,男性農民工占63.1%,女性農民工占36.9%。農民工的年齡分布為:25歲以下的占12.5%,26~35歲的占29.3%,36~45歲的占36.7%,46~55歲的占17.9%,56歲以上的占3.6%。就性別看,男性遠高于女性。就年齡看,農民工的年齡多集中在26~45歲,46歲以上的農民工只占1/5,56歲以上的農民工僅占3.6%。大量的青壯年農民外出務工與當今農村的空心村現象具有直接的關系。
(二)農民工受教育情況
調查表明:農民工的總體文化程度偏低,89.7%的人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下,其中有17.9%的人是小學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民工只占10.3%。
一般來說,小學、初中、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的文化程度相應的受教育年限為6、9、12、13、15、16年。這次調查表明:44.9%的農民工為初中文化程度,也就是近一半人僅僅完成了九年制義務教育就進入勞動力市場。
(三)農民工的政治面貌
被調查農民工中,81.3%的人的政治面貌是群眾,13.9%的人的政治面貌是共青團員,4.5%的人是共產黨員。
(四)農民工工作情況
農民工來到城市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動因就是找工作。就業情況的好壞決定著農民工在城市生存狀況的好壞。
1.農民工的職業技能狀況
本次調查顯示:參加過職業技能培訓或崗位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占44.8%,沒有接受過培訓的占55.2%。也就是說有超過一半的農民工沒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或崗位技能培訓就進入了勞動力市場。在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水平上,數據顯示:初級工和中級工分別占到13.9%和12.2%,無職業技能證書的人占到56.3%,高級工以上的人僅占5.6%。
2.農民工從事的行業和工作單位的性質
農民工的就業領域主要集中在建筑業、制造業、住宿和飲食服務業等行業,在金融、保險、房地產、教育、文化等行業就業的人數很少。
本次調查農民工群體的行業分布顯示:建筑業、制造業和住宿餐飲服務業3個行業所占比例分別為22.7%、22.6%和12.6%,合計比例達到57.9%;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占8.6%;居民服務、家政、修理等服務業占6.8%;批發和零售業占8.6%。可見,農民工從事的行業比較多,他們廣泛分布于城市的各個行業中,就業的領域相當寬廣,這使得許多行業離開農民工可能就無法正常運轉。在農民工廣泛滲透到眾多行業和部門就業的同時,其分布又呈現出某些集中的趨勢,尤其體現在建筑業、制造業,這一情況是與這些行業的性質、對勞動者數量、質量要求和農民工的實際現狀相吻合的。
從農民工所在工作單位的性質看,與農民工的就業行業相對應,也呈現出既多元化又集中化的特征。農民工主要在私營企業工作,所占比例為48.8%。另外,個體戶所占的比例達到了21.4%,這種情況往往是農民工在城市中經營小本生意。也就是說,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是農民工主要的就業領域。其他不到三成的農民工分布情況是國有企業占9.1%,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占2.1%,機關事業單位占2.2%,外資企業占3.4%。
3.農民工找工作的途徑
在外務工或生活的親友是農民工生活中的重要人脈,這一點從農民工找工作的渠道就可以看出。調查數據顯示:有53.5%的農民工是通過老鄉或親戚朋友推薦找到工作的。通過現代招聘手段找到工作的,如各類媒體、招工廣告、中介等均有一定的比例,但是還不能成為主流。傳統的找工作方式,如用人單位入村招工及通過勞動力市場等仍占有一席之地。由政府部門幫助農民工實現就業的只占2%。
4.農民工的工作時間
農民工的工作時間一定程度上了反映了農民工的工作狀態。從農民工在就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可以看出農民工工作的穩定性。農民工的作息時間則能反映出農民工的勞動強度。調查顯示:農民工到現在單位的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的占20.1%,在1~2年的占26.2%,在2~3年的占18.8%,3年以上的占34.8%。也就是說,約1/3的農民工在現單位工作時間超過了3年,但仍有六成多的農民工在現單位工作時間不到3年。農民工群體流動性大,頻繁變換工作單位是常態,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工作單位漸趨穩定的狀態。不論是對于農民工自身還是工作單位來說,員工經常變動都加大了成本,也給制度建設增添了難度。
農民工每天工作的時間,約有40%的人每天工作時間在8h,有51.5%的人每天工作時間為8~12h,7.8%的人工作時間在12~14h,工作時間達到14h以上的占1.5%。一半多的人工作時間在8~12h,由此可見,農民工群體的勞動時間偏長。這種情況一方面說明農民工希望獲得更多的經濟收入自愿加班加點;另一方面,相當部分農民工工作的性質客觀上要求加班加點,比如建筑工人、賣菜人員、個體餐飲業、服務業從業人員。現在的問題是可能短時間內很難杜絕農民工加班加點的超額勞動,農民工付出了超額勞動,就應該獲得相應的報酬,且延長勞動時間應當征得農民工的同意,讓農民工有選擇的權利。
(五)農民工的收入和生活支出
1.農民工的收入情況
調查表明:工資按月發放的占到61.9%,按每月發生活費,年底結賬的占26.1%,以“其他”方式發放工資的占12%。農民工獲取報酬的方式多種多樣,這方面存在著較大的不規范性,主要是農民工就業崗位五花八門,規范有相當大的難度。不同行業在工資發放上也存在著差異,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一般是在一個工程結束之后領取報酬,而在個體工商戶打工的農民工有不少是按年或者按半年結算工資,而以件計算工資或者打臨時短工的農民工,可能是計件或者每天結算工資。
由于農民工的文化程度、年齡、工作崗位、就業情況等不同,其經濟收入有很大區別。月平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農民工占到20.2%,月平均收入在2001~5000元的農民工占到68.7%。11.1%的農民工月平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
關于上1年的總收入,總收入為3萬~4萬的人最多,占總人數的30.4%。總收入為2萬~3萬、4萬~5萬的人分別占21.5%和18.4%。
2.農民工的生活支出
調查顯示:農民工生活支出占月收入的比例,在10%~30%的占42.1%,在30%~50%的占33.1%,在50%以上的占13.4%,在10%以下的占11.1%。
由于多數農民工的家庭仍在農村,所以農民工將其收入寄回老家就成為很自然的事。具體而言,將收入的一半以上寄回老家的占17.9%,將收入總數的30%~50%寄回老家的占28.9%,將收入的10%~30%寄回老家的占31.9%,將收入的10%以下寄回老家的占21.1%。
(六)農民工的業余生活
農民工由農村社區到城市社區的遷移,生產方式、經濟條件、環境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種變化對農民工的生活方式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總體上看,農民工的休閑文化娛樂生活比較單調,閑暇時間的活動依次是睡覺、看電視、聽廣播、上網、聊天、打牌、逛街、讀書和看報等。
(七)農民工的勞動權益保護
相當多的農民工從事著臟活、累活、苦活、重活,因此農民工的權益保護顯得特別重要。從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狀況看,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占被調查人數的55.6%。也就是說,仍然有近一半的農民工在進入勞動崗位時,屬于非正規就業者,個人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處于不合法狀態。在簽訂勞動合同的人群中,合同期限分為1年以下、1~3年、3年以上、無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選擇這些合同期限的比例分別為12.8%、31.2%、14.2%、16.8%、5.8%、19.4%。簽訂合同的期限主要集中在1~3年,其他期限都較為分散,無論期限長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約束力,有利于維護各自的勞動權益。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個老大難的問題。調查顯示:有71.4%的農民工表示自己遭遇過工資被拖欠,28.3%的人表示自己沒有遇到過被拖欠工資。雖然近些年政府花大氣力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亦有較大成效,但是仍然有為數不少的用人單位未能按時支付工資。
課題組還調查了農民工遇到糾紛時如何處理的情況。結果顯示:選擇尋求政府部門幫助、尋求法律援助和自行處理的占處理方式的前3位,比例分別是33.8%、22.3%和16.3%。尋求老鄉或熟人幫助、尋求工會等群團組織幫助的比例分別是14.8%和9.0%。選擇默默忍受的農民工占總人數的3.8%。這說明,農民工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相較以往已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八)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情況
對于“您的愛人和孩子是否和您一起生活”這一問題,調查顯示:36.4%的人選擇“是”,30.9%的人選擇“否”,19.2%的人表示“愛人在身邊,孩子在老家”,4.3%的人表示“孩子身邊和老家都有”,9.2%的人選擇“其他”。也就是說僅有1/3的農民工跟愛人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大量農民工外出打工,而子女成為留守兒童。隨父母進城的農民工子女在輸入地受教育往往是個問題,在“您的隨遷子女正在上的學校”的提問中,34.7%的人選擇輸入地的公辦學校,13.1%的人選擇農民工子弟學校,52.3%的人選擇“其他”。“其他”一般是不具備教學資質的辦學單位,如此高比例的農民工子弟在“其他”類學校上學,非常令人擔憂。
關于“您的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存在哪些問題”,23.3%的人選擇“入學條件高”,21.2%的人選擇“手續繁瑣”,55.5%的人選擇“其他”。即除了入學條件高、手續繁瑣以外還存在更多的問題。雖然目前我國在教育方面加大了投入和扶持力度,但是農民工子女在輸入地接受義務教育仍然需要支付借讀費和贊助費,而這對于經濟收入較低的農民工家庭來說是不小的負擔。
(九)農民工在現居住地居住時間及住房問題
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時間”問題中,14.2%的人回答“1年以內”,27.9%的人回答“1~3年”,21.6%的人回答“3~5年”,36.3%的人回答“5年以上”。即超過1/3的農民工在現居住地居住時間在5年以上,農民工的居住地點有趨于穩定的趨向。
在“您經常居住在什么地方”的問題中,40.8%的人選擇“自己租房”,27.5%的人回答“雇主安排單位宿舍”,12.7%的人回答“工地”,12.4%的人選擇“自購房”,4.0%的人選擇“其他”,2.6%的人選擇“親友提供住處”。也就是說,大部分人是自己租房,一部分是雇主安排,少部分人居住在工地,有極少數農民工在城市擁有了自己的住房。
在“您是否有住房補貼”問題中,10.4%的人選擇“有”,81.3%的人選擇“沒有”,8.3%的人選擇“不知道”。可見,絕大多數農民工是沒有住房補貼的,甚至有些人都不知道有住房補貼。
(十)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情況
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農民工成為市民的重要標志。調查顯示:2006位農民工中只有840人在務工地參加了養老保險,占被調查人數的41.9%;有1165人沒有參加養老保險,占被調查人數的58.1%。相對于2009年江蘇省對3032名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基本情況而言,當時在務工地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只有783人,占被調查人數的25.8%,未參加的人數為2188人,占被調查人數的74.2%。從百分比可以明顯發現:相對于2009年,農民工在務工地參加養老保險的比率有了明顯增長。但從總的參保比例看,農民工的參保率還比較低。
調查顯示:農民工在務工地參加醫療保險的,占被調查者總數的45.7%,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占總數的54.3%。相對于2009年的數據,在務工地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明顯增加,但仍有一半多未參加醫療保險。
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是,41.2%的農民工參加了工傷保險,58.8%的農民工沒有參加工傷保險。有不少農民工從事著危險性較高的工作,工傷保險對于農民工來說顯得特別重要,不少農民工在農村有養老、醫療等保險,而工傷保險一般來說原來的農村沒有,因此,仍有超過一半的農民工沒有工傷保險,這是非常危險的。
調查顯示:農民工在務工地參加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的比例分別為13%和16.3%。
在“您在老家是否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問題中,38.1%的人選擇“是”,61.9%的人選擇“否”。即現有農民工中的1/3多在農村老家有養老保險。
在“您在老家是否參加了醫療保險”的問題中,51.4%的人選擇“是”,48.6%的人選擇“否”。也就是說,過半數的農民工在老家有醫療保險。
在“您的養老保險繳費有無發生中斷”問題中,34.1%的人選擇“有”,65.9%的人選擇“沒有”。可見,約有2/3的農民工是持續在農村繳納養老保險費的。
(十一)農民工最關心的問題和對政府的期望
1.農民工目前最關心的問題
在被調查的農民工中,最關心的問題依次是:工資水平占59.2%、子女教育占38.0%、工作時間占34.1%、社會保險占33.7%、看病占33.0%、工作環境占32.6%、勞動合同占20.9%、住宿占18.9%、技能培訓占15.7%、文化娛樂活動占14.5%。收入、子女教育、工作時間、社會保險、看病、工作環境成為農民工最為關心的事項,農民工的這種訴求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很多方面正是做好農民工民生工作的切入點。
2.農民工對政府的期望
調查顯示:當前農民工最希望得到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務依次是:社會保險50.4%、住房保障46.0%、子女教育44.3%、就業服務42.8%、技能培訓34.6%、醫療34.0%、權益維護20.3%、文化娛樂12.3%、計劃生育9.0%。這些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當前農民工在務工地所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對未來的憂慮。
(十二)農民工落戶城鎮的意愿以及落戶面臨的困難
1.農民工落戶城鎮的意愿
調查顯示:愿意在城鎮落戶的人數占總人數的41.6%,不愿意在城鎮落戶的占總人數的27.9%,說不清意愿的占總23.6%,已經在城鎮落戶的占總人數的6.9%。也就是說大多數農民工傾向于在城市落戶,成為市民。在農民工總體中,當然是一部分愿意在城市落戶,而且是陸陸續續地融入城市,為此需要制定相應的社會政策,以促使一部分農民工完全融入城市,成為標準意義上的市民。在農民工群體中有近30%的人不愿意在城鎮落戶,一般是年齡比較大的農民工以及出于多種多樣的考慮,這些農民工的真實意愿應當得到尊重,城鎮化并不意味著要將所有的農民工統統留在城鎮。
2.農民工落戶城鎮面臨的困難
在調查中,我們假設進城務工人員不想在城市落戶的原因有多種,其中農民工普遍存在的問題有2個:第一是城市生活成本太高,第二是城市房價太高買不起住房。可見城市生活成本高和房價高是阻礙農民工落戶城市的主要原因。其他原因依次是:擔心城市就業風險大,害怕失業后生活沒有保障;擔心落戶可能要交責任田、宅基地;擔心城市生活壓力大,不如農村生活舒適;擔心在城市受歧視、融入城市難。
3.農民工融入所在城市的自我感覺
調查結果顯示:有44.4%的農民工認為,自己和家人能夠融入所在城市生活,有39.4%的農民工及其家人說不清是否融入了城市,只有16.2%的農民工及其家人認為無法融入所在城市生活,這些人大部分都是老一代農民工,城市對于他們來說,只是打工掙錢的地方,農村才是晚年養老的場所。對于老一代農民工的這種選擇,應當理性地去理解,不要強迫所有的農民工都必須成為市民。
(十三)農民工對相關社會政策的看法
1.農民工對提供公共服務的態度
農民工是城市建設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工群體龐大,政府為農民工群體提供了大量的公共服務。農民工對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的看法,滿意的占總人數的10.2%,基本滿意的占總人數的52.4%,不滿意的占總人數的12.4%,說不清的人占總人數的25%。從調查數據可以看出,大部分農民工對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還是比較滿意的。
2.農民工對相關政策的看法
調查顯示:對于政府出臺的政策有沒有讓農民工獲得跟當地人平等的權利這一問題,有10.5%的人認為完全沒有,有40.5%的人認為部分沒有,44.6%的人認為基本平等,4.4%的人認為完全平等。可以看出,多數農民工還是認可目前政府關于農民工的社會政策的。
3.農民工對政策實施的滿意度
從政府推動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滿意度看,農民工表示滿意的人占總人數的10.2%,基本滿意的人占總人數的44.1%,不滿意的人占總人數的12.3%,說不清的人占總人數的33.4%。
(十四)農民工的未來規劃
1.農民工的未來規劃
農民工在城市打工,對于未來的目標有著不同的規劃。調查顯示:未來想學到一門技術、干出一番事業的占總人數的27.8%,盡快成為城市人的占總人數的8.0%,寧肯吃苦也要多掙錢的占總人數的25.0%,贏得社會和親友尊重的占總人數的5.0%,有了積累回老家的占總人數的13.1%,收入少點但工作穩定占總人數的4.4%,走一步看一步沒有固定想法的占總人數的12.6%。
2.農民工是否返鄉創業
有40%的農民工未來想返鄉創業。這是一個很有價值的信息,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群體中,必然有一部分將來想返鄉創業,而這無論對農業產業的發展、新農村建設,還是對一二三次產業的協調發展、人力資源的優化都有積極的意義。我們的社會政策應當有利于讓農民工中的大部分順利融入城市,成為標準意義上的市民。同時,也要鼓勵其中的一部分農民工在學到了技術、開闊了眼界、積累了資金后能返鄉創業,成為新一代的職業農民。這樣,農村才有希望,新型城市和美麗鄉村才能形成。
四、農民工市民化的相關政策建議
通過調查研究,了解農民工的現狀,弄清楚農民工的訴求,是我們制定農民工政策的重要前提。根據國家“十三五”規劃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一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農民工市民化必將成為“十三五”期間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為此要高度重視相關政策的制訂和落實。
(一)新型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并舉
根據調查,農民工中的相當大一部分有意融入城鎮,成為新型市民,其中的小部分將會回鄉創業,這是一種非常理想的狀態。農民工中的多數成為市民,符合現代化的大趨勢,而其中的小部分在城市打工有了歷練后回鄉創業,又符合建設新農村,造就新型職業農民的客觀需要。我們的社會政策應當既遵循城鎮化的客觀規律,高度重視農民工的市民化,又要在城鎮化的背景下建設新型農村,將農村人口流出、土地流轉、要素變動與土地規模經營、新型農業經營體制的建構、職業農民的造就、美麗鄉村建設統一起來協調起來。
(二)堅持多元化的市民化
在農民工市民化的過程中,要堅持多元化的市民化,即就近市民化與遠距離市民化,在小城鎮、小城市市民化與在大、中城市市民化同時展開。而且進入小城鎮、小城市、中等城市成本更低,農民更容易轉化為市民。從城鎮體系的形態看,也應該是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鎮協調發展,功能互補。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在城鎮化、農民工市民化的過程中始終存在人口的合理分布問題。如果經歷了城鎮化,我國形成了人口分布的極度不平衡,一方面,人口過度向東部地區集結,向超大型城市、大城市高度集中;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區的城市得不到必要的開發,大量的鄉村凋敝,鄉村既有的資源不能得到合理使用,那可以說這樣的城鎮化是失敗的。因此,要促進小城鎮與大中小城市之間的資源配置結構合理[9],為多元化市民化創造條件。
(三)農民工的權益保護
農民工從農村進入城鎮就業,從實際情況看,有個權益保護問題。用工的不規范、拖欠工資、不簽勞動合同、無限延長勞動時間等等,都是農民工權益受損的體現。調查表明:這些方面通過努力較前幾年雖有較大改善,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為此,需要規范勞動用工,凡使用農民工都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嚴禁拖欠農民工工資,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合理確定并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職工休息休假的規定,延長工時和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必須征得農民工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工資。農民工和其他職工實行同工同酬。農民工權益保護的根本之舉在于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規章,并將好的制度落到實處。
(四)構建農民工職業培訓體系
農民工已經大量分布于城市的各行各業,農民工在若干行業已經是主體,特別是大量一線從事實際操作的領域,農民工起著主體的作用。所以,農民工的勞動狀況直接關系到產品的質量。為此,需要將農民工的職業培訓列為重要的工作內容,農民工中的一部分將會穩定下來,長期從事某項工作。要提高產品質量,提高中國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需要從對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做起,建立健全勞動者的職業培訓體系、終身受教育體系、技術等級體系、技術考核體系等已經成為迫在眉睫的工作。
(五)農民工住房問題的解決思路
農民工來到城市,住房問題是一大難題,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問題,一是農民工就業的單位應像對待城鎮人口就業職工一樣有住房補貼,建立農民工住房公積金制度。二是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就業單位應盡量為農民工提供宿舍。三是將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六)關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
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是農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標志。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最為重要。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操作辦法是堅持將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納入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特別要強化剛性原則,凡是就業的農民工都必須進入養老保險范疇。為了應對農民工流動性大的特征,農民工的養老保險要建立轉移、續接辦法,以確保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構建一套好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還有個如何將原來農村既有養老保險轉化為城鎮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的問題。為此,整個養老保險辦法應當逐步并軌,特別是養老保險的城鄉一體化,要將所有的人納入養老保險的同一個體系,這個體系,分不同的檔次,各類人員都能對號入座。現有文件雖然規定了城鄉養老保障應當銜接,但由于是按照農民工原來在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積累了多少錢來抵算城鎮養老保險基金,而新農保與城鎮養老保障的水平差距非常大,原來農村積累的新農保基金轉化為城鎮養老保障基金實在是杯水車薪,可能新農保積累了10年轉化為城鎮養老保險只夠抵上1~2年,這樣其意義就不大。應當考慮將農村積累的一部分充實到養老保險基金。因此,農民工的養老保障制度建設還應當作為一個重大課題予以專門研究。
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險的思路是將其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范疇,并將人口分布與醫療資源配置、分級分類的就醫制度、一體化的醫療制度建設、醫保聯網、異地就醫協調起來。
農民工的工傷保險非常重要,因為不少農民工從事高危險工作,要堅決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2004年頒布的《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關鍵是強化剛性原則,農民工必須參保,就業單位必須承擔必要的責任,絕不是可以參保也可以不參保。
(七)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問題的解決辦法
要把城鎮化納入社會建設總體規劃,積極推動農民工市民化[10]。長期以來,教育資源是按照戶籍標志來配置的,就是說受教育者的戶籍在什么地方,其接受教育就應在什么地方。現在城市里突然涌進了那么多外來人口,其子女的受教育自然成為問題。這個問題的癥結在于:增加教育設施由誰來投入;外來人口數量難以預測,教育設施的規劃有較大困難;增加教育設施需要建設的時間。為此,提出如下建議:(1)義務教育的經費支出原則上應由中央財政負擔,根據上學的人數返回到各地,逐步實現孩子在什么地方生活就在什么地方上學。(2)農民工輸入地對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民工,其子女入學要以進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3)輸入地政府要加強對民辦中小學的管理,發揮符合條件的民辦中小學在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方面的作用。在目前的條件下,只有運用多方資源,主要由輸入地負責,才能逐步緩解,并創造條件最終完全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問題。
作者簡介: 鄒農儉,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兼職教授,江蘇省社會學會副會長;“鄉村文化振興研究中心”基地專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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