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是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采用哪種確權方式才能從根本上保障農民利益,使農民利益最大化?就此問題,南方農村報記者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孔祥智,請他談談自己的觀點。
關于確份額,孔祥智認為,首先需要探討這一方式的合法性。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依法享有的權利?!笨紫橹潜硎荆掇r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明確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二十七、二十八條也分別明確,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調整承包地。
“堅持確地為主的原則,中央有關部門《關于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的登記頒證工作的意見》也表述得很清楚,‘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對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的進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來、打亂重分,不能借機調整或收回農戶承包地’;‘對農村土地已經承包到戶的,都要確權到戶到地’?!笨紫橹侵赋?,“該意見還強調,不得違背農民意愿,行政推動確權確股不確地,也不得簡單地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強迫不愿確股的農民確股?!?/p>
孔祥智認為,目前仍在二輪承包期內,農戶承包的地塊可以調整,但承包關系本身不能調整;因此,對已經承包到戶的采取“一刀切”確份額,沒有經過全體村民同意,明顯是錯誤的做法。“即便當地多數村民不種地了,也不能就此統一收回承包地,剝奪少部分農民種地的權利?!?/p>
“從村民自治的層面來看,選擇哪一種確權形式是由村里開會民主決定,但不能只滿足于程序?!笨紫橹钦J為,程序只是一個形式,村民的普遍意見才是實質內容?!霸谝粋€大村里,村民代表開會,能反映多數村民的意見嗎?村干部有沒有入戶調查民意、給農戶做思想工作呢?而且,村民代表要由村民推選出來,不能指定?!彼赋?,如果確份額的方案確實得到了村民的普遍認可,而且上報鄉鎮和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后獲得批準,就尊重村民自治而言無可非議;但只要有村民反對確份額、還想種地,哪怕是極少數,也應該滿足他們的要求。
“如果已經承包到戶,農民耕種承包地要交什么租金呢?”針對部分村實行集體統籌經營后讓農民交租種地的問題,孔祥智認為,正確的做法是,允許農民繼續無償耕種原來的承包地,經營面積多出承包地的部分才需要向集體交租金;至于租金定價多少,要通過協商來解決。
在孔祥智看來,去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農村土地承包法》,實際上是要增強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半S著農村土地經營方式的發展,相當一部分的村集體,或許背靠鄉鎮、縣政府的支持,通過各種方式剝奪農民的權利,這肯定是不對的。修法就是要防止因轉變經營方式而剝奪農民權利的現象?!彼麖娬{,“《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用益物權,是物權的一種,任何名義都不足以剝奪農民這一權利?!?/p>
“土地經營方式的變革,肯定要有一個緩慢的過程,不能急于求成?!笨紫橹侵鲝埵袌龌姆绞剑热甾r民自愿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村集體,由集體統一經營;或者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讓不愿意種地的農民以土地經營權折股入社,愿意種地的仍然自己耕種。“不管采取哪種方式,總是要進行土地整理。由于土地整理后生產率得到提高,以市場化的方式,農民大多愿意協商配合整理?!彼麖娬{,“總之,不能以行政化方式簡單粗暴地推進。”(記者 肖婉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方農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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