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當前,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山東半島等為代表的城市群或大都市圈,已成為我國匯聚生產要素和帶動地區經濟增長最為重要的陣地。在區域一體化水平不斷加深的背景下,即便是北京、上海、廣州等傳統意義上的“超大城市”“一線城市”,也要越來越多地依靠其所在城市群的資源整合能力和區域輻射效應,去努力贏得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的城市競爭。實現城市群的高質量發展及其內部大中小城市的協調共贏,不僅有助于城市群自身競爭力的提升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且對于提振國內整體需求,最終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優化城市群空間結構
城市群高質量發展主要包括經濟高效、區域協調和環境友好三方面內涵。經濟高效意味著城市群整體上有更強的產業競爭力和更高的人均收入(產出)水平。區域協調則是要避免省區或城市群內部過分的“一城獨大”,并將區域經濟差距不斷縮小或者控制在合理范圍內,這也有利于縣域經濟的健康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環境友好關鍵在于,城鎮化和地區經濟發展過程中盡量減少污染排放,實現資源的集約利用,這要求城市人口數量和經濟活動的集聚度不超出地區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實現上述方面的高質量發展,有賴于城市群的空間結構優化,即要為未來的城市(鎮)化進程選擇合理的空間模式。
對于中國這樣一個有著廣袤國土和龐大人口的發展中大國,適宜實施“多中心一體化”的城市群布局戰略,即在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背景下,實現多中心化的城市群空間結構布局。“多中心”意味著在單個城市群中,不宜將人口和經濟活動過分集中地布局在某個特大城市,而是應該發展規模互借、功能互補與產業互動的多中心、網絡化城市群體系格局。“一體化”則強調在城市群內部打破行政壁壘,消除政策差異,強化區際協作,推動城市間生產、商貿和交通等領域的全方位合作,真正實現在基礎設施、市場體系、政策措施等多方面的互聯互通與開放共享。而多中心空間結構與一體化發展模式相融合,可以在較為廣闊的地區市場中,更充分地利用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各自的資源稟賦和產業優勢,讓大中小城市之間形成功能互補,中心(或次中心)城市之間展開良性競爭,提高地區經濟效率的同時縮小城市間的發展差距,實現區域協調發展。
提升區域綜合發展質量
一體化本身就是打破各地的市場壁壘,連通城市群內不同區域市場的過程,會提升區域內各行業的競爭強度。相比單中心城市群的一體化,多中心一體化更容易促進城市間,尤其是中心(或次中心)城市間在開拓進出口市場、發展高端產業、吸引人口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等領域展開激烈競爭。由于城市群內部地理距離接近,市場一體化程度高,同一城市群內的多個大城市之間,產業競爭關系通常比分別屬于不同城市群的大城市更為明顯。尤其是主要位于區域中心城市的金融、科技服務、高科技制造業等高端產業,產品或服務的細微差異對企業利潤影響很大,而且在特定區域內的市場需求總量有限,多中心城市群將使得高端產業的從業企業分布更廣、數量更多、市場競爭更激烈,促進產業內部的優勝劣汰和效率提升,提高城市群尤其是中心(或次中心)城市的產業競爭力和產品附加值。
城市群的多中心一體化將通過共享機制提升區域的綜合發展質量。市場和投資的一體化降低了地區之間公共物品的排他性,不同城市可以共享的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兩大類。第一類是基礎設施特別是大型的交通及物流設施。例如,海港、大型民用機場通常建設在城市群內的中心城市或者交通樞紐城市,并允許其他城市的居民和企業使用。單中心的城市群容易將基礎設施過多地集中在中心城市,既存在使用量負荷大、維護成本高的問題,又會導致一些離中心比較遠的城市出現“遠水不解近渴”的情況。而多中心一體化的城市群可將機場等基礎設施分散在幾個次中心城市,如長三角城市群目前有上海浦東、南京祿口、杭州蕭山等多個4F級民用機場,以海運見長的山東半島城市群則擁有青島、煙臺、日照、威海等大規模貨運海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基礎設施過于集中而導致供不應求或者利用不方便的問題。第二類是更廣闊的勞動力市場。由于知識密集型產業大多集中于城市群的中心(或次中心)城市,該區域已成為吸引高技能勞動力的“主力軍”,所以相比單中心城市群,多中心一體化的城市群通常能為勞動者提供更多的就業地點選擇,可以“多點開花”地吸引各行業的高技能人才。同時,區域一體化也能保證勞動者便捷地購買到其他城市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長三角城市群的上海、南京、杭州、蘇州,珠三角的廣州、深圳、珠海,都是吸引外來人口特別是高技能人才安家立業的重點城市,并形成了吸引更多人前來就業創業的地區品牌效應。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城市群的多中心一體化發展有助于縮小地區間收入差距,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市場和投資的一體化與便利化,有助于產品、技術水平和包括勞動者工資在內的生產要素價格在不同地區之間趨同。因此,區域經濟一體化本身就是促進區域協調、縮減地區經濟差距的重要機制。而多中心的城市群空間結構將進一步釋放經濟一體化對區域協調發展的促進作用。當存在集聚優勢時,要素和人口的空間集中一方面會導致高收入和高生產率相對集中于個別地理區域,并通過虹吸效應而自我強化這種高收入的地理集中和空間不平等,另一方面還會對集聚地點周圍產生正面的溢出(輻射)效應。對于城市群而言,這種“個別區域”就是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單中心空間結構的城市群將更多的人口、要素(尤其是高質量的生產要素)投入在單一的中心城市,集聚優勢和溢出效應只能在這個中心城市及其附近存在。而多中心城市群可以將人口和要素更為平衡地分布在不止一個中心城市中,這樣可以讓空間集聚帶來的高收入和高生產率出現在更多地點,然后通過多個城市同時產生的溢出效應,惠及區域內的更多中小城市(鎮),提高中小城市的收入水平,縮小它們與中心大城市的經濟發展差距。通過大城市帶動中小城市,中小城市輻射周邊鄉村,實現區域協調發展和鄉村振興。
長三角城市群的發展經驗值得關注。一方面,長三角城市群具有較為明顯的多中心特征。上海作為城市群內最大城市、核心都市的同時,南京、杭州、蘇州、寧波等大城市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次級中心的作用,與上海在對外貿易、高端產業、吸引人才等方面形成了互補與競爭并存的格局,同時也在地理影響范圍上與上海形成了互補。如南京對于長三角城市群中的蕪湖、馬鞍山、鎮江等地的經濟輻射效果,在很多方面都強于上海。另一方面,長三角城市群的一體化發展也很典型。長期以來,城市群成員之間具有很高的產業關聯度,很多江蘇南部、浙江北部的中小城市的主導產業都能與滬寧杭等中心城市的產業形成對接,或者承接了來自中心城市的制造業轉移,生產一體化水平高。此外,長三角地區在公路、鐵路、高鐵、水運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完善,地區之間的物資運送和人口流動方便快捷,交通運輸的一體化程度高。這種多中心一體化的發展模式,促進了上海、南京、杭州等大城市間的良性競爭,緩解了上海的人口擁堵,也有利于中小城市更好地利用周邊大城市的正面溢出效應。這使得長三角城市群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最高和人口吸引力最強的城市群之一,同時也具有相對可控的內部地區發展差距和城鄉收入差距,而且還保持了較為優質健康的生態環境。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國經濟轉型中城鎮體系規模分布的形成機制與經濟影響研究”(18AJL010)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山東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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