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作為第一民生工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的落實,對于促進貧困地區和困難群眾,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增加收入擺脫貧困,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促進城鄉社會融合,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鞏固黨執政的經濟、社會、民心基礎,發揮了歷史性決定性的作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決策、戰略部署,本質上也是公共政策,堅持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特別是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對公共政策執行過程和結果,進行客觀理性的觀察、分析、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環節。在脫貧攻堅過程中,以下情況值得警惕。
第一,過度依賴駐村工作隊,基層治理能力弱化。自脫貧攻堅以來,有關駐村工作隊及隊員的各項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和要求越來越嚴格,一批批駐村工作隊及隊員積極融入鄉村生活、深度參與鄉村治理,充分發揮了“宣傳黨的政策、參與精準脫貧、建強基層組織、推動鄉村善治”的生力軍作用,為促進鄉村建設發展、推進鄉村基層治理注入了鮮活力量。但是部分地區和鄉村干部角色意識不清、職責意識不強,打著“打成一片,加強團結”、“工作不分彼此”等旗號,無論什么工作都習慣性地拉上或者干脆命令駐村工作隊去完成,經常把“壓實責任”掛在嘴邊,自己卻當甩手掌柜、等著要數據,形成駐村工作隊全方位參與鄉村日常工作、工作質效取決于駐村工作隊及隊員的配合度和戰斗力的局面。這種角色錯位、職責不分、過度依賴的做法,長此以往將導致鄉村干部素質能力的止步不前甚至下滑倒退,導致鄉村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弱化和衰退。作風能力要在大量的具體的事務中體現和錘煉,在做中學、在學中做、學用結合是能力水平提升的基本路徑。駐村工作隊不是鄉村基層組織、群眾自治組織,更不是政府職能部門,一些本應由鄉鎮政府或者其他職能部門承擔的法定職責,駐村工作隊只能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適度協助,鄉村干部必須始終是鄉村基層治理的主力軍。
第二,過度投資鄉村基礎設施,生態破壞不可逆轉。加大財政投入,適度傾斜、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領域,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增強經濟發展后勁,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是脫貧攻堅的必要手段。但是基礎設施投入和建設,除了要綜合考慮財政可承受能力和實際需求等因素,還要考慮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以及未來生態修復的可能性。當前有的地區和領導為了“高標準脫貧”“高質量脫貧”,忽視人口遷徙、村落消亡等客觀規律,盲目進行大規模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比如在一些高寒山區、生態環境脆弱區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庭院及入戶道路硬化,特別是人口較少、居住分散且大量外遷的地區,若干年后硬化的道路、庭院將嚴重制約生態修復,自然恢復已然不可能,即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進行人工修復,也將面臨海量建筑垃圾處理難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美麗鄉村應當是生機盎然充滿活力的,而不是滿目瘡痍千瘡百孔的。
第三,過度傾向建檔立卡群眾,社會公平不容忽視。脫貧攻堅貴在精準,重在精準,難在精準。按照一定政策標準把一部分人認定為扶持對象,客觀上就會把另一部分人排除在外,除了一些普惠性公益性項目,為保證精準施策、精準幫扶,在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等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群眾傾斜,客觀上比其他群眾得到了更多實惠,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部分群眾心理失衡,成為影響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潛在因素,特別是在一些群眾經濟條件、生活水平相似度很高的深度貧困地區更為明顯。此外,一些建檔立卡貧困群眾有勞動能力卻長期習慣于“等靠要拖”,對因懶致貧、因賭致貧、因毒致貧等不良現象缺乏必要懲戒,客觀上破壞了獎勤罰懶的基本規則,助長了不勞而獲、貧窮受益的不良風氣,甚至會挫傷那些自力更生、勤勞致富群眾的積極性,既不利于文明鄉風培育,也背離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比如有的地區給予建檔立卡貧困群眾享有更好的醫療保障、更高的報銷比例,甚至“建檔立卡戶優先”,但有限的醫保基金及公共財政,來源于城鄉居民繳納的醫療保險、稅收等,其使用應當公平與效率相統一。
第四,過度看重考核評估結果,大考過后懈怠松勁。貧困具有相對性,擺脫貧困是一個長期歷史過程,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可以實現現行政策標準下的精準脫貧,但隨著現代化的不斷推進,貧困評價標準也在不斷提高,由絕對貧困向相對貧困、收入貧困向多維貧困、連片集中貧困向點狀分散貧困轉變,貧困問題仍然將長期存在。建檔立卡貧困群眾通過考核評估脫貧,只是減貧消貧的階段性勝利,大部分脫貧群眾的自我發展能力、持續增收能力、生產生活狀況等依然處在相對低下的水平,從脫貧到致富奔小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幫扶工作不能簡單化為脫貧即終點,進而出現精神懈怠、工作松勁的現象。國檢、省檢是大考,也是期中考,經濟長足發展、民生持續改善、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才是根本性歷史性檢驗。無論是一線扶貧干部,還是掛鉤幫扶單位,必須保持戰略定力,埋頭苦干、接續奮斗、久久為功,千萬不能停下來歇一歇、等一等、看一看。
第五,過度在意駐村工作經歷,偏離派駐初心使命。牢固樹立注重基層經歷選人用人導向,堅持把駐村工作作為深入考察干部的“放大鏡”、檢驗干部的“試金石”、識別干部的“競技臺”,把駐村工作作為培養干部重要平臺、選拔任用干部重要來源、提拔使用干部必要條件,一茬茬駐村扶貧干部在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幫助基層維護穩定、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生動實踐中砥礪品質、增長才干、鍛煉成長,一些在駐村工作中經受考驗、成績突出的優秀干部,得到優先提拔使用或交流到重要崗位,為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但是面對“優先提拔使用”的好政策,有的干部丟了初心忘了使命,把駐村工作經歷當政治資本,有的單位把提拔重用當派駐籌碼,導致有的駐村干部派駐即坐等提拔、有的組織承諾無法兌現等問題,既違背了駐村工作初衷,也損害了組織威信。生活是具體的,駐村工作會面臨家庭、生活等多種困難,本身就需要精神力量、信仰力量去戰勝艱難困苦,組織適度的關心和解決一些實際困難也很有必要。閱歷的豐富、心智的成熟和才干的增長,才是駐村工作于個人最根本的價值所在。只有把駐村當成生命中一段難得的經歷、一筆寶貴的財富,因身臨其境而感同身受,因親身經歷而收獲良多,因切身體會而豐富閱歷,因有此經歷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會多一份參考、一種思維和情懷,才能靜下心、俯下身本分做人、踏實做事。嚴制度、重品行、重實績,真正把位置留給那些對事業有激情、對群眾有感情、對基層有付出有作為的老實人、實干家、優秀者,避免駐村成為政治投機者的鍍金所、金標簽、快車道,旗幟鮮明的在脫貧攻堅一線淬煉發現真金、檢驗初心使命。
作者系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駐村扶貧工作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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