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鄉村發現 > 首頁 > 三農論劍

徐勇等:關系疊加視角下的家戶制政治形態

[ 作者:徐勇?葉本乾?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20-08-14 錄入:王惠敏 ]

 ——以傳統漢族地區家戶社會為基點

摘要:將作為社會基本單元的“家”與作為國家基本單元的“戶”合為一體的家戶制度是傳統中國最有特色的基礎性制度。漢族地區,由于生產力的發展,率先從原始公社、宗法宗族社會走了出來,形成家戶合體的制度。家戶作為社會和國家的基本單元,產生出個體依附家戶整體、家(戶)長制、縱向支配的權威關系、“孝道”為核心的家戶規則和將家戶作為命運共同體的家戶主義。這種基于血緣與地域關系雙重疊加的家戶制政治形態產生的是社會與國家的相互滲透和包容,使其構成傳統國家政治的堅實基礎。

關鍵詞:關系疊加; 家戶制;政治形態

中國是一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歷史悠久的國家。從時間和空間看,中國的國家政治表現出相當的豐富性和復雜性。只有從微觀政治形態的角度才能更好地認識和理解中國的國家政治。

微觀政治形態是由人類社會的基本單元構成的具有穩定性的政治單位,是國家政治的重要構成。中國古代圣賢早已說過,“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孟子·離婁上》),只是未及加以學術表達。在不同的社會關系組合的支配下,微觀政治形態表現出不同的樣式。在傳統中國內地,一家一戶結合而成的家戶制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并構成家戶制的政治形態,成為國家政治的重要基礎。本文試圖從關系疊加的視角對于中國的家戶制政治形態作一探討。

一、微觀政治形態與國家

任何一門學科都有特定的研究對象。過往的政治學主要是以國家為研究對象的,注重的是宏觀敘事。但是,隨著研究的深入,將國家作為一個同質化的整體研究已遠遠不夠。而經濟學在這方面已走在前列。古典經濟學也是以整體國家為對象的。進入20世紀,以基本經濟單位為對象的微觀經濟學方興未艾。政治學也需要加強以人類社會基本單元為基礎的微觀政治形態的研究。

政治形態是基于公共權力結成的政治關系所表現出來的政治樣式。不同的關系決定了一種政治形態區別于另一種政治形態的質的規定性。從組織規模的角度,可以將政治形態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由具有自主性的社會基本單元構成的微觀政治,一是由眾多社會單元集合而成為國家及其國家聯合的宏觀政治。在現代政治學,前者以“政治社區”加以概括。但從人類歷史進程看,“政治社區”的概念難以準確描述歷史上豐富的政治形態。

得到馬克思和恩格斯高度評價的摩爾根對政治形態和政治單位的研究有重大價值。摩爾根從人類社會的演化研究政治。在他看來,“政治的萌芽必須從蒙昧社會狀態中的氏族組織尋找;然后,順著政治制度的各種演進形態,下推到政治社會的建立。”“一切政治形態都可歸納為兩種基本方式……先出現的第一種方式以人身、以純人身關系為基礎,我們可以名之為社會。這種組織的基本單位是氏族;在古代,構成民族(populus)的有氏族、胞族、部落以及部落聯盟,它們是順序相承的幾個階段……第二種方式以地域和財產為基礎,我們可以名之為國家。這種組織的基礎或基本單位是用界碑劃定范圍的鄉或區及其所轄之財產,政治社會即由此而產生。政治社會是按地域組織起來的,它通過地域關系來處理財產和處理個人的問題。其順序相承的階段如下:首先是鄉區或市區,這是這種組織的基本單位;然后是縣或省,這是鄉區或市區的集合體;最后是全國領土,這是縣或省的集合體。”

摩爾根的觀點對于政治學研究具有以下啟示:一是要從人類社會演化的歷史進程研究政治的產生;二是政治形態的構成有兩種基本方式;三是決定政治形態的是不同的關系;四是作為組織的社會和國家各有基本單位。社會和國家的基本單位便構成微觀政治形態。

通過微觀政治形態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國家政治。

(一)國家在不同的階段和空間中表現的形式不一樣

從時間階段看,傳統國家的權力大量散落在社會之中,到了現代國家,權力才高度集聚并向社會深度滲透。從空間上看,在國家的核心區域和邊遠地區,公共權力的構成和表現形式都不一樣,有些地方的公共權力微乎其微,大量的事務由當地依照習俗自我處理。正如恩格斯所說的:“在階級對立還沒有發展起來的社會和偏遠的地區,這種公共權力可能極其微小,幾乎是若有若無的。”中國地域遼闊,各地發展嚴重不平衡,既有文明高度發達的核心區域,也有文明相對落后的偏遠地區,其政治形態都不一樣。只有從微觀政治形態的角度,才能更好地理解國家政治的豐富性和復雜性。

(二)從國家進程及其特性看,可以分為前國家、初級國家、次級國家和高級國家

前國家指沒有國家的社會,即摩爾根所說的以人身、以純人身關系為基礎的社會;初級國家有了特殊的公共權力及強制性,但并沒有完備的國家機器和國家形式,以人身、以純人身關系為基礎的社會尚有較大影響。次級國家,有國家機器和國家形式,但很不健全,還不能完全控馭社會,大量的公共事務由社會自我解決。高級國家,有健全的國家機器和國家形式,并能全面控馭社會,社會趨于國家化。這種不同的國家形式可能同時存在于一定國家空間中,并通過不同地方的微觀政治形態表現出來。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云南一些民族地方尚處于不知國家為何物的原始階段,因此被稱之為“一夜跨千年的直過民族”;一些邊陲地方則處于初級國家形態,但發達的內地已經進入次級國家了。通過不同類型微觀政治形態可以更好認識國家進程及其特性。

(三)國家是一個活動著的有機體,其性質是由基本單元的性質決定的

正如資本社會的細胞是商品一樣,從商品這個細胞入手,可以認識整個資本社會的特性和運動。摩爾根非常強調基本單元對于整個社會和政治整體的意義。他認為:“基本單元的性質決定了它所組成的上層體系的性質,只有通過基本單元的性質,才能闡明整個的社會體系。”馬克思和恩格斯將村社這一基本單元作為認識印度和俄國國家特性的一把鑰匙。中國的國家制度具有單一性,但國家的基本單元具有多樣性,并直接表現為政治形式的多樣性。中國少數民族地區在單一制基礎上實行區域自治。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重要特色。而在少數民族區域實行自治又與這些地方有漫長的自治歷史相關,其自治的組織載體便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只有從以社會的基本單元為基礎的微觀政治形態的角度,才能更好理解國家政治的單一性和多樣性的并存,深刻認識中國政治制度的特色。

(四)人是國家的基本構成要素

人生活在國家之中,更生活在基本的社會單元之中。政治社會的基本單元是日常生活的載體,與人的生活和命運直接相關。馬克思之所以將村社制作為認識印度國家特性的一把鑰匙,就在于他了解到:“從遠古的時候起,這個國家的居民就在這種簡單的自治制的管理形式下生活。村社的邊界很少變動。雖然村社本身有時候受到戰爭、饑荒或疫病的嚴重損害,甚至變得一片荒涼,可是同一個村名、同一條村界、同一種利益、甚至同一個家族卻一個世紀又一個世紀地保持下來。居民對各個王國的崩潰和分裂毫不關心;只要他們的村社完整無損,他們并不在乎村社轉歸哪一個政權管轄,或者改由哪一個君主統治,反正他們內部的經濟生活始終沒有改變。”只有從微觀政治形態的角度,才能了解處于歷史和社會關系中每個具體的人的生活狀態和命運。這也是華中師范大學提倡田野政治學的重要依據所在。

二、血緣—地域關系中的家戶制

在摩爾根看來,人類社會和國家的基本組織單元是由社會關系決定的。社會關系是不斷豐富和擴展的過程。馬克思認為,“血緣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會關系。”梅因則表示:“‘人’的一切關系都是被概括在‘家族’關系中的,把這種社會狀態作為歷史上的一個起點,從這一個起點開始,我們似乎是在不斷地向著一種新的社會秩序狀態移動。”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原始社會是人類的共同出發點。但當人類告別原始社會步入文明社會時,便因為不同的條件而形成不同的路徑。在西方,由于海洋、商業等造成的社會分化和社會沖突,“以血族團體為基礎的舊社會,由于新形成的各社會階級的沖突而被炸毀;代之而起的是組成為國家的新社會,而國家的基層單位已經不是血族團體,而是地區團體了”。“平民的勝利炸毀了舊的血族制度,并在它的廢墟上面建立了國家。”而在中國,由于大陸和農業生產等歷史條件,在產生了以地域和財產關系為基礎的國家政權之后,以血族團體為基礎的舊社會不僅沒有被炸毀,反而以新的形式保留和延續下來,由此使得中國的社會發展與國家成長具有與西方不同的路徑。

侯外廬對西方與中國文明和國家進程的特點作過比較。在他看來:“‘古典的古代’是從家族到私產再到國家,國家代替了家族;‘亞細亞的古代’是由家族到國家,國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做‘社稷’。因此,前者是新陳代謝,新的沖破了舊的,這是革命的路線;后者卻是新陳糾葛,舊的拖住了新的,這是維新的路線。前者是人惟求新,器亦求新;后者卻是‘人惟求舊,器惟求新’。”“舊人就是被氏族血緣紐帶所束縛著的人。”這就是說,“希臘、羅馬的國家完全沖破了家族血緣關系的束縛,家族與國家之間不存在結合的關系;而中國的國家仍處在家族血緣關系的束縛之中,家族與國家處于相結合的狀態”。

家族與國家處于相結合的狀態,具體體現為作為社會基本單元的“家”與作為國家基本單元的“戶”的結合。前者為血緣關系支配,后者為地域關系所支配,表現為血緣與地域關系的雙重疊加。

“家”成為獨立的社會基本單元是一個歷史過程。在生產力十分低下的原始社會,人們要以較大的規模組織生產,社會的組織單位是氏族部落而不是單個家戶。盡管因為生育、生活而產生了家戶,但家戶不是獨立的經濟組織單位。“家戶經濟是由一組家庭按照共產制共同經營的,土地是全部落的財產,僅有小小的園圃歸家戶經濟暫時使用。”單個家戶只能依附于氏族部落這一自然形成的共同體才能生存。“一切民族都實行過土地由氏族后來又由共產制家庭公社共同耕作。”只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有了剩余財富,個體家庭才從氏族共同體中分離出來。“由子女繼承財產的父權制,促進了財產積累于家庭中,并且使家庭變成一種與氏族對立的力量。” “各個家庭首長之間的財產差別,炸毀了各地迄今一直保存著的舊的共產制家庭公社;同時也炸毀了為這種公社而實行的土地的共同耕作。……個體家庭開始成為社會的經濟單位了。”

人類社會的初始點大致相同。中國早期也經歷過原生的氏族部落和次生的家庭公社為經濟社會基本單位的時期,如后人所追溯的“井田制”。只是中國在由家庭公社向個體家庭轉變過程有自己的特點:一是血緣關系特別牢固。這種血緣關系主要表現為宗族組織。以共同祖先為紐帶形成的血緣共同體成為社會的基本組織單位。個體家庭依附于宗族共同體,并成為不可脫離的一部分。在各種社會聯結機制中,與生俱來、自然天成的血緣聯結是最為牢固的。人們聚族而居,依存依附于宗族共同體。只是隨著周代后期,由于鐵器的使用,特別是大規模持續性的兼并爭霸戰爭,出現了大片荒野,從而促使一部分人離開原來的宗族共同體開荒種田,并產生出個體家庭。二是國家強制性分家。由于基于血緣關系形成的宗族共同體過于強大,使得兼并爭霸戰爭中的諸侯國家以強制性的國家力量推動分家,否則要加倍地收取稅賦。“分家”就是通過分家析產,將過往的宗族大家拆分為一個個擁有小塊土地的小家——由父母子女構成的核心家庭。“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史記·商君列傳》)。國家對于開荒和授田形成的家庭私有制給予法律上的認可和承認。“使黔首自實田”,即命令占有土地者,不管是地主或者自耕農,都要按照實際占有土地數額,向政府呈報。政府承認私有土地的合法性,賦予國家臣民擁有土地的公共權利。

在中國,個體家庭產生于春秋戰國的兼并戰爭時期,與國家強制性介入直接相關。分家是為了立戶,立戶是為了稅賦,稅賦是為了國家的存續。其結果是農民由過往的宗族隸屬民轉變為國家的“編戶齊民”。

在“分家”之前,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是宗族隸屬民。人們只能緊緊地依附于宗族共同體,并形成人身依附關系。這種社會“以人身、以純人身關系為基礎”。他們既沒有獨立的財產,也沒有人身和活動的自由。“分家”之后的農民仍然從事農業生產,但是他們已不再只是血緣群體的成員,而是基于地域關系而產生的國家共同體的成員了。

秦始皇在統一中國的過程中實行兩大舉措,一是“分家”,二是“立戶”。分家是明確財產關系,立戶是確立地域關系,按地區劃分居民。在實行“使黔首自實田”的同時進行“編戶齊民”。盡管每個農民都屬于“黔首”,但國家對“黔首”的組織則是以“戶”這樣嶄新的單位建制進行的。早在秦獻公十年(前375),實行“為戶籍相伍”的措施,打散了國野制的區分,把個體小農按五家為一伍的編制,編入國家的戶籍,使所有的人都成了國家的“民”,即后稱的“編戶齊民”。“四境之內,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書·境內》)。秦統一中國后繼續實行這一舉措,并于漢武帝時完善。

編戶齊民是國家政權實行的戶籍制度,規定凡政府控制的人口都必須按姓名、年齡、籍貫、身份、相貌、財富情況等項目一一載入戶籍,被正式編入政府戶籍的民眾,稱為“編戶齊民”。通過“編戶齊民”,每個人一變而為國家臣民。人們要在所在郡縣鄉里登記入冊,取得戶籍。他與國家的關系是通過地域關系來體現的,不是通過他個人與氏族的人身關系來體現的。國家編戶以家庭為基礎。首先是由家庭實現對個體成員的聯結,再因為地域國家的形成,產生出家庭為單位的編戶,進而由國家權力自上而下進行治理。

“編戶齊民”的戶籍制度,不僅改變了人們與國家的聯結方式,更重要的是改變了人們在國家中的地位。“編戶齊民”的戶籍制度改變了國家通過個人與氏族、與部落的關系來進行治理的方式,變為實行個人通過所在地域的戶籍與國家發生直接聯系。在一定地域內,無論是舊的血緣關系產生的身份、地位的差等性,還是因為新的財產關系產生的差別性,所有人都是國家的“編戶齊民”,都平等享受著國家依照居住地賦予的公共權利與義務,包括占有土地、人身自由和納稅、服兵役等,由此取得平等的國民身份。這在宗法制的國家是難以想象的。過往不允許民眾自由占有土地,每個人都依附于宗族組織,不允許自由流動,貴族上層有諸多特權等。戶籍制度的建立,造成的是“貴賤等級界線的逐步打破和個體家庭逐漸掙脫家族和宗法組織而獨立”。編戶的結果是“齊民”。所有戶籍人口對于國家來講,具有平等性,在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秦漢起,凡是能獨立立戶,進入地方戶口登記序列的人戶,統稱為‘編戶齊民’。編戶者,指由國家統一編制;齊民者,指不管是官是民,是農是兵,在形式上,都是平等的。”“大家都在一人之下,應徭納稅,萬民平等。哪怕是丞相的兒子,輪到戍邊也不能逃脫。”正如黑格爾所說的,“中國人一律平等”。“‘編戶齊民’制度的重大意義在于,它使個體家庭最終擺脫了宗族和家族組織的控制,并在政治上賦予家庭以獨立的法權地位,使之在經濟上成為一個受國家認可和法律保護的生產資料占有、生產經營自主的單位,同時也成為一個必須獨立承擔賦稅徭役義務的單位。”

由此可見,秦始皇統一中國時的“分家”是為了“立戶”;“立戶”是為了稅賦;稅賦有利于國家的存續。這是因為,國家是一種特殊的公共權力,“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捐稅。捐稅是以前的氏族社會完全沒有的。但是現在我們卻十分熟悉它了。隨著文明時代的向前進展,甚至捐稅也不夠了”。“賦稅是官僚、軍隊、教士和宮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話,它是行政權整個機構的生活源泉。強有力的政府和繁重的賦稅是一回事。小塊土地所有制按其本性說來是全能的和無數的官僚立足的基地。它造成全國范圍內各種關系和個人的劃一的水平。所以,它也就使得一個最高的中心對這個劃一的整體的各個部分發生劃一的作用。”通過“編戶”使所有人“齊民”劃一,平等承擔賦稅義務。“編戶齊民”對于國家具有人身依附關系,他們所承擔的更多是非經當事人同意的國家義務,如納稅、服兵役、維護治安等,而不享有決定這些事務的權利。“編戶齊民”的平等地位,“多半還是指在國家賦稅徭役方面,原則上都是承擔者”。“帝國的稅制,并不是以村落,而是以家族及其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員(丁,多半從15歲計起到56歲)為其課稅的單位。”

財產關系和地域關系是繼血緣關系之后產生的。“編戶齊民”從國家制度上強化了個體家庭的獨立地位和個人的人身自由權利。林浩指出:“以集團為單位的控制從部落時期開始在總體上維持到西周末,以家庭為單位的戶籍控制從春秋時期在總體上維持到今天。”“這是一種制度體系替代另一種制度體系的制度變遷,因此具有革命性的意義。”

在中國,“分家”與“立戶”幾乎是同時發生的,其重要特點是以家立戶,即在分開的小農家庭基礎上編制戶口,從而形成“一家一戶”。家庭是血緣關系為基礎的經濟社會單位,編戶是地域關系為基礎的政治社會單位。“‘家’和‘戶’是同一事物的兩個異稱:‘家’是對家庭作為一個基本親屬組織的稱謂,‘戶’則是一個具有行政管理意義的名詞。”將家和戶合為一體,是傳統中國制度的重要特征,反映了血緣關系與地域關系的雙重疊加。

家戶制是經過漫長的歷史演化而產生的一種社會基本單元制度。與原生的原始公社制、次生的宗法村社制相比,它是一種再生的與國家有著直接聯系的社會基礎制度。由于這一制度建立在生產力比較發達和次級國家基礎上,因此它主要在漢民族地區實行。

三、家戶制的政治形態構成

家戶制是以家戶為社會和國家的基本單元,并產生相應的政治形態。家戶制的政治形態由以下因素所構成:

(一)家戶是社會和國家的基本單元,個人依附于家戶

社會和政治的基本單元反映了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關系。根據摩爾根的劃分,在以人身、純人身關系為基礎的社會里,基本單元是氏族,個體家庭需要依賴于氏族而存在;在以地域和財產為基礎的國家,基礎或基本單位是用界碑劃定范圍的鄉或區及其所轄之財產。而在古希臘,組成鄉或區的是公民個人。個人作為自然人和城邦國家的公民,享有參與公共事務的自治權。這是由其財產關系決定的。

在傳統中國,家戶是一個獨立完整的社會和國家的基本單元。從生命再生產看,它是血緣關系單元。這種單元因為血緣關系和姓氏將我者和他者區別開來。從物質再生產看,它是獨立的產權單位,財產歸家戶整體所有,因為財產關系將此家戶與彼家戶區別開來,同時任何家庭成員個體都不得獨占家庭財產;它還是獨立的生產和分配單位,人們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勞動和統一分配,獲得生活資料。所以,傳統家庭的重要標識是否“合灶吃飯”。在同一口鍋里吃飯的人才能算是一家人。從政治關系看,家戶是國家納稅單位,并共同承擔法律聯帶責任。如果家戶成員犯罪,家戶成員要集體承擔責任,直至由血緣關系擴大到株連更多的家族成員,如“株連九族”。這說明,“社會單元是家庭而不是個人,家庭才是當地政治生活中負責的成分”。

正因為家戶是社會和國家的基本單元,所以它通常以各種顯性和隱性的物理、社會和心理邊界將各個農戶區別開來。家戶與家戶之間的空間有圍墻相隔,家戶與家戶之間的土地有界碑相隔,家戶與家戶之間的交往有稱呼相隔。人們作為某一個家戶的成員得以生存。“無家可歸”意味著流離失所,難以生存。一個人獨立的標志是“成家立戶”。

(二)家長是家戶整體的代表,并構成家長制

任何一個集體行動單位都存在著權力。權力是對資源的控制能力,并體現為支配與服從關系。家戶是獨立和能動的社會和國家的基本單元,存在相應的權力。這種權力是基于家戶單位內生的,并集中于家長之手。家庭作為一種社會組織,需要組織者,將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家庭成員組織為一個整體。家庭是不同的成員構成的,并以家庭為單位生產和生活,會產生相應的家庭事務,需要管理者。家庭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單位,要進行對外交往,需要代表者。這三者共同要求,家庭必須要有一個家長,即在家庭成員中居支配地位的人。家長是家庭的主權者,即能夠支配家中的一切,甚至包括家中其他成員的生命。家長是家庭的組織者,是家庭成員的聯結紐帶。沒有了家長,家便不成其為家。保有家庭是家長的責任,家長通過管理家庭事務維系家庭的存續。家長是家庭的代表者,代表著家庭整體,集中全家人的意志。與此同時,國家法律進一步強化了家長的權責。盡管國家法律不允許隨意傷害每個人的生命,但對于父家長的權力給予了特殊對待。“法律許可他鬻兒賣女,甚或處決逆子。”當然,這種特權與家長的責任相關,即家戶成員如有違法,家長要承擔首要責任。唐朝法律規定:“諸戶主,皆以家長為之”,“諸脫戶者,家長徒三年”(《唐律疏議·戶婚》)。

(三)圍繞家長權威,形成家戶成員間的縱向服從關系

家長在家庭的支配性地位是與生俱來、至高無上、不可分割、不能更替、不可中斷的。家庭首先是由父母與子女構成的。子女來自于父母,有一個發育成長的過程。在成年之前,人是沒有獨立的自由意志的。因此,父母天然成為可以支配子女的權威力量。子女對父母家長的服從是一種自然天性,與生俱來,而無須證明。由于子女是自己的生產產品,父母對于子女具有無可爭辯、至高無上的權力。這種權力隨著父權制的確定,妻子也成為被支配者。“母權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權柄,而妻子則被貶低,被奴役,變成丈夫淫欲的奴隸,變成單純的生孩子的工具了。”由于父權制的產生,家長的支配性地位具有唯一性,家長的權力不可分割,更不可更替。盡管子女會成為成年人,具有獨立的自由意志,甚至在才能方面會超過家長,但家長的權威是與生俱來、不可改變的,父母的身份永遠是父母。正是因為父母地位的不可更替性,使得家長的權力不可中斷。直到生命的終結,除非本人主動放棄,否則家長始終保有著家庭權力。

在毛澤東看來,“政權、族權、神權、夫權,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縛中國人民特別是農民的四條極大的繩索。”四大權力中的兩大權力均來自家庭,而政權則以家戶為依托。當然,家長權力與其他權力有所不同,它是基于血緣關系產生的。家長權威建立在共同日常生活中形成的自愿認同。服從家長也意味著服從自己。因為生命繼替也會使自己成為家長。

(四)以“孝道”為核心的家戶規則

家戶作為社會和國家的基本單元,需要通過制度規范加以維系。這一制度規范的核心是“孝道”。“孝”是家庭制度中的核心關系——父母子女的上下關系在觀念上的反映。“從共同的祖先算起,靠近祖先的一輩為‘尊’,距離遠的為‘卑’。”“作為個人服從家庭的一種標志,子女孝順是最受稱贊的美德。”“孝”是指子女對于父母意志的順從。從生命生產看,子女的生命來自于父母;從物質生產看,父母為子女提供生活之源。沒有子女對父母的孝,家庭就無法存續。孝可以從多個方面加以表達。如遵從父母意志,聽從父母安排,照料年邁的父母,父母去世后的送終和祭祀等等。孟子列舉了不孝的行為,指出,“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孟子·離婁上》)。人成年后當娶妻生子,以續香火,贍養老人。

在中國,“孝”與“敬”是連為一體的。子女的順從不是基于外部強制的服從,而是基于內心的順從。“敬”是一種天然的尊重。這種尊重不是同一時間內基于父母子女平等關系而產生的,而是基于時間的變化帶來的角色的變化。即前人與后人、前輩與后輩、上人與下人、兒子與老子、媳婦與婆婆都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時間的流逝,原有的下位角色會轉換為上位角色。“每一組父子關系都是無盡的父子關系鏈中的一環。因為每個父親同時也是兒子,而每個兒子按常規來說,都會成為父親。所有人都置身于這個連續不斷的關系網絡中……個人在這個親族關系網中沒有自由,因為他四面被親族包圍著。但是他也幾乎不存在被掃地出門的擔憂,因為他可以從四面得到幫助。他給人的幫助同他期望得到的幫助完全相等。”如果本人不敬重父母,那么也意味著子女也可能不敬重自己。這種時間角色轉換的預期,使得人們的孝敬更主要的是基于內心。正因為“孝”產生的是家庭成員基于內心對家庭權威的順從,成為家庭存續的精神基礎,所以“孝”成為家庭精神的核心價值,所謂“百善孝為先”。孝構成人們的行為法則,即“孝道”。

(五)家戶至上的家戶主義價值觀

家戶作為血緣單位、產權單位、生產分配單位和政治責任單位,成為家戶成員的命運共同體,“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由此培育出家戶整體至上的家戶主義。當家戶作為基本單元,便將生產與生活、產權與分配、血緣生命延續與社會地位聲譽緊密結合起來,從而激發人們發家致富、光宗耀祖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一個人既生在某家,就必須抱定生死與共、風雨同舟的精神,為這家族團體的事業而努力。家族的事業就是他自己的根本事業。”人們的行為邏輯以家戶利益為本位。為了家戶利益,可以犧牲個人利益。由此形成家戶凝聚力和團結力。所謂“打架親兄弟,上陣父子兵”,孫中山因此指出:“中國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義和宗族主義”,“中國人的團結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還沒有擴張到國族。”

四、家戶制:社會與國家的雙向滲透及后果

制度的長期實行,會形成一種反復發生和自然而然的文化模式。這種模式支配著人的行為,形成一種慣性,并深刻影響著政治形態。

從微觀政治形態看,家戶制度包括兩個不可分離的方面:一是社會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家庭至上,家庭成員個體依附于家庭整體;二是國家以“編戶”為基本單位,編戶為基,作為國家的編戶高度依附于國家。家戶制形塑著中國特有的社會與國家的關系模式。

在摩爾根看來,“一切政治形態都可以歸納為兩種基本方式……先出現的第一種方式以人身,以純人身關系為基礎,我們可以名之為社會……第二種方式以地域和財產關系為基礎,我們可以名之為國家。”在西方,這兩種方式和關系是替代性的,其結果是社會與國家的二元分離。在中國,這兩種方式和關系是包容性的,其結果是社會與國家的相互滲透。它的微觀基礎便是家戶制度。國家利用自然天成的血緣關系組織家戶社會,通過家戶疊加關系將社會與國家包容為一體。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其核心是血緣關系;作為生產組織,產生財產關系。“中國家庭是自成一體的小天地,是個微型的邦國。”但是,由于以家立戶,家庭成為國家的戶籍單位。國家通過戶籍,將國家意志和行為滲透到家庭之中。通常所說的“皇權不下縣”只是就體制而言的,從行為看,國家通過“編戶”,從中央到郡縣或州縣,經由鄉里或保甲,一直到家戶,從而將國家權力一直延伸到所有人的家門口,人們都通過役稅意識到自己是國家的臣民。戶是國家治理的根基。“秦興,確立郡縣制度,地方組織以縣為初級區域,然縣以下之編組系統,不特秦世未曾改變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之舊制,歷代依然以家戶為編組之起點。”“家族觀念表現于政事法者,首為視家戶為編組之單位,次為認家戶為政令之所托,再為使家長具公法之責任;且在義理上,以家族無異國家之縮小,遂又擬國家為家族之擴大。” “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終于天子,其灼然者矣”(《日知錄·鄉亭之職》)。

編戶是國家的基本單位,其核心是地域關系;作為稅役單位,產生政治關系。由于以家立戶,編戶與作為社會單位的家庭寓于一體,進一步強化了人們的家庭意識。人們以家庭的眼光和意識看待國家及其相互關系。由于政治關系主要體現于稅役,使得人們對于國家表現出兩種態度:一是家庭本位的家戶主義而無國家意識;一是將家庭意識帶入國家生活,血緣關系深深滲透到國家進程之中。國家政治表現為“家天下”。從家戶看,家長是一家之主,也是一戶的主權者;從國家看,皇帝是一國之君,也是全國的大家長。“皇帝通常被尊為全中國的君父”,“皇帝的官吏也都被認為對他們各自的管區維持著這種父權關系。”

社會與國家相互滲透的家戶制度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和持續性。首先,家庭是基于血緣關系而形成的基本單位。血緣關系是一種與生俱來、不言自明的關系,體現著一種穩定性、次序性和傳承性。基于這種與生俱來、不言自明的關系而產生的家庭制度和家庭意識具有自然法、自然規則的特點。即“一切問題,都由當事人自己解決,在大多數情況下,歷來的習俗就把一切調整好了”。以家立戶的家戶制度,利用與生俱來、不言自明的血緣關系,使得社會獲得了一種基礎性秩序。這種秩序保證了即使沒有國家政權的介入,社會也能自我運轉。其次,編戶是基于地域關系而形成的基本單位。地域關系通過國家的力量將人們固定在一定的地域內,使得人們只能依靠家庭才能生存。“在西方,農奴是被束縛在某個領主的領地上;在中國,農民則是被束縛在一個行政區域內。”“離家出走”一是不可為,二是不能為。戶籍制度鞏固了家庭制度。費正清認為:“中國是家庭制度的堅強堡壘,并由此汲取了力量和染上了惰性。”

正因為家戶制度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和持續性,所以成為傳統國家的基礎性制度。國家立戶是為了獲得稅役,過重的稅役會引起農民反抗,結果是王朝的更迭,更迭后的王朝仍然以家戶制度為基礎。王朝可變,家戶不變。“歷史上,大動亂所摧毀的是舊王朝的國家組織,而家庭是沒有而且也不可能被動亂消滅的。”這正是中國數千年王朝不斷更替而又不斷再生的秘密所在。所以,家戶制對于中國的意義與村社制對于印度的意義相同,都是維系古老國家長期延續的基礎性制度。

當然,家戶制度也有其內在的缺陷和惰性,愈是隨著時代的轉換,這種缺陷和惰性愈明顯。其一,家庭內的成員高度依附于家庭,缺乏個性獨立。其二,人們只有家庭、家族意識而缺乏國家、公共意識,由此所造成的是一盤散沙。即使是國家的君主也因為“家天下”而難以“公天下”。

以上缺陷在血緣關系與地域關系疊加時,具有自我修復功能。但在近代進入以民族國家為基本單位的全球關系時代之后,家戶制的內在缺陷使其已難以適應。正是基于國破家亡的危機感,20世紀中國產生了“破家為國”“毀家”的激進主義,要求將人民從家庭制度的堡壘中解放出來,以更為廣泛的方式將人們聯結起來。這一激進主義浪潮具有破壞性創新的特點,發揮過積極作用。與此同時,它在無情的批判中也忽略了家戶制度內在的某些超越時空的價值。如將家庭作為生產單位有利于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在愈來愈個體化的社會里,家庭仍然有文化教育、社會和諧等不可替代的功能;在因為利益而造成的社會與國家的分離中,家戶制蘊含的社會與國家的相互滲透仍然有值得重視的價值。這就需要從歷史的維度認識家戶制政治形態的存續條件,從國家治理的高度認識家戶制政治形態的多面價值。

作者簡介:徐勇,華中師范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教育部首批文科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葉本乾,電子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云南社會科學》2020年第4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

免責聲明:中國鄉村發現網屬于非盈利學術網站,主要是為推進三農研究而提供無償文獻資料服務,網站文章、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

欧洲一级中文字幕在线,久久精品综合视频,久久久久久不卡免费,玖玖资源站中文字幕一区二区
亚洲喷奶水中文字幕视频 | 亚洲欧美激情国产一区二区 | 日本永久免费A∨在线视频 亚洲国产日韩欧美在线 | 亚洲欧美色欧另类欧日韩 | 日韩好吊妞中文字幕在线 | 日韩好吊妞中文字幕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