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鄉村文化旅游開發是實現我國鄉村振興的有效途徑,如何更好地進行鄉村旅游開發成為學界和業界關注的焦點。基于人文地理學理論視角與方法,在深入探析當前我國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規范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權力關系與政治表征,推進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文化資源差異化整合與保護性開發,加快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新舊動能轉換步伐,完善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政策支撐體系等應對之策及其具體實施路徑。
【關鍵詞】:人文地理學;鄉村文化旅游;開發;問題;對策
一、引言
發展鄉村文化旅游既具有開“智”功能,也具有育“經”功能,是實現我國鄉村振興的有效舉措。近年來,我國各地爭相進行鄉村旅游開發,取得了不俗的業績,據測算,2018年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接待人次超30億,營業收入超過8000億元。與此同時,在近年來的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亦出現了一些失敗案例,暴露出許多新的問題,那么為什么會出現這些問題,我們在未來的鄉村文化旅游發展中又該如何應對?由于文化旅游既具有鮮明的人文特征,又具有鮮明的地理學特征,因此,筆者試圖運用人文地理學的理論對這些問題做出一些新的有益的探討。
二、文獻綜述
1981年5月在杭州召開了新中國建立以來第一次關于人文地理學的討論會,這也標志著我國人文地理學研究開始復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文地理學研究取得長足進展,這主要表現在:一是大量引進與介紹了西方人文地理學研究理論與成果;二是大力推進中國人文地理學科建設;三是積極開展人文地理學的應用性研究,對國家和地方實務性問題展開研究。在其中,文化與旅游發展問題是一大熱點議題,許多人文地理學者對之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討,比如,張智斌(2006)研究發現,創作者、傳承者的生存空間與分布地理特征以及他們的遷徙流動或社會演變、方土風氣等因素都是造成陜北、陜南民歌差異性的重要因素。周顯室(2006)研究指出,人文地理學關于觀念、行為和人文景觀及其互育關系的理論和方法,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與保護提供了有效的視角和方法。他據此強調了本土地理環境和人文生態的修復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重要意義。蔡曉梅、劉晨(2013)從時間和空間相互交織的維度揭示了飲食文化體系所反映的社會文化問題以及動態、差異的人地關系。翟石艷、王錚(2014)運用實驗人文地理學的理論方法研究得出人們在選擇旅游目的地時,傾向于追求旅游效益最大化以及個人收益最大化的有益結論。王敏等(2017)研究發現,節慶儀式活動的空間展演和體驗,有助于增進地方認同和集體意識,為參與者提供強烈的地方聯系和歸屬感,等等。這些有益的探討充分說明了運用人文地理學探析文化旅游問題的可行性和重要性,既有的這些理論研究也為本文研究提供了有益的理論與方法借鑒。
三、當前我國鄉村文化旅游開發問題分析
1.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進程中的“政治表征”不當
在人文地理學者看來,人類文化實踐活動的本質就是對現實權力關系的表征。鄉村文化旅游開發活動中內含有豐富的人類文化實踐活動,這些文化實踐活動承載著重要的政治表征與教化功能。這些文化實踐活動的政治表征是否恰當直接關系著現有政治秩序的穩固與改善。從當前我國鄉村文化旅游開發實踐來看,其中存在著政治不平等意義的生產與表征問題。
具體有三個方面的突出表現:一是維護舊的等級秩序。近年來,在一些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大興宗祠,開展祭祖聯宗、族譜祖訓編撰、古代禮儀教育等活動,如果這些活動是用來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話,應當要加以鼓勵和支持,但問題是,一些開發者借由這些活動打造出許多具有鮮明的封建等級倫理色彩的“景觀”和旅游項目,試圖讓舊的不平等的封建政治秩序“死灰復燃”,并將之與新的鄉紳文化結合起來,生成出許多不平等的政治意義。二是固化現代政治分層秩序。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計劃經濟體系向市場經濟體系轉變,單純的公有制經濟逐漸向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并存轉變,社會層級結構發生新的變化,涌現出一批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其中許多鄉民成為“新富”或“新貴”,他們不僅擁有較多的物質財產,而且擁有比一般鄉民更多的“政治話語權”,為了使他們的政治形象和政治地位更加穩固,其中一些代表人士在投資運營鄉村文化旅游項目中,總是試圖打造一些人文景觀,來宣揚自己的功績與形象,使自己在鄉村的政治身份“神圣化”。三是賦予地方濃厚的精英政治色彩。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過程實際上也是鄉村政治空間重塑過程。在旅游發展、舊村改造以及精英化為主導的開發背景下,基于地方的鄉村政治環境也處在不斷地抹殺和重建的過程中。在地方政治意義再生產過程中,普通鄉民的政治話語表達被地方精英強硬“改寫”和“創造”,快速迎合于“擁有文化旅游優先開發權”的精英政治話語表達。這些精英擁有了對地名、景觀的命名權,并從普通鄉民手中奪去了有關文化記憶和地方想象的表征權力,從而影響著地方政治發展的走向,這使得一些鄉村的村民自治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精英統治”,甚至“寡頭政治”。以上這些政治不平等意義生產的問題嚴重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影響了主流政治話語在鄉村的表達與貫徹,對鄉村經濟社會在未來的有序健康發展產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
2.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進程中的“文化整合”過度
文化整合是指當前我國進行鄉村旅游開發活動中,為了集約發展、補足短板而開展的文化資源、文化設施與空間優化活動。在我國目前的鄉村文化旅游開發活動中存在三種文化整合發展形態:文化資源整合、文化空間整合和跨文化整合。比如,梁家河鄉村旅游開發屬于一種典型的紅色文化資源整合開發模式;三亞檳榔河鄉村文化旅游開發屬于一種典型的地域文化空間整合開發模式;溫州盤云谷鄉村文化旅游開發屬于一種典型的跨文化整合開發模式。所列舉的這幾個地方的鄉村旅游都是文化整合做得比較成功的,既實現了經濟效益,又較好的促進了地方文化傳承及其多樣性發展。然而,在我國許多鄉村地區的文化旅游開發活動中尚存在文化整合過度而導致地方文化資源和文化空間遭到嚴重破壞的問題,甚至導致一些地方文化記憶和文化資源“永久性消失”。這一問題在一些傳統村落的保護性開發中,表現得尤為突出。比如,中南大學中國村落文化研究中心川渝調查組在近兩年的調查中發現,川渝地區不少傳統村落破壞較嚴重。另外,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進程中的這種“文化整合”過度問題還突出表現在,過分強調精英文化的主流價值和統領功能而相對忽視弱勢群體文化的存在價值與意義建設,比如,在一些旅游景觀文化的打造中存在比較明顯的女性歧視觀念、貧弱歧視觀念、異族歧視觀念等,這也造成了文化旅游開發的人文關懷缺失,致使弱勢群體及外來移民在文化旅游開發進程中的正當文化權益被邊緣化,嚴重損害了文化旅游開發的民意基礎。
3.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進程中的“動能轉化”遲滯
在文化地理學理論看來,當代中國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過程不僅僅是地方旅游經濟振興的過程,而且是地方文化的現代化轉型過程。地方文化現代化轉型是一個包括村民思想道德素養、知識文化水平,以及公共文化服務和鄉風文明水準等在內的系統工程,它為鄉村文化旅游發展動能轉換提供了不竭的內生動力和人才支撐。然而,在當前我國一些地區的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進程中對地方文化的現代化重塑與革新顯得重視不夠,這也嚴重制約了鄉村文化旅游發展中新舊動能轉換進程,造成了新舊動能轉換的遲滯,這突出地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開發與管理理念上,表現得相對保守,改革創新意識不強。當前我國許多鄉村文化旅游企業尚未樹立起現代管理理念,對管理制度建設重視程度不夠,管理制度粗陋,管理和運行機制信息化程度低,既對經營活動、員工行為缺乏有效約束,又不能有效激勵員工工作熱情。在開發理念上,呈現出諸多與國家五大發展理念不一致的內容,造成鄉村文化旅游開發的創新性、協調性、共享性、開放性不足。二是在開發具體策略上,表現出對新動能利用的“冷漠”。比如,在文化資源、旅游資源利用上,呈現出粗放式特點,精細化、集約化利用不足;在文化旅游產品生產與營銷上,呈現出手工化、機械化特點,網絡化、智能化、創意化不足;在發展模式上,規模化、專業化程度不高,尤其在“文化旅游+”的文章上做得不夠,對新經濟業態培育不足,對新的科學技術成果缺乏應有關注與應用;等等。這種對新動能利用的“冷漠”,導致鄉村文化旅游業競爭力不足,地方文化展演與意義建構的空間也會因此受到“擠兌”而進一步縮小。
4.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進程中的“政策消化”不良
人文地理學理論認為,政府政策在適用性上存在顯著的“地域差異”,它在不同的地域實施會產生不同的“地理后果”,政策消化不良就是其中后果之一。十九大以來,國家層面先后制定出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關于促進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大力推動鄉村文化旅游發展。這些政策的出臺給我國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主體提供了諸多“利好”,然而實際上在我國許多地方,文化旅游開發主體并未能及時享受到這些“利好”,與此同時,文化旅游投融資跟不上,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滯后,離游客們的期盼相距甚遠。而之所以會產生這種政策消化不良癥,一是與政策體系本身不完善有關,這種體系不完備除了表現在國家政策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之外,還突出體現在各地方未能按照本地實際條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政策配套方案。國家政策一般著力于共性問題和宏觀舉措,而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特殊性,這就會產生國家政策的適用性問題。要提升國家政策的地方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各地方能依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雖然目前我國許多地方制定了相應實施方案,但由于在制定中未經過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而匆匆出臺,這就嚴重影響了其應用性和實效性。二是與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未能打通有關。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問題在本質上講,就是基層的政策執行力和利益方的配合度問題。有的基層政府在落實相關政策中總會秉著本位主義思想,增加一些附加條款,而使得國家政策的本來意圖“走樣”,淪為以權謀私的工具;有的則因為執行者本身文化教育水平不高,對政策理解不到位而導致執行不力;等等。
四、新時代我國鄉村文化旅游開發路徑優化與對策探討
1.規范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權力關系與政治表征
政治表征的不當源于權力關系結構的失衡。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過程是普通鄉民與各種外部力量博弈而取得相當程度的控制權的政治過程,在本質上看,就是權力和利益的再分配過程。然而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樣,在當前我國許多地方的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普通鄉民們的政治權力被邊緣化,處于一種政治失語的境地,地方精英或“新富”“新貴”們擁有了較多的開發決策權,他們試圖通過鄉村空間改造和景觀項目打造來固化所取得的政治身份與地位,從而引發出政治表征不當的問題。改善這一局面,當從源頭抓起,對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現有權力關系加以規范化、合理化。那么,怎么樣才能促進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權力關系規范化、合理化呢?二重性權力理論和增權理論為我們找到改善之策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啟示。二重性權力理論認為,權力可分為兩種:行為權力和結構性權力,它們是權力的兩個方面,相互補充,交匯統一于資源的占有。資源又可分為權威性資源和配置性資源,權威性資源反映的是人們對于人類社會世界本身所具有的控制能力,配置性資源則反映的是人們對于自然界的控制能力。對這兩種資源的占有情況不同就會形成權力大小的不同以及產生不同的權力關系,而資源的占有情況又與合法化規則密切相關。增權理論認為,居民在旅游開發中的權力大小主要來源于制度設計,有效的制度設計是促進形成合理的權力關系的主要途徑,而且制度設計應有多層次,既要關涉正式制度,也要關涉非正式制度。具體就當前鄉村文化旅游開發實際而言,政治表征不當的問題主要源于對權威性資源占有的不均衡,當然也不能忽視配置性資源不足的問題,因此,要改善這一局面,首先應在制度設計上下功夫,通過有效的制度設計,改善當前普通鄉民參與旅游開發的法律依據、土地權屬關系、項目利益分配制度、融資籌資體系等,從而達到改善其中權威性資源的既有占有狀況。其次要大力提升普通鄉民的知識素養、參與文化旅游開發的科技手段和工作條件等,從而提升普通鄉民們對配置性資源的控制能力。最后還要加強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核心的價值信念、道德倫理等非正式制度建設,引導鄉村文化旅游開發各利益方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維護主流政治話語的權威性,同時要對那些傳統政治文化糟粕進行堅決抵制。
2.推進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文化資源差異化整合與保護性開發
我國鄉村地區,幅員廣闊,民族眾多,歷史人文資源非常豐富,但由于分布的空間點相對分散,集聚度不高等原因,常常難以自然形成文化資源的規模效應,從而制約了鄉村文化旅游開發與發展。文化資源整合是促進鄉村文化旅游開發與發展的有效手段。然而正如前文所分析,當前我國一些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由于文化資源整合過度,造成了嚴重的“文化同質化”和“文化資源破壞”問題,這對民族文化基因傳承以及鄉村文化旅游持續健康發展都是非常不利的。要改善這一局面,就應當在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推進文化資源差異化整合與保護性開發。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文化資源整合,從時空的角度來看,記憶整合與儀式整合是常見形式。記憶整合是通過對過去文化記憶的重構來實現地方群體意識對游客個體意識的權力統攝;儀式整合是通過空間控制的形式實現地方文化對游客的立體化滲透。而無論是記憶重構還是空間控制都具有鮮明的選擇性特征,選擇的正確與否及其機制完善狀況會直接影響到地方文化的傳承與開發實效。選擇的正確與否主要看文化資源整合是否能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持一致,是否能夠較好地將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文化內容傳承與保護下來,強調的是一元主導性。差異化戰略和保護性開發則主要涉及選擇機制完善的問題,即要在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導的前提下維護好地方文化發展的多樣性和獨特性。具體而言,需要著力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推動選擇主體的多元化,提高選擇主體的代表性。正如前文分析,當前一些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文化資源取舍過程多由開發商、投資商及少數地方精英主導完成的,走得是一條市場化、精英化路線,民意的代表性不強,也讓諸多民族文化資源和弱勢文化資源得不到應有“尊重”甚至被“放棄”。為遏制這一趨向,地方政府應當加強對文化整合過程中的文化資源取舍的指導和監管,應讓更多的第三方和平民代表加入其中,使之在文化資源取舍上擁有相當的“話語權”,從而增強地方文化資源選取開發的科學性與多樣性。二是要推動選擇手段信息化,加強對地方特色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護與開發。積極利用新的在線科技手段宣傳和推廣這些特色資源和遺產,開發出多樣化的數字文化旅游產品,增強地方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在線科學技術的應用,能讓普通鄉民更好更充分地了解當地文化資源,增強他們在地方文化資源選取環節的參與度,同時在線平臺建設有利于聚智聚力,讓更多的專家學者參與文化資源選擇過程論證,節省成本,提高科學性。三是要推動選擇與開發行為的法制化管理。國家要加強文化旅游立法,進一步明晰鄉村文化旅游開發權責。各地方要擬定出臺針對文化整合亂象的整飭條例和舉措,對于文化整合不當的行為要加以嚴懲。
3.加快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新舊動能轉換步伐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正式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是黨對新常態條件下我國“實現什么樣的發展、怎樣發展”問題的理論探索成果,“對破解發展難題、增強發展動力、厚植發展優勢具有重大指導意義”。其中“創新”位列五大發展理念之首,其關注的是發展動力問題,正如習近平所說,“抓住了創新,就抓住了牽動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牛鼻子’。”因此,要提升鄉村文化旅游業競爭力,首要之舉就是要堅持以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導,加快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具體來講,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大力發展智慧文化旅游。當前我國現代通訊技術和多媒體傳播技術發展迅速,為發展鄉村智慧文化旅游提供了重要保障。發展智慧文化旅游,能夠有效促進鄉村文化旅游管理模式革新,拓寬鄉村文化旅游營銷渠道,提高鄉村文化旅游服務協同性與品質。發展智慧文化旅游的關鍵在于充分發揮互聯網在鄉村文化旅游游前、游中、游后的優勢,做到線上線下的高度融合,打造服務體驗的閉環,形成文化旅游大數據生態鏈,為此,應加快推動5G通訊技術、物聯網技術、云計算技術、區塊鏈技術等先進通訊傳播技術在鄉村文化旅游開發領域的應用。二是大力發展現代紅色旅游。鄉村地區是我國紅色文化發生與成長的“母地”,擁有許多紅色文化資源,在發展紅色旅游上具有資源稟賦的優勢。鄉村地區可以充分利用這一資源稟賦優勢,以革命遺址遺物為核心,以現代旅游項目為載體,進行產業聯動開發,打造紅色旅游品牌,培育紅色旅游產業發展新動能。比如,在一些鄉村地區正在開展的“景區+合作社+農戶”的田園綜合體項目、康養項目開發,“紅色旅游+培訓教育”的現代職業教育項目開發等,都是有益的嘗試與探索。三是大力發展數字文化旅游。依托數字技術和本地文化旅游特色資源,制作與生產以鄉村文化旅游為主題的動漫游戲、網絡文學、網絡音樂、網絡視頻等數字文化產品,開發一些具有數字體驗性的鄉村文化旅游實體項目。著力提升鄉村文化旅游服務設計的數字化水平,促進虛擬旅游展示等新模式在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應用。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動數字鄉村文化旅游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培育和催生數字鄉村文化旅游的新業態。四是大力推動鄉村文化旅游“雙創”。“雙創”是激發民間創新創造活力的有效路徑。推動“雙創”,關鍵要解決人才和資金問題,因此,一方面需要加強鄉村文化旅游領域的創新創意人才培訓,在廣大鄉村地區培養一大批文化旅游創意人才,另一方面需要推動鄉村文化旅游與金融深度融合,利用各種有效的金融手段來謀求開發所需的資金。
4. 完善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政策支撐體系
針對鄉村文化旅游開發中的“政策消化不良癥”,一方面需要在提高政策適用性以及消除政策盲區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則需要在進一步用好現有政策上下功夫。其中,在用好政策方面,一是要加強鄉村文化旅游政策宣講,讓從事鄉村文化旅游開發的主體對現有的文化旅游政策有更加深層的了解與認知。地方各級文化旅游主管部門要定期定制舉辦鄉村文化旅游政策理論專題學習班。積極利用報刊、雜志、電視、電臺等主流媒體,配合鄉村文化旅游領域的重要事件進行政策宣講,邀請專家學者、領導干部深刻解讀,針對開發主體的理論和實踐關切進行權威解答。積極利用網絡陣地和各種新媒體終端平臺組織開展以“鄉村文化旅游政策”為主題的互動性強的學習活動,推進微學習、微宣講。二是要重視對政策紅利利用中的風險防范。比如,既有的國家文化旅游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盤活農村閑置房屋、集體建設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場和水面等資產資源發展鄉村文化旅游,這給外來開發商和返鄉人員開展鄉村文化旅游創新創業活動提供重要的土地流轉紅利,但同時其中亦存在一些風險,這包括由于創業失敗而導致當地農民得不到相應的土地流轉租金或者一些開發商借文化旅游創業的噱頭而圈地搞其他產業等等。類似這樣的風險同樣存在于其他政策紅利中,政府應組織專家與相關部門進行反復研討,提出有效的防范舉措。三是要著力提高一線政府工作人員的政策執行力。開展有針對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強他們的“四個意識”,促進他們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的工作理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定期定制而又多種形式的對他們進行業務能力培訓,不斷提升他們的業務水平。加強對他們開展國情區情教育,促進他們在政策執行過程中能夠更好地堅持原則而又不乏靈活性。在提高政策適用性以及消除政策盲區方面,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文化旅游立法和執法,給予鄉村文化旅游開發活動更加充分、完善的法律保障與規范。比如,國家層面要加快出臺《文化旅游市場管理法》,在其中,明確鄉村文化旅游市場的管理主體及其權責,明確執法機構與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市場主體與群眾的違法行為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地方層面要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加快完善鄉村文化旅游產業的行政執法程序,等等。二是要對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鄉村文化旅游政策進行系統性整理。對一些政策空白要及時填補,對一些交叉性、重復性政策要及時清理,對內容陳舊的政策要及時更新,切實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要進一步提升鄉村文化旅游規劃的法律地位。地方政府在行政法規與部門規章中應進一步明確鄉村文化旅游規劃在行業發展中的統籌地位,保障其對發展的指導作用。加強規劃的實施力度,對鄉村文化旅游規劃的實施進行常態化的監管,對項目開發和建設進行行為約束。四是要把握好鄉村文化旅游政策完善的方向與重點。比如,在引導政策方面,應該強化“五位一體”的發展目標,將特色小鎮、田園綜合體等新業態納入鄉村文化旅游政策支持范圍,推動鄉村文化旅游與精準扶貧工程、城鎮化建設相協調。在支持政策方面,應更強調對智力和科技含量高的文化旅游項目的支持。加大對返鄉創業支持力度。推動基礎設施和科學技術條件改善,鼓勵開展多元化融資。在保障政策方面,應強調治理主體和手段的多元化,注重培育和發揮行業協會與中介組織的積極作用。等等。
【參考文獻】
[1]Hall, S.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1997.
[2]張智斌:《人文地理學視野中的陜北、陜南民歌之比較闡釋》,《中國音樂學(季刊)》2006年第3期。
[3]周顯室:《人文地理學與皖南民間表演藝術的保護》,《文藝研究》2006年第4期。
[4]蔡曉梅、劉晨:《人文地理學視角下的國外飲食文化研究進展》,《人文地理》2013年第5期。
[5]翟石艷、王錚:《基于實驗人文地理學的旅游目的地選擇行為研究》,《旅游學刊》2014年第1期。
[6]王敏等:《傳統節慶、身體與展演空間——基于人文地理學視角量化方法的研究》,《地理學報》2017年第4期。
[7]黃賢金:《政策地理及其思考》,《地域研究與開發》2018年第2期。
[8]習近平:《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說明》,《人民日報》,2015年11月4日第1版。
[9]《聚焦發力貫徹五中全會精神 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日報》,2016年1月19日第1版。
[10]何壽奎:《農村環境多元共治主體行為邏輯與政策引導機制研究》,《現代經濟探討》2018年第8期。
作者系湖南省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博士后,溫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兼職教授;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南京師范大學“鄉村文化振興研究中心”校外專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現代經濟探討》2019年 第06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