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三農”新篇當有思,群賢紛至話語時。時隔幾個月,《農民日報》觀點版“三農思語”欄目再次和廣大讀者見面了。故欄重開,新力待發。本欄目將邀請深耕“三農”領域的知名專家學者、基層干部、廣大農民,以不同篇幅、不同篇數的形式,陸續刊登他們的所思所想,以饗讀者,敬請關注。
本期特邀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呂德文老師就鄉村的發展進程談了他的看法。呂老師認為,村莊的空心化是農村的推力和城鎮拉力相互結合的結果。村莊雖然空心化了,卻未必廢棄了,哪怕是其最終會走向消失,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政策設計上,應該盡量避免規劃性的村莊消失,增加農民的自發性。
村莊破敗空心,但并不一定要立刻廢棄
去年10月間,筆者在西南某地實地調查了一個已經“消失”的村莊。經過易地搬遷之后,這個村莊很多房屋不是自然坍塌的,而是被強制拆除的。原因是利用土地增減掛鉤,通過拆除農民住房,騰退宅基地,可以轉化成建設用地指標,再通過土地指標的異地交易,獲得部分財政收入。問題是,一些村民無法適應城市生活,甚至想方設法“逃”回原來居住的村落。在筆者調研時碰到幾位老人在倒塌的老屋里搭窩棚居住,在村內養羊放牛。法律上講,這些房屋已經不屬于農民,但人們憑著樸素觀念,頑強地認為村莊還是自己的棲息之地。對很多農民尤其是老年人來說,即便村莊破敗,但農村仍然足夠滿足他們的生活和生產需求,也具有很強的價值歸依性。強制性撤并村莊,越過了農民的自發性,忽略了他們是否具有適應和應對村莊消失的能力。
在調研中筆者還碰到一個南方的行政村,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空心村。村有1300多人口,但常住人口已不到百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庭在城鎮擁有住房。該村有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征,村民長期“靠山吃山”,依靠林木資源補貼家庭收入。隨著生態環保政策的推行,該村被劃入“禁養區”,用來代替林木產業的生豬養殖業也在市場波動和政策干預雙重夾擊下潰敗下來。地方政府在集鎮建立了工業園區,村民就業從村莊轉移到城鎮,村莊小學也撤并到集鎮中心小學。由此,最近十多年來,在城鎮購房置業已是村民的廣泛共識。
可見,村莊的空心化是農村推力和城鎮拉力相互結合的結果。但是應該看到,村莊雖然空心化了,卻未必廢棄了。一是,留守村莊的上百名村民,大多數是老弱病殘,他們在可預見的時間內,仍無法脫離土地和村莊。因此,村莊仍然是他們的棲息地。盡管有諸多不便,但居住在村莊之內,生活成本較低,且還有完整的社會交往,生活質量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差。二是,有一部分五六十歲的中年村民,雖然在集鎮有住房,卻也愿意留守村莊,和居住在集鎮的子女分開居住。甚至于哪怕是居住在集鎮,由于難以進廠工作,中年農民也更傾向于在村莊中發展種植和養殖等產業。三是,村莊內有兩個臍橙基地,一個食用菌廠,一個竹器加工廠,吸收了留守村莊的部分勞動力,還產生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四是,一些在外有所成就的村民,還在村莊中修繕老屋,修建別墅。所以,村莊的人口是空心化了,但其生產和生活功能并未消失。
由此可見,空心村的未來其實是不確定的。哪怕是其最終會走向消失,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而在城市化已經完成以后,村莊即便不再是棲息地,但仍然有生態和價值歸依等功能。這是因為,對于一些弱勢農民而言,村莊是棲息地。對于普通村民而言,村莊的生產和生活功能,為“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耕半工”生計模式提供了可能性。因此,留守村莊的人口雖然不到百人,卻關系到絕大多數家庭。事實上,絕大多數村民,仍然和村莊保持著或緊密、或松散的關系。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一直處于快速城市化過程中。進入21世紀以來,城市化更是以平均每年一個百分點的速度在推進。在未來的十到十五年時間,中國仍將處于快速城市化進程中。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村莊的消失還將是一個普遍現象。
但是,城市化背景下的村莊消失,有兩個進路。
一是規劃性變遷。這種村莊消失的過程,往往伴隨著城市開發、基礎設施建設、易地扶貧安置等行政干預力量。簡單而言,規劃性的村莊消失,有較強的財政支持,甚至于也能讓村民獲益。但是,這種村莊消失是外力干預的結果,且時間比較短,農民沒有太多的時間來完成社會適應。尤其是規劃性的村落消失,普遍存在統一的政策供給和農民的多樣化需求之間的矛盾。也因此,規劃性的村落消失,一般都會有較多的后遺癥。
二是自發性的消失。這種村莊消失,往往是當地農民主動選擇的結果。事實上,從村落變遷的視角看,村落的開發、擴張、分裂、消失都是一個歷史進程。那些在城市化過程中較早消失的村落,往往也是開發時間比較短的村落。而隨著自然資源、交通位置、產業發展和人口變遷的綜合影響,村落的現代命運也會發生改變。比如,一些村落雖地處偏遠,卻因獨特的自然景觀而變得興盛,那些已經離鄉的村民,很可能返鄉創業。當然,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農民離鄉進城,是一個普遍選擇。自發性消失,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進程,甚至會出現城鄉之間多次往返的過程,這是農民努力適應城市化的必然結果。
在這個意義上,村莊的消失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在于,農民有無應對村莊消失的適應能力。在政策設計上,應該盡量避免規劃性的村莊消失,增加農民的自發性。
一是,連根拔起式的撤并村莊不可取。簡單而言,村莊不僅是農民生計的來源,也是一套生活方式和價值空間。在相當一段時期,哪怕是規劃性的村莊撤并,也會提供易地農村安置的方式,如大多數水庫移民、“吊莊移民”,都是如此。這種村莊撤并方式,盡管原來的村莊消失了,但村民卻在異地重建村莊,且社會關系未變,農村的生活方式也未改變。在筆者調查的案例中,第一代移民搬遷的農民,還和原村莊保持較為緊密的聯系,但第二代和第三代移民,則慢慢在新的移民安置點扎根下來。
應該警惕的是,當前的村莊撤并,往往和城市化結合在一起。農民不是重建村莊,而是直接進入城市。如此,其社會關系很難遷移,生活方式也必須在短期內改變,價值意義也可能面臨巨大的變化,村民的社會適應能力較差。
二是,好高騖遠的激進計劃不可取。當前全國各地都在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很多地方都高標準地甚至是向城市看齊地建設鄉村。但客觀上,農民需要的是適合其生產生活方式的基本秩序,并不是像城市一樣或者符合城市想象的所謂鄉村。對于大多數村莊而言,消失的結局未必,但衰弱卻的的確確在過程中。不能為了符合城市想象,盲目建設,導致村級債務大量增加。
筆者建議,應對村莊消失的問題,各級政府應該以維持“空心村”的基本秩序為政策目標。一方面,如無必要,不應人為加速村莊空心化的進程,更不應人為制造村莊消失的局面。國家可以通過鄉村建設行動,建設好村莊的基礎設施,并配套基本公共服務,讓村莊成為留守農民的棲息地。另一方面,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沒必要好高騖遠地建設像城市一樣的所謂美麗鄉村,而應該讓鄉村有鄉村的樣子。尤其是不應該為了加速鄉村振興的進程趕農民上樓,從而帶來很多不必要的“后遺癥”。
(作者系武漢大學社會學院特聘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兼任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中信改革發展研究基金會研究員,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重農評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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