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中國式農業農村現代化。
我們學習貫徹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設現代化農村,解決建設資金的問題是重要課題。鄉村、農業區別于城鎮、工業,在鄉村現代化的建設上顯然是不能照搬城鎮化建設的模式和經驗,同時在財政預算體制改革和嚴控政府債務的政策背景下,鄉村振興領域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創新投融資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深化改革調整投融資模式。鄉村振興項目投資金額大,公益性的基礎設施項目,政府直接投資資金缺口較大,當前合規的融資模式專項債、PPP,額度受限。鄉村振興項目融資由單一的公益性項目調整為公益性項目+有收益的準公益性的綜合項目,將原來政府投資項目轉換為政企合作,企業投資為主的模式,授權國有企業由傳統的抵押貸款間接融資調整為項目貸款的直接融資,引進社會資本投資鄉村振興領域。
發揮財政資金“種子”作用。根據《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縣城是城鄉融合發展與鄉村振興的關鍵點,縣域將承擔更多鄉村公共服務和產業布局的職責,對縣域財政四本賬資金進行整體統籌,避免當前涉農資金使用“碎片化”的現象,盤活“沉睡”的涉農財政資金,把“零錢”歸集“整錢”,用于鄉村振興項目的“種子”資金,適當發揮杠杠作用,吸引民間資本、金融機構資金,增加鄉村振興資金有效供給。
發展產業是鄉村振興的基礎。結合本地自然稟賦和產業基礎,梳理本地產業要素,找準適合本地發展的特色產業,著重打造區域特色產業,打通產業鏈,形成產業集群,從而讓二產三產賦能一產,提升區域產業自身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從而使農民可持續增收,財政稅收增加,以反哺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鄉村文化建設,形成“投-建-管-運-收”閉環的良性循環。
(作者系湖南省農村發展研究院理事、深圳農創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投資總監;來源:《中國鄉村發現》2023年第2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