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習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把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謀劃,要繼續推進新農村建設,使之與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互惠一體,形成雙輪驅動。“城鄉一體化”的改革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關鍵詞】三農;城鄉一體化;新農村建設
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是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
2013年12月,習近平同志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指出:“城鎮化與工業化一道,是現代化的兩大引擎。走中國特色、科學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道路,核心是以人為本,關鍵是提升質量,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要以人為本,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提高城鎮人口素質和居民生活質量,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習近平同志的講話為新型城鎮化發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首先,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方面是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隨著2011年省外務工人數減少,多年來跨省外出農民工比重大于省內務工比重的格局發生了改變。近幾年,隨著中西部地區經濟的發展,省內務工的外出農民工比重大于跨省外出農民工比重的局面將保持和發展。農村人口向外地城鎮轉移的重點應該是3000多萬舉家外出的農民工,而農村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的重點應該是1億多本地農民工(包括那部分在鄉鎮以外從業但每天回家居住的外出農民工)。
其次,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實現需要調整公共資源的配置格局。如何實現1億多農民工的就地就近城鎮化?以往談論鄉村的空心化時,總會感嘆鄉村留不住年輕人,而更現實的情況是,小城鎮的發展對于現今的農村青年來說,同樣缺乏足夠的吸引力。以往的國家投資過多地向沿海地區和大城市傾斜,導致地區資源配置格局失衡。不僅是生產性資源,優質的醫療、教育、文化等公共資源也更多地向這些地區配置,這些地區也許能給人才及其家屬子女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和發展機會,但也造成了部分大城市污染嚴重、人口密度過大、交通堵塞等問題。而中西部和農村地區則資源配置嚴重不足,欠賬太多。隨著全國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一些縣城和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已遠遠不能滿足發展需要。在某種程度上,一些小城鎮的衰落成為鄉村空心化的一種延續與蔓延。
城鎮化首先是產業的發展,要發展有效益、有需求、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的產業。尊重客觀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夯實基礎,穩步推進,走內涵式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道路。消費和投資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科學規劃的前提下,政府應將更多的公共投資投向有發展潛力的中小城市或小城鎮,提供更多的優質公共資源,改善基礎設施,使企業家和勞動者及其家屬能有一個較好的生活環境來安居、創業和發展,使上億的農民工能就地就近城鎮化。要創新資金籌措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推廣運用政府與市場主體合作模式(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的投資與運營,參與社會事業。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建設資金保障機制。
在政府資金向基層和中西部地區傾斜的同時,充分調動全社會的資源和力量,走一條不同于某些地方過分單方面依賴政府財力支撐去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模式,在各個方面都注重引入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依靠提高全社會、多主體在經濟、社會和政治等方面參與度的方式,這將是中國新型城鎮化進程的基礎和底蘊。
尊重各地的客觀現實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尊重農民群眾的意愿,科學規劃新農村建設
2013年7月22日,習近平同志在湖北省鄂州市長港鎮峒山村考察農村工作并同部分村民座談時說:“農村絕不能成為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記憶中的故園。城鎮化要發展,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也要發展,同步發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我們既要有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也要有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兩個方面要同步發展。要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把廣大農村建設成農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指出了新農村建設的方向。促進工業化、城鎮化進程與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統籌城鄉發展、構建新型城鄉關系、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大戰略的兩個相互關聯、相互促進的有機組成部分。
首先,一部分村莊的消失不可避免,但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要因勢利導,尊重農民群眾的意愿。要警惕單純為解決城市建設發展用地、發展土地財政和土地金融大量消滅村莊,強迫農民集中建房、上樓的傾向。中國文化的母體基因在鄉村,要彰顯地方特色,將農耕文明的精華與現代文明的精華有機結合起來,注重將傳統村落、自然風貌、文化保護結合在一起,給原生態村莊嫁接現代文明,使現代化的中國村莊具有中國特色文化符號,使具備條件保留和發展的村莊做到“風貌古樸、功能現代、產業有機、生態拯救和文化復歸”。
其次,科學的規劃是新農村建設的前提。習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完善規劃體制,通盤考慮城鄉發展規劃編制,一體設計,多規合一,切實解決規劃上城鄉脫節、重城市輕農村的問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2015年4月25日)也指出,“尊重自然格局,依托現有山水脈絡、氣象條件等,合理布局城鎮各類空間,盡量減少對自然的干擾和損害。保護自然景觀,傳承歷史文化,提倡城鎮形態多樣性,保持特色風貌,防止‘千城一面’”,要“加快美麗鄉村建設。完善縣域村莊規劃,強化規劃的科學性和約束力”,要“維護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杜絕大拆大建”。中央政策的提法已經到位,關鍵是落實,確保規劃的科學性、權威性和約束力。
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打造家庭經營的升級版
2014年9月2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上,習近平同志講話指出:“要尊重農民意愿,堅持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要堅持規模適度,重點支持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要讓農民成為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據各地基礎和條件發展,確定合理的耕地經營規模加以引導,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視了經營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農戶仍占大多數的基本農情。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嚴格的門檻,建立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準入和監管制度作出明確規定。”習近平同志在講話中對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經營規模等問題做了深刻的闡述。在中國農業和農村未來的發展中,要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多種形式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
首先,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需要進一步穩定完善。中國農村改革的核心任務就是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這項改革把農戶確立為農業經營的主體,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和經營自主權,極大地調動了幾億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由農業的特性所決定,家庭經營始終是農業生產的基礎和主體,這已為中外農業發展的實踐所證明。從實踐上看,家庭經營加上社會化服務,能夠容納不同水平的農業生產力,既適應傳統農業,也適應現代農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產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變家庭承包經營的問題。
其次,在家庭經營基礎上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國農村地域遼闊,自然條件千差萬別,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這就決定了中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必然呈現出多元化、混合型的發展格局,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及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都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有機組成部分,但各類新型經營主體或是從家庭經營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或是與家庭經營的農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根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數據計算,2006年末,全國共有農業生產經營戶20016萬戶,在農業生產經營戶中,以農業收入為主的戶占58.4%,這就是習近平同志所指出的經營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農戶仍占大多數的基本農情。同時,還有近2.7億農村勞動力已轉移到非農領域,從事非農產業。他們賴以生存的主要生產資料不是土地。這就有條件在依法、自愿和有償的前提下,一部分種田能手將那些離土離農的農村人口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過來,擴大經營規模,實現適度規模經營,打造家庭經營的升級版。當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專業化、集約化農業生產的家庭農場正在興起,現在全國已發展到87萬家,平均規模達到200畝。可以預見,家庭農場在將來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再次,辯證地看待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問題。在中國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的進程中,在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工商資本或社會資本進入農業的產前領域(提供農業投入品)、產中領域(提供農業技術服務)以及產后的流通及加工領域一直受到鼓勵和提倡,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公司(企業)+農戶”“公司(企業)+基地+農戶”“訂單農業”等模式就反映了這方面的實踐探索。長期以來,在農業現代化道路與經營模式的選擇上,爭論焦點是如何看待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生產過程、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直接經營農業的現象。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為工商資本進入農業提供了明確的政策導向。
習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時指出:“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是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國家現代化的重要標志。”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階段性任務相比較,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是一個偉大而長期的歷史任務。從本世紀頭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到本世紀中葉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建立城鄉融合的體制機制,真正實現發展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與工業化、新型城鎮化進程協調發展、互惠一體,仍需要經過幾十年的艱苦努力。在這一形勢下,學習習近平同志有關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戰略思想,不僅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同時也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參考文獻】
①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新華網,2015年2月26日。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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